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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節 已丑新政(一、二)

作者:caler333

    時間過得可真快,轉眼間已經是萬曆十七年的冬天了,也就是說我來到這個年代已經有二十六年了,從我構想新政算起也有十六年了,距離我親政也有七年的時間了,可我的新政推行的情況又如何哪?屈指可數!勉勉強強建立了一支十萬人的新軍而已。即便是僅僅為了達到這一個結果,我壓制了宦官、宗戚的權勢,更定了祖宗留下的軍制,清算了佛道兩家的孽源,可以說得罪了不少方面的勢力。但我做的這些又有誰能理解,朝中的官員大臣嗎?他們不會明白,他們關心的是不要運動到他們的頭上,喊喊天子聖明而已,因此他們也是我下一個目標;受益的百姓嗎?可天下並不太平,萬曆十六年、十七年、先後有暴民、亂匪起於太湖、黃麻、白蓮教下屬香教等邪教分子反於龍南等地,他們要的是我所不能給的:平等、公正、自由,就連二十一世紀時前生的我都無法享受的奢侈,而我僅僅能做的是給他們實行這些夢想的基礎中基礎---生存的權利。不管了,反正已經走到這一步了,斷無放棄的理由,哪怕引起大明社會各階層的反彈,哪怕皇位和項上人頭不翼而飛哪,也許這就是我來這個時空目的吧。

    於是從萬曆十七年十一月初九開始我頒布了一系列的詔書,正式全面推行新政。這前後一百三十四道上諭所引發的第一次萬曆朝大改革也被後世稱為「已丑新政」。

    新政涉及政治、軍事、經濟、教育等諸多方面,當然首當其衝的,也是最主要的部分是政治方面有關行政體制的改革了。

    行政體制的改革分成中央和地方兩塊。在朝廷(中央)上首先將除內閣外原有的六部、科道、六寺、詹事府、外三監、行人司等等所有部門一律裁撤,所有官員在新的機構尚未成立前均留任原職保有原來的品階繼續履行相應的職責。接下來將六部整理分拆後升格為省。第一批新設的省有以下十個:

    度支省承擔原來戶部的大部分職能,另外將所謂的太常寺、光祿寺合併在內,是新設省中第一重要的一個。省一級的主官保留尚書的稱謂,共設一員,位階正二品。次官為侍郎有左右兩員,位階較原來提升了一級升為從二品,其中左侍郎留京師協助尚書辦理部務,右侍郎派駐南京監管南方各地事務的具體實施,原來南京各部就此一律裁撤,以下諸省皆然。在度支省的下面分為:

    1。計部(負責全國財政收入和支出):部的主官設主事(不是原來正六品級別的主事)一員,位階正三品;次官稱為左右參事兩員,位階正四品,輪流赴南京操辦南方部務(以下各部、局、司、科皆同);其下有漕政(負責海、河運糧事宜)、協餉(負責貧富不同的各地截留經費的協濟事宜)、田畝(負責各地田賦的徵繳)、海關(負責全國關稅的徵繳)、耗羨(負責各地火耗等正常賦稅以外的收入的徵繳和支用)、俸餉(負責朝廷中央官員的月俸與養廉銀的發放)、計稅(負責各地商業稅收的征管)、鹽課(負責有關國家專賣品的徵稅,不特指鹽類商品)、主核(每年各省部用度的預算、審核、報批)、撥付(發放各省部當年經費)等十個局,各局設承辦一員,位階從四品,協辦二員,位階從五品;局下設科,科設會辦一員,位階正六品,襄辦二員,位階從六品,另有經承、委員、書目、辦員若干,位在正七品至從九品之間;

    2。金部(負責有關銀行和貨幣鑄造、發行):下設銀行、鑄幣、發鈔,核准(對上述三個局進行監管的部門)四個局,各局、各科的人員設置同計部各局科,以下皆然;

    3。倉部(負責重要物質如米面、媒、布、鹽等的存放和儲運):下設採買、貢收、存儲、平糶等四個局;

    4。除了上述三個部以外還有檔房(負責檔案管理)、省務(負責與其他各省的文書往來、用印、以及對下屬各部、局、科事務執行情況的檢查和催辦)、飯銀(負責本省官員的俸祿及養廉銀的發放並有貼補內閣特別機密費用的職責)、納捐(負責各地士紳、官員捐補下級爵位、勳位的事宜,但不授予現行各級官位)等四個直屬局;

    軍務省由兵部改制並將太僕寺歸並其中,下轄有:

    1。陸軍部(負責的顧名思義):下有馬政(負責軍民的培養、購買由原來太僕寺改制)、操典(負責檢閱、巡視各地軍事情況)、兵役(負責徵兵、退役老兵及後備兵源的管理)、薪賞(管理各級官兵的俸祿及津貼的支付事宜)、採買(負責軍事裝備的購買)、營建(負責軍事要地的建築由工部一部分轉移過來)六個局;

    2。海軍(同樣海軍也是第一次在官制中出現、以前都是以水軍代替)部:下設除了馬政以外的五個局;

    3。軍器部(負責軍械的研製、生產、裝備):制(丸)藥(負責火藥彈丸的研製、生產和試用)、制銃炮、造車(負責軍隊專用馬車、騾車的製造、改良、推廣)、制船、預驗(負責例如蒸汽機之類的超前科技項目的研究)等五個局;

    4。另有預算、斷事(軍法)、檔房、省務四個直屬局、學部(負責武備大學堂和各地武備中學堂)、武選(負責軍銜、軍職的晉陞和調派以及勳位和爵位授予的推薦)二個直屬司;

    鹽鐵(工商)省新設的省、承擔原來戶部、工部的部分職能,下設:

    1。礦冶部(負責全國官營礦山的開發以及私營礦山開發的執照頒發和監察):下設金銀銅礦、媒鐵礦、雜色礦、陶冶(負責瓷器開採、燒製、出售)、採珠等五個局『

    2。茶馬部(負責與蒙古及西部少數民族的交易事宜):鹽務、茶馬、棉麻綢、內外酒、參藥事(各類醫藥品交易)等五個局;

    3。商椎部(負責各地集市、城鎮的商業):勸織造(紡織業)、應市集(固定商舖交易)、貨輸(運輸業)、內河事(內河貿易)、諸廠(各類工廠管理)、漆造業等六個局;

    4。海事部(負責海上交易事宜):船政(民用船舶製造)、南蠻事(與和蘭、西班牙、佛朗機的交易)、南洋事(除南蠻以外的南洋各地)、倭朝流求事、內海事(國內海上交易)等五個局;

    5。此外還有檔房、省務、核計(負責對每年的各部局上報工商數字的統計與審核)三個直屬局;

    河務省由原來工部分拆而來,下設:

    1。水利部:下設屯田、溝渠、橋樑等三個局;

    2。河工部:下設河道、海塘、林務等三個局;

    3。另外還有檔房、預算、核查、省務等四個直屬局;

    典禮省由原禮部和鴻臚寺改制其下設置:

    1。典制部(負責有關禮儀制度):下設樂部(負責樂器音律)、祀祭、宴會、朝禮四個局;

    2。主客部(負責禮賓事宜):下設南蠻、東國(朝、倭、流求等國事務)、南國(安南、緬甸、暹羅等國事務)、西域等四個局;

    3。此外還有檔房、預算、省務等三個直屬局和行人(類似現代的大使、領事的工作,但包括在國內傳達聖諭的事務)一個直屬司;

    法務省系原刑部改制,下有:

    1。(巡)警部:下設督捕(負責監督各地緝賊捕盜事務)、提牢(管理監獄)、海捕(負責重刑犯的緝捕)、仵作(法醫)、罰沒(負責罪證及沒收物品的保管和處理、移交事宜)、特科(負責與宮內二府及錦衣衛的協作)、清檔、警部選(有關陞遷降職的評選機構)等七個局;

    2。律法部(負責有關法律條款的更定):下設訟詞、考成例(負責根據具體案件的處理結果來更定法律)、考成法(檢索舊有的法律)、警部條(制定有關警部執法的具體規定)、合議(與大理寺和都察院合作的機構)等五個局;

    3。此外還有預算和省務二個直屬局和學部司一個直屬司;

    民政省承擔原來戶部的部分職能,下設:

    1。戶部(負責全國人口統計):清戶(人口清查)、黃檔(人口登記)、檔房(檔案管理)等三個局;

    2。學部(負責教育):大學、中學、小學、監學(負責監督管理學校)、撥付(負責經費的支付)、檔房等六個局;

    3。郵傳部(管理全國驛站和道路):驛站、路政、撥付等三個局;

    4。除了以上三個部以外還有預算、核計、省務等三個直屬局;

    工部省由工部的一部分演化而來,下設:

    1。營繕部(負責一般性建築工程):宮室造(負責與皇家有關建築的建造維修)、衙署造(官府建築的建造維修)、城造(建設城市)、路造(負責與民政省郵傳部合作有關道路的建造事宜)、撥付、檔房等六個局;

    2。工器部(負責有關建築材料的採買、儲藏事宜):採買、工倉、檔房等三個局;

    3。其他還有預算、核計、省務等三個直屬局;

    宮內省為新設立的省並將原來吏部及通政司和六科職責歸並其內,下設:

    1。錄事部(負責記錄、提交有關內閣及各省的各項奏章、票擬):有收錄、檔房、稽核(註銷各省部過期文件)等三個局;

    2。監事部(負責對各省部工作的考評):駁章(對各類奏章的內容進行審核)、催辦(對諸省事務及內閣呈文、內廷批復進行催辦)、評估等三個局;

    3。核察部(負責對地方官府工作的考評):歲察(以年為單位的定期考察)、考成(就某件事務具體情況的考察)等二個局;

    4。宮內部:分制誥諭、銓敘(負責官吏的陞遷、罷黜事宜)、檔房等三個局;

    5。其他還有預算、省務等二個直屬局;

    書記省負責原來吏部部分職能但權力大大削弱,下有:

    1。稽事部(負責各級官員的勳位、勳章、恩賞情況):敘勳、賞功、皇恩、檔房等四個局;

    2。甲部(負責官吏的任職):告老病、請復用、求恩謚(臨終的謚號)、檔房等四個局;

    3。另有預算、省務等兩個局。

    「」歷朝歷代對於亂匪、暴民以及邪教的定義大概都一樣,凡是危害的當時社會安定團結的一律要壓制;但是稱起義民眾為匪倒也不一定是誣蔑,畢竟大多數領導起義的不是農民就是落魄文人,這些人要麼沒文化要麼對社會有報復心理,所以其所作所為的得不到廣大群眾的認可也是正常,於是要麼失敗,要麼變質;但如果真的有辦法得到大多數人的贊同那這場起義也就可以被稱作革命了。

    在諸省之上的內閣我也做了相應的改革。設大學士七名(一般只授六名,其中若授左春坊大學士則不授右春坊大學士,反之也一樣),分別是:中極殿(原來華蓋殿)大學士,建極殿(原來謹身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文源閣大學士(因為文源閣是內閣所在地所以文源閣大學士也就成為內閣首席大學士的稱號)、東閣大學士、左右春坊大學士,位階從原來的正五品一下子提升到正二品,雖然還是不高於尚書的品階但一般性(除了兼差諸省尚書侍郎的以外)會授予高級別的勳位或給予(三)公、(三)孤的加官以提高其權威性。在大學士的下面設三名協辦大學士,位階正三品(一般除了尚書侍郎以外會授予太子賓客以上的加官)。另外還有若干名內閣學士,位階正四品,以協助大學士們處理公務。其下還有內閣中書(正五品)、中書(正六品)、經承、委員、書目、辦員、抄手等若干名。內閣的直屬部門有:書辦局、秘書局、閣務(同省務)局等三個。

    改制後的朝廷中央的管理機構除了上述的十個省和內閣外,還有都察院、大理寺、理藩院、詹事府、太醫院和格致院六個。

    都察院負責對上至內閣大學士下至從九品的微末小吏的監察,擁有對百官的彈劾權。都察院一方面是在與宮內省、宮中二府以不同的監察角度(宮內省是從行政官吏的角度來監察省部的工作;都察院是從其他非行政管理的官員的角度來監察各級政府的工作;而宮內二府則跳出在職官吏的局限,對所有官吏進行監察)構成(對諸臣工的)無所不包的監察大網中間重要的一環;另一方面都察院也是省部(行政)、都察院(監察)、大理寺(司法)三權分立中重要的一角。所以可以說都察院是不亞於內閣和省部的重要機構。正因為如此,所以改制後的都察院只對皇帝本人負責,其運作情況內閣和省部是無權過問的,而都察院卻隨時可以要求瞭解各級官府工作的情況;不過同時也嚴禁都察院進行所謂的風聞(僅憑傳說)奏事,所有彈劾案都必須言之有據,並且都察院無權干涉各級官府的施政行為,只對其起因、經過、結果進行全程監控。都察院設左右都御史,位階正二品,其中左都御史負責主管都察院內的具體事務,右都御史負責與各地都察院分院的聯繫、交流、案情的通報等事宜。其下另有左右副都御史,位階正三品,常駐南京,負責都察院南京分院具體事務並指導對南方各地諸事務的監察。左右僉都御史,位階正四品,左僉都御史負責巡迴檢查北方各地的事務,右僉都御史負責巡迴檢查南方各地的事務。另設有都御史僉事、御史僉事等若干名。都察院的直屬機構中包括院務、預算、檔房、經歷(負責立案及對立案後的承辦情況的問訊)合議(與法務省和大理寺合作的機構)五個局、掌彈劾一個司和京師五城都察分院這幾個部門。

    改制後的大理寺是以未來的最高法院為藍本的。負責對都察院提交的彈劾案進行審理、對其他高級官員犯罪案件的審理、對地方審判的複審(指有人上訴的情況)、覆核(對所謂的重刑判決或重罪定義)以及與法務省、都察院共同審議律法的修改,並對法律條款進行闡述和釋意。其主官為大理寺卿,位階正三品,次官為少卿,位階正四品,卿與少卿各一員。另有理刑十五名(每次判案擇其中七人合議)、位在正四品至正七品之間;主檢十一名(負責檢控,每次由三人組成檢控小組負責上訴)位在正四品至正七品之間。寺丞二人(分別協助管理理刑與主檢),位階正五品,評事一人,位階正六品,經承、委員、書目、辦員、抄手若干名。其下設置:寺務、預算、檔房三個直屬局,總檢察司(由少卿負責)一個直屬司。

    理藩院是負責宗教事務與少數民族事務的專設機構。理藩院的主官為尚書,位階從二品,次官為侍郎,僅設一員,位階正三品,均較諸省低一級,但理藩院尚書侍郎有權參與內閣會議,也有機會兼差學士、協辦大學士、大學士。理藩院不但機構設置與諸省一樣,其所屬官員的配置與諸省也一樣,只不過位階要較諸省官員均低一級,共有:

    1。教務部(負責宗教事務):有僧錄局(除了各級官員外還有左右善事、左右闡教、左右講經、左右覺義等各級僧官)、道錄局(除了各級官員外還有左右正一、左右演法、左右至靈、左右玄義等各級道官)、喇嘛局(另有法王、西天佛子、大國師、國師等各級密教僧官)、伊斯蘭局(另有先知、智者、大阿訇、阿訇等各級伊斯蘭教官)、西僧(負責天主教、新教事務)局(另有大主教以下教職)等五個局;

    2。藩務部(負責處理回、藏、女真地區事務與南方土官事務):西衛事、烏思藏事、朵甘思事(青海事務)、關東事、黎苗瑤事(南方土官事務)、承恩事(負責封賞、襲爵、恩給、冊立等事務)等六個局;

    3。另有清檔、院務、預算、斷事(負責列席與少數民族有關法律的審判及相關法律的修訂)等四個直屬局並有內譯館一個直屬司。

    詹事府原本是輔導東宮太子而建立的機構,但多年以來成為翰林院翰林們轉進陞遷的過道,淪為一個閒曹。改制後的詹事府像以前的內閣一樣成為了皇帝的咨詢機構,不過為了不使詹事府變成第二個內閣或架空內閣,規定詹事府的人員(除詹事正四品、少詹事正五品外)為一律從各省部、中央其它機構、各地官府抽調的正六品以下人員或各地知名人士(或大文人、或大商人),而且每三年一換不得長期留任。

    其下僅有一個直屬機構:府務局。

    改制後的太醫院是新建立的全國最高醫療管理機構,設太醫令一人,位階正三品,太醫丞二人,位階正四品。下設有:藥部、醫部、學部、院務、檔房、預算等六個直屬局。

    格致院是新成立的最高科學院,設院卿一人,位階正三品、少卿一人位階正四品。另有評議十一人,位階正五品至正七品之間,評事二十一人,位階正六品至正九品之間,取各科知名人士任命。下設農學、算學、天文曆法、水利、理化、製造(機械)、音律等七個學科(系)。

    「」諸部是從漢代的諸曹逐漸演化過來的,省的意思是皇宮兩旁的廂房。幾乎一二千年來中國的行政機構就沒什麼大的變化,無非改朝換代時改一下稱呼而已,可見這套官僚體制的完善性和中國人的保守性。不過原來一直是省的行政級別要高於部,但朱洪武廢掉了省,所以沿革下來(行)省的封疆大吏也就變成了低人一等的地方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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