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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上帝笑了

作者:南國夜貓



    高鴻明律師看完原告的起訴狀和專利說明書,問道:「周助理,我看得不是很明白,您能不能用比較通俗易懂語言跟我解釋一下,原告這個所謂的『一種多功能的空調器』的專利書中所載明的四項權利要求其實質究竟是什麼嗎?」

    周良道:「他這四項權利要求闡述得比較瑣碎、深奧,但它的實質卻很簡單,就是,一、新增一個換熱器與原有冷凝器串聯;二、新增一個換熱器與原有冷凝器並聯;三、新增一個蒸發器與原有的蒸發器並聯;四、新增一個蒸發器與原有的蒸發器串聯。」

    「這冷凝器、蒸發器和換熱器都是怎麼回事?」高律師問。

    「從熱工學的實質來講,無論蒸發器還是冷凝器都屬於換熱器,只是就空調製冷工質——也就是你們香港俗稱的『冰種』——循環中擔負不同的工序作用而叫法不同而已。」周良將專利說明書上的示意圖攤開在蕙華和高律師面前,用手指著其中一個圖例,「就拿這個換熱器來說吧,它將壓縮機出來的氣態冰種冷卻凝結為液態,所以叫『冷凝器』。同樣,這個換熱器則是負責將從冷凝器出來的液態冰種再轉化為氣態,所以叫『蒸發器』。」

    周良說到這裡,腦子似乎意識到什麼,他將專利文件翻到前頁的說明書看了一會,然後激動地叫起來:「瞎掰,純粹瞎掰!哪有將兩個蒸發器串聯在一起使用的?!」

    看到蕙華和高鴻明一臉不解的神情,周良解釋道:「平時我們接觸的物質無非三種形態,固態、液態或氣態。是這樣吧?」

    蕙華和高律師都點點頭,周良接著道:「空調機的製冷循環裡要求冰種在液態和氣態間來回轉化。冰種在第一個蒸發器裡已經從液態變成氣態,現在楊立波將兩個蒸發器串聯,那麼這氣態的冰種再跑到第二個蒸發器裡幹什麼,你讓它還再怎麼個變成氣態法?」

    看到蕙華和高律師還是不甚了了,周良就打了個比方,「我們把液體比作男人,氣體比作女人,冷凝器就對應著把女人變成男人的變性手術;反過來,蒸發器就是把男人變回女人的手術。將兩個蒸發器串聯在一起,就等於是說,這男人已經做過變性手術變成女人了,現在楊立波這『槓頭』卻又將這個女人再一次送上變成女人的手術台,你們說他是不是發神經?」

    蕙華含笑地白了周良一眼。

    高律師則抿嘴忍住笑,說道:「我明白了,按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說法,這第四條權利要求不具備『實用性』,按香港的《專利條例》說法則是沒有『工業應用性』。」

    「對對,」周良道,「同時也說明楊立波在技術上純粹是個『二百五』!」

    「周助理,」高律師又問,「從專業的角度來看,我們酒店這套設備被楊立波的那條權利要求所涵蓋呢?」

    「第一條。不過聽四哥——也就是被告環宇公司的總工程師說,他是套用他大學課本裡的方案。他的課本是復旦大學、同濟大學等四所高校聯合編寫的,七八年就由大陸的高教出版社公開發行了。」周良道,「高律師,楊立波這個專利是九六年底才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的,我們能不能據此說楊立波的專利沒有新穎性呢?」

    「應訴時我們可以以此抗辯,」高律師道,「不過效力可能不大。」

    「為什麼?」蕙華和周良同時問道。

    「根據大陸的專利法,『新穎性』是指在專利申請日期以前沒有其他別人提出過實質上同一的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香港的專利條例也說『新穎性』是指『並不構成現有科技的一部分』,而這所謂的『現有科技』須當作已提交的任何標準專利、已在指定專利當局提交的任何指定專利或者已登記或已批予的任何短期專利。」

    「高律師,那大陸的『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都有什麼區別?香港的『標準專利』和『短期專利』又是怎麼回事?像楊立波的這個專利存在那麼明顯的錯誤,怎麼還會被授權呢?」周良問。

    「對於大陸的專利來說,兩者主要是授權時審查的程序不同。『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不是由專利局劃定的,而是由專利申請人在填報專利申請書時自己確定的。如果專利申請人填報的是『發明專利』,他的申請材料就要接受實質性審查,時間長達三年,通過審查後授權保護二十年,自申請之日算起;如果專利申請人填報的是『實用新型專利』,那他的申請材料只須接受初步審查,一年後就授權,保護十年。」高鴻明解釋道,「從專利權人的角度來看,申請專利主要是從工業應用、市場獲利方面保證其獨享性。從專利受讓人的角度來看,購買『發明專利』所承受的風險較小,因為它是經受較嚴格的實質性審查的,一般不用擔心日後有人對該專利的有效性提出抗辯而導致專利無效;而購買『實用新型專利』風險較大,因為它只經過初步審查,日後他人若提出有效性抗辯時該專利就要送到專利複審委員會進行實質性審查,審查中通不過而被判為『無效專利』的可能性較大,那樣的話,受讓人就等於花錢買了一堆廢紙!」

    高律師又道:「香港不具備一個國家的資格,它所謂的『標準專利』是指定的專利局授予並由專利權人到香港知識產權署登記備案的專利。所謂『指定專利局』過去是指定英國專利局,現在同時指定中國專利局和英國專利局,將來會過渡到只指定中國專利局。香港的『短期專利』是為著保護一些不同於現有技術而產品週期又短的方案,由香港知識產權署下屬的專利註冊處處長特別批予,有效期也就四年,它也只是經過所謂的『形式審查』——不審查申請所提出的方案是否與現有技術其實只是表述上的不同而實質是同一等等,也就看看你提交的資料是否齊全和格式合格,和大陸的『初步審查』差不多。一句話,專利著眼於保護專利權人對某種方案的獨享,它不等於科技成果,並不保證其科學性、先進性。有時專利保護的可能是根本無人問津、早就被淘汰的技術方案也不一定!」

    「如果專利批予後遇到抗辯而又宣告無效,原來繳納的申請費和每年的維持費退不退還呢?」周良問。

    「不退。」高律師回答。

    「我明白了,」周良笑道,「從政府的角度來看,專利局是巴不得大家多報『專利』,報得越多,他老哥子收的申請費和維持費就越多。只要你報來的資料形式上合格,老子就照准,你就交費吧,等授權以後有人提出疑議和抗辯再複審也不遲。是不是這樣?」

    「可以這麼說。」高律師笑了,「專利制度本來就是政府的『搖錢樹』。你想想,專利權人為了獲得獨享的權利,在指定專利局繳了費,到了香港備案又要繳費,每件專利在香港每年的維持費就是兩千港幣,每月按一萬件計,你算算香港政府從中獲利多少?聽說中國專利局那裡更是火爆,只怕他們數錢都忙不過來喔。」

    蕙華和周良聽了都笑了。

    周良調侃道:「孫總,乾脆我們鼓動黃老先生去太平洋買下一個無人島,也成立一個國家,對外高喊『力爭做保護知識產權的世界楷模』,實質則鈔票大收特收。」

    「去去,」蕙華笑著啐道,「少耍貧嘴,談正經事。高律師,你看下一步我們該怎麼辦呢?」

    高律師道:「孫總,周助理雖然說得刻薄了點卻也在理,也提醒了我,既然楊立波這個台灣人在中國專利局申請的是『實用新型』,知識產權署的資料庫和中國專利局的是聯網的,那我們極有可能能在那裡檢索到以前的某個專利來證明楊立波的專利是『現有技術』。如果那樣的話,一切就好辦了。」

    高律師說著站起來,「周助理,是不是辛苦你跟我去皇后大道胡忠大廈一趟?很多技術問題要靠你這學工科的去判別。」

    「不用客氣。」周良也站起來。

    高律師正要出門,忽然想起什麼似的,轉身又對蕙華說道:「對了,公司安裝的設備投入使用才幾天,就被人家知道了,對方必定有人來看過設備,而且他們手上一定留有照片,有把握確認我們的方案與他們的專利要求實質上同一,否則他們不敢貿然要求法院採取保全措施。」

    「您是說我們公司有內賊?!」周良道。

    「那倒不一定,」高律師道,「有時對方冒充對此感興趣的其他客戶前來參觀,員工們沒有經驗,出於熱心就領他們去看了。以後最好不要讓不知底細的人隨便參觀自己的設備。」

    「謝謝您提醒,高律師。」蕙華道。

    「另外,」高律師對蕙華道,「您把這次官司的資料傳真一份給大陸那邊的環宇公司,他們可能現在還未收到灣仔法院的傳票。」

    「對對,」周良道,「還要讓雅鳳去達發業公司去『卡卡苗頭』,做到知己知彼。」

    晚上,周良向他的美上司匯報他們去檢索的情況。

    「蕙華姐,」周良道,「我們今天下午檢索到一份八七年的『實用新型』專利,它是中國專利局授權給一個叫唐復興的大陸人的。這份專利的技術特徵完全覆蓋了楊立波籍以告我們的第一條權利要求。我和高律師商量的意見是,我們手裡這份唐復興的專利先不要暴露,到時讓四哥答辯時盡量按唐復興的權利要求來表述我們設備的技術特徵,對方必定會極力證明那只是表述的不同,其實質是同一的。等法庭和陪審員都確認為同一後,我們就如此如此——給他來個『請君入甕』。」

    「如果這個叫唐復興的人知道後再拿他的專利來告四哥他們和我們可怎麼辦呢?」蕙華擔心道。

    「不會,」周良道,「我們查到了好幾份這樣的專利,這個唐復興的最早,超過了『實用新型』專利十年的保護期,沒見他延續。」

    「那就好,」蕙華的心寬慰起來,「對啦,四哥他們接到傳真後,下午來了電話,四哥說他和他們公司的律師馬上飛去北京,他有個大學的同學現在就在國家專利局工作,他們也想找到證據來證明楊立波的專利是現有技術,然後馬上提出專利無效宣告請求,爭取在開庭前拿到專利複審委員會受理請求的通知書。」

    「今天我在達發業公司看到他們剛製作好的廣告,什麼『節能大王』、『空前絕後的科技成果』、『專利獨家授權』等等,牛皮大過天去了,楊立波把專利的使用權賣給了他們。看來他們認為自己贏定了,聽說還向各大酒店的工程部乃至老總發出去旁聽庭審的邀請呢。」雅鳳興奮地說道,「就怕一單生意還沒有做,楊立波的專利就被宣告無效,那他們就慘了。」

    周良聽了雅鳳的描述,歎道:「這楊立波和達發業公司也真是的,自己道行不夠,卻偏要去趟那汪水,到時看他們怎麼收場?」

    「以前人家覺得專利呀、技術呀什麼的,是很嚴肅、神聖和崇高的事,沒想到和做生意一樣,也莨□不齊的。」蕙華感慨道,「這次弄不好達發業公司要倒閉,那些滿懷期望的員工就得另找工作啊!」

    周良聽了無語,他心善女神的話給他原本輕鬆的心境平舔幾份凝重。他的耳邊不知怎麼的就迴響起黃老先生那飽經滄桑、深沉如松濤的聲音:世上所有的問題都是人造成的。

    正所謂:上帝創造完世間萬物後,又按自己的模樣創造了人類,他出於好心單單把智慧賦予了人類。但人類一思考,上帝就發笑。

    十四日下午,四哥以環宇節能設備有限公司全權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趕到美華酒店。

    四哥從包裡拿出了中國專利複審委員會關於楊立波專利無效宣告請求的受理通知書,還有作為證據的三個專利。

    「我們楊總氣不過,發誓要把楊立波這小子的專利全給廢了,這不,我同學幫我收羅了這三個證據。」四哥如數家珍,「這證據一,就是你們查到的唐復興的專利,針對楊立波第一條權利要求;證據二針對楊立波的第二條權利要求,證據三針對他的第三條權利要求。」

    高律師問道:「有沒有查到針對第四條權利要求的證據?」

    「唉!」四哥笑了,「我同學說,像這種『二百五』的權利要求,讓我上哪去幫你弄證據?」

    周良笑道:「喲,還真有點『英雄所見略同』的味道嘛。」

    十五日上午九時半,灣仔法院第101法庭,法官走進法庭,他對眼前旁聽席上黑壓壓坐滿了人頗感意外。往日有關專利訴訟開庭審理時,旁聽的人寥寥無幾,整個法庭上往往除了原告、被告、法庭書記員和陪審員外,再就是他本人了。他經常是耳裡充塞著原告方和被告方不厭其煩地念著那些他似懂非懂的技術詞藻,看著空空如也的旁聽席,直犯困的他總在想:要是有人願意旁聽的話那一定是神經病!

    今天怎麼太陽從西邊出來了?

    法官的精神為之一振,莊嚴和肅穆的神情爬上了他的面龐。他用震堂錘震住略顯騷動的旁聽人群,目光威嚴地掃了早已就位等候的原告被告、書記員和陪審組一圈,潤了潤嗓子說道:「原告楊立波委託香港達發業工貿有限公司就大陸環宇節能設備有限公司在香港美華酒店安裝侵害其專利權益的設備,向本院提起訴訟,本院於四月八日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並通知本訴訟第三人香港美華酒店到庭參加訴訟,現在公開開庭審理。本次開庭的陪審組由香港知識產權署的陳芮、香港大學的崔質合和知名空調專家梁保民三人組成……」

    法官和演員一樣,觀眾越多越有精神,伴隨著神色飛揚,渾厚的嗓音在法庭裡迴盪。

    原告和被告雙方開始了各擺證據和理由的唇搶捨劍,如果是在平時,法官一定又是墜入一片迷糊之中,但今天也許是精神專注,腦子顯得特別靈光,他基本上跟上了他們辯論的思路,聽明白了他們的意思。

    法官恰到時機地做出裁決:「既然雙方的爭議就發生在專利第一條權利要求上,本庭要求雙方以後都應該集中在『被告設備與該條權利要求在技術特徵上是否實質為同一』這一點來進行陳述,其他無關問題不應過多闡述。」

    看到陪審組那些專家對自己的裁決投來讚許的目光,法官心中升騰起成就感,想起過去凡打這種專利官司心裡就窩火,媽的,法官多半成了只帶耳朵不帶嘴巴的擺設!

    「法官大人,」原來基本由達發業的技術總監發言而自己保持沉默的楊立波感到勝利在望,請求發言,得到法官的允許後,他站起來說道,「被告甚至用了『從壓縮機出口,經自動切換開關、進口管道、熱水換熱器、出口管道,節流閥,到原機冷凝器入口』等等,羅列了一大通無關緊要的部件來說明其『技術特徵』,我就感到奇怪,他怎麼不把連接口的法蘭、墊片、螺栓螺母,甚至是管路上用了幾米管,用了幾個彎頭也一起列上去作為自己的『技術特徵』?!」

    楊立波胸有成竹的責問,引起旁聽席上一陣理解和輕鬆的笑聲。

    「秩序,肅靜!」法官震住了騷動。

    「其實被告心裡清楚不過了,」楊立波繼續著他的雄辯,「他所以這樣含糊其辭,故意不得要領,其真實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試圖躲避他侵權行為的技術實質,這個技術實質就是『在壓縮機和冷凝器之間的製冷劑管路上新增一個換熱器,與原有冷凝器構成串聯作用』!」

    楊立波的精彩演說,又博得旁聽席上一陣喝彩的低聲騷動,旁聽席裡達發業公司的一些員工甚至搶在法官再次『鎮壓』之前打出了V型手勢。

    現在被告席上坐著四哥和高鴻明——高律師以被告辯護律師的身份出席庭審,第三人席上孤零零地坐著周良。

    周良心裡好笑:一條即將沉默的破船上載著一群沒有頭腦的傻瓜。

    「請問被告方,」法官問道,「對原告剛才陳述的觀點,你方有什麼要答辯的嗎?」

    被告方一陣沉默後,由高鴻明搖搖頭,表示不持異議。

    法官看看陪審組,三個陪審員都點頭表示同意原告的觀點。

    法官作出進一步的裁決:「根據原告被告雙方的陳述,本庭會合了陪審組的意見,確認被告在第三人處實施的方案與原告專利第一條權利要求在技術特徵上同一。」

    此時原告席上的楊立波和達發業公司的老闆是愉快而激動的,他們似乎已經摸到了向被告索賠的八十萬港幣,看到了旁聽席上那些被邀請來的酒店老總或代表們跟他們簽約的情景。

    而被告方坐著的三人還有坐在旁聽席上的雅鳳也是激動的,對手自己把自己的退路給切斷了!

    等法官再次『彈壓』了旁聽席上的騷動,高鴻明要求發言。

    「尊敬的法官大人和陪審員,」他用不緊不慢的語氣說道,「我受托代表被告做最後的陳述,剛才我方對原告的陳述不持異議,但並不代表我方認可原告對我方侵權的指控。根據1997年6月27日頒布的香港《專利條例》的第九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任何發明如並不構成現有科技的一部分,須視為新穎的』,以及第三款的闡述的現有技術須當作『已提交的任何標準專利的申請』、『已在指定專利當局提交的任何指定專利申請』和『任何短期專利申請』,只要它們申請的日期先於原告所持專利,那麼原告所持專利就須當作『現有科技』。我們再根據大陸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也規定……」

    高鴻明的每一句話,都像炸彈炸碎了楊立波和達發業公司老闆的『金錢夢』!他的每一個字都變成一台台無情的巨型推土機,把達發業公司的員工們一個個都無辜地推進失業的深淵!

    「……法官大人,既然作為香港標準專利指定的專利局——中國專利局在一九八七年已經公佈了編號為ZL87xxxxxx,專利權人為唐復興的專利,其權利要求與我方剛才陳述的一字不差,原告也確認我方所陳述的與他們持有的專利的第一條權利要求在技術特徵上是同一的,那麼原告所持專利第一條權利要求與ZL87xxxxxx的權利要求也是同一的。由於新穎性的完全喪失,因此原告所持專利的該項權利要求是無效的,換句話說就是,對我方和任何人來說,原告的該項權益自始至終就不存在!」

    在法庭一片驚愕的騷動中,高鴻明拿出一搭材料,繼續說道:「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員,原告,剛才本人陳述了我方的觀點,作為證據,我們請求法官大人允許法庭書記員將我手裡的資料分發給各位。」

    法官對這戲曲性的變化呆愕了幾秒中,反應過來後他馬上再次『彈壓』法庭內的『騷亂』,指示書記員給他和其他人分發高鴻明手中的材料,他明白被告在庭審過程中搞突然襲擊,顯然是讓原告『自己給自己挖墳』。作為法官他沒有理由拒絕他們提出新的證據,只是心裡暗罵高鴻明:「媽的,老子想在技術方面露臉,你小子卻跑到後面和我玩法律遊戲!」

    「法官大人,請允許我繼續我剛才的陳述。」高鴻明道。

    高鴻明的聲音現在對於楊立波來說無疑是來自地獄的催命鬼嚎。

    「被告繼續陳述。」法官道。

    「鑒於原告專利新穎性的喪失,我方已經向中國專利複審委員會提出關於楊立波專利無效宣告請求,中國專利複審委員會已經受理本方請求,現在各位手裡的材料中就包含這一受理通知書的複印件。」高鴻明道,「法官大人,剛才呈獻給您的材料中有該份通知書的原件。」

    楊立波趕緊從材料中找出高鴻明所說的通知書,一行讓他心驚肉跳的方塊字映入他的眼簾:……經形式審查合格,專利複審委員會受理上述請求,並發文將宣告專利無效請求書及其其他有關文件副本轉送給專利權人,要求專利權人楊立波於7月13日前做出答覆。

    楊立波就覺得一股熱血衝到頭頂,他試圖跟隨這股上衝的熱血站起來破口大罵高鴻明,但被他的律師摁住。

    「鑒於被告提出的證據和所陳述的事實,本庭宣佈此訴訟無限期休庭,直至指定專利局做出審查決定書為止。退庭!」這次法官看完手中的相關材料,他連陪審員都懶得看一眼就宣佈了他的裁決。

    走出法庭時,法官大人的心裡直罵:「丟那媽呢,下次打死我我也不接這種專利糾紛案了,這幫傢伙仗著自己懂點技術,總拿我們法官來當猴耍!」

    接下來的二十多天月,周良接連和十幾家酒店簽訂了「空調熱回收合同」,四哥忙於帶隊安裝。

    關於楊立波專利無效宣告請求官司一波三折,開始中國專利複審委員會做出審查決定:楊立波專利「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

    楊立波不服,上訴到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北京中院經過開庭審理做出行政判決:楊立波專利的第一至第三條權利要求無效,而第四條權利要求「由於沒有證據揭示其為現有技術」,應予以支持,中國專利複審委員會對楊立波「專利權全部無效」的決定是錯誤的。

    中國專利複審委員會不服中院判決,又上訴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高院經過開庭審理做出終審判決:駁回中國專利複審委員會的上訴,維持中級法院的原判。

    等高院終審判決下來,已經是二零零零年底。此時香港達發業公司倒閉已有三個年頭了,周良和他的女神、兩個美女下屬早已經回到大陸工作。

    一次周良無意中遇著高鴻明。

    周良擂著高鴻明的肩膀笑道:「你老兄還干律師?」

    「早不幹了,現在做生意。」高鴻明想起當年的專利案來,問道,「唉,對了,周良老弟,楊立波那個專利最後怎麼的了?」

    周良把情況說了一邊,高鴻明爽朗地笑道:「大陸政府也夠精明的,挺會維護人家楊立波繳費的『權益』!」——他還沒有忘記周良對專利制度的『高論』和楊立波是『二百五』的評價。

    這是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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