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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北卻羅斯平南洋,龍騰四海驚八方 第一節 南巡

作者:caler333

    本朝的第一次南巡終於結束了,雖然說此次南巡的借口是「奉慈聖皇太后謁太祖皇帝陵」,但實際上我腳步所到達的地方可遠遠不止南京一地,東到松滬西至九江、南面最遠更是到達了明州。一方面我是借南巡的機會對沿途各地的風土民情和新政施行以來的運作情況做一個實地的考察,但更重要的另一方面是對我這近四十年來魂牽夢縈的江南之行來一個徹底的補償。唉!作為明代的帝王實在是過得不那麼像世人所想的寫意,拘束實在太多,那怕是離開紫禁城半步群臣們都會上書勸諫「勿要荒廢國政」。這也是當年太祖集權惹的禍,缺了皇帝地球都不轉了嘛!所以說有光明正大的機會溜出去還不玩個徹底就真對不起自己了。於是從萬曆三十年五月初起到萬曆三十一年的三月末止,將近整整十一個月,我流連忘返,差點就想再次將京師遷回南京,將北京作為行在了。

    當然無論是和皇后蝶緣一起冒充普通的富商夫婦作弄松滬道的海關椎舶使也好(快四十的一對夫妻還像少年人一樣胡鬧,也算的上童心未泯了吧),還是和近侍冒充錦衣衛和宗人府低階官員親自出馬對付惡霸奸商也好,我都沒忘記我南巡的真正目的---對整個明帝國的經濟運作狀況做一個並不全面評估。從數字上來看萬曆三十年的大明國庫年收入為三千三百五十七萬六千四百二十五貫,其中常(田)賦八百十七萬三千一百一十二貫,國內車馬路船稅和交易稅為七百三十二萬零三百三十一貫,此外海關稅收入為一千六百九十七萬六千五百九十四貫,剩餘的部分則是羨耗(附加稅)部分的收入;而當年歲支為四千二百零七萬二千一百五十五貫,其中內府金花銀支出三百二十萬貫,各級官府行政性支出四百零二萬五千六百餘貫,各級官員的歲俸、養廉銀以及致仕金八百七十三萬八千二百餘貫,河道、路政、學政、移民、農林、禮政等事務性支出一千四百二十三萬七千餘貫,海、陸軍軍費一千一百二十餘萬貫,其他支出如對蒙藏及其他少數民族的例賞等五十餘萬貫;就這樣當年歲入和歲出相加造成財政赤字八百四十九萬五千七百三十貫;不過該年另外還有倭國支付的賠款和朝鮮償還的借款共計一千四百二十萬貫;上述三者相加得到的實際節餘合計為萬曆銀泉五百七十萬四千二百七十貫。看起來去年是達到了收支平衡,尚有贏余,但這是建立在倭國賠款基礎上的,事實上就我這一路行來,看到的種種情況表明大明帝國的經濟遠非我所想像中的那麼好,至少有兩個重要的問題急待解決。

    第一個重要的問題是農業問題,這是困擾中國歷朝歷代無數君王的無解之題。其中之一的子問題是土地兼併。儘管我再三抑制宗親貴胄們對於土地的貪婪並且撥出大批土地安置流民,但實際上土地兼併依然盛行於世。致仕的官吏、地方的豪強、經商致富的商人等等,幾千年來養成的對土地的極端依賴性不是一朝一夕或是某一位皇帝心血來潮的幾道詔令就可以更改的。可這樣一來一方面佔用了大批的流動資金不利於大明社會向商業社會轉型;另一方面歷史教訓告訴我一旦土地兼併成風的話,結果就是隱匿土地成風,隱匿土地成風的結果就是國家收入銳減,於是加稅加賦,於是官逼民反,於是身死國亡。看來是要換個思路來解決這個問題了,堵不如疏嘛。要讓他們覺得無利可圖,自然而然土地兼併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了。於是乘著還有倭國大量賠款未付,國庫收支平衡無虞的前提下我在南京下詔,一是降低全國田賦的總額,根據各地不同的情況分別降低百分之八到百分之十七;二是增加土地交易稅的稅率,從原來土地價格的百分之十一提高到現在土地價格的百分之二十八,同時規定未經地方度支部門審核確認的土地交易無效(包括贈送、抵債等均同),並且凡是隱匿土地交易逃避土地交易稅的一律處於應付交易稅的百分之三百的懲罰性罰款同時由各地方推事處處以三十日的監禁或六十日的勞役。當然我不會傻到以為一道詔書就可以解決幾千年來的積弊,但我相信隨著大明疆域的不斷擴大這個問題最終可以用不是暴力革命的形式加以妥善處理的,比方說南方工商業發達,對外貿易盛行,農村富於人口正好投入近代工商大生產和海外貿易中去;北方工商業落後,土地兼併後的無地、少地的農民正好移民開發、鞏固新的國土和疆域。。。。。。

    農業問題的第二個子問題是人口問題。萬曆二十九年全國人口普查的結果是大明全國(指明政府直接控制區)人口為九千一百六十三萬二千八百五十六人較萬曆十七年人口普查時的六千七百三十一萬五千六百二十三人增加了二千四百三十一萬七千二百三十三人。各地人口分佈情況不同,其中關內五十道(不包括滇黔六道)的人口總數為七千二百八十一萬五千九百十七人,滇黔六道的人口統計數字為二百五十七萬零六百十一人,東北關外二十三道的人口為一千二百九十萬三千八百二十六人,松潘道二十三萬零五百六十八人,哈密道三十九萬零六百三十七人,東海南道二十一萬八千一百五十二,北海四道(萬曆二十七年我從喀爾喀蒙古車臣汗和圖謝圖汗兩人手裡分別用五百萬貫和四百萬貫的代價購買來「貝加爾湖」附近將近五百七十萬平方里的土地建立了北海諸道,北海諸道也成為明政府移民的重點地區)一百二十萬八千九百五十四人,台灣和瀛洲兩道合計一百二十六萬一千三百七十一人,剩下來的十餘萬人分佈在明帝國在北美洲靠近大東洋的四十幾個沿海殖民地裡。。。。。。人口增長速度可真是不慢,這可以說是經過十幾年的繁衍生息的結果,但同樣應該歸功於「攤丁入畝」廢除丁口稅和徭役後人口隱匿數字減少的結果。儘管如此,但對於我來說明國的人口還是太少了,這一點點人哪夠我發展近代工商業哪!這一點點人哪裡夠我填滿所要佔據的空間哪!真是難以想像我會羨慕起前世十三億中國人的時代,要知道我所處的這個時代列強都還是民少國疲哪,要是我有十三億人口,那整個世界都是中國的了!因此鼓勵生育要成為國策,而且要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成為最基本的國策之一。

    第二個重要的問題也是人的問題,不過是人才的問題。實行新政需要人才,開辦工商業需要人才,對外貿易需要人才,推廣和研發新的科技也需要人才。可是擁有新的知識和新的觀點的符合時代需要的人實在是太少了,以至於新軍退役的普通官兵也成為炙手可熱的人才(長達十年的服役足使一個什麼不懂的鄉下小子成為擁有各種豐富知識的人才),政府要留,內府要用,民間商號也要搶。而現在推行的新學大部分內容仍然以服務於官僚考試為主,並不適用於向商業社會轉變的時代要求。再加之這些個一心鑽研仕途文人們本身就對數典忘祖的新學表示異議,若不是為了進身哪個會去讀哪?再叫他們學經濟不是要他們的命了,而是要掘孔老夫子的墳了,在現階段這個儒家思想佔絕對統治地位的社會是休想的了。因此帝國政府是不好出面干預的,也只好讓內務府私下裡不顯山、不露水的多操辦幾個商業性質學校了。先不要多,南方商業氣氛濃,多辦幾處,北方封建性強,先緩一緩吧。不過為了能盡快與儒家思想對抗,我又請進一位尊神。

    其實這次南巡我最大的收穫是和葡萄牙正式簽訂了通商協議。從武宗正德十一年培萊斯特羅(RafaelPerestrello)來華要求通商開始到爾後其在嘉靖年間非法侵佔澳門,再到本朝前後八、九十年間,葡萄牙一直希望打開明帝國的大門,實現正常貿易。但是由於葡萄牙的海盜般的行徑,始終無法獲得明政府的信賴,於是兩國關係十分微妙。更何況在倭國一役中葡萄牙又贊助豐臣秀吉對抗明軍,所以兩國關係越發撲朔迷離了。但是我無意隔斷明國與世界的聯繫,儘管葡萄牙只是個過氣的歐洲小國,但畢竟還有點用,所以在我的授意下,兩國使節開始了冗長的貿易談判。在明國在倭國獲得勝利的現實和南洋水師的巨大威脅下,葡萄牙人還是識實務的。於是在萬曆二十九年十一月兩國在南京簽訂了平等的《明、葡南京通商條約》,《條約》作出了以下五點的約定

    1。葡萄牙歸還明國澳門並主動放棄與倭國的貿易往來;

    2。明帝國允許葡萄牙在澳門、廣州、台南、廈門、海口、泉州、福州、明州(寧波)、上海等地通商、居住、置業,並允許葡萄牙在上述口岸設立通商領事,在南京設立通商大使;

    3。葡萄牙同意明帝國在其全世界範圍內的殖民地港口通商、居住、置業並設立通商領事,在其本土里斯本設立通商大使;

    4。兩國均同意各國人員在對方國家准守對方的法律,若觸犯對方國家法律應在各自領事的陪同下接受對方國家的審判;

    5。明帝國同意葡萄牙國籍的基督教教士在不觸犯明帝國法律的前提下來華傳教,葡萄牙同意幫助明帝國聘請歐洲的著名學者來明國教授講課。

    當然這份條約明帝國還是佔了不少便宜的,以至於當時冒充典禮省中級官吏的我在簽約當時差點懷疑葡萄牙的使節有沒有如此的權限(後來才知道葡萄牙人以為明帝國根本沒實力利用他們的全球網絡,順水人情嘛白做白不作)。不管是獲得葡萄牙全球通商網絡也好,還是引進西洋教士和學者來對抗儒家在明國的一統地位來看,我都是只賺不虧的。不過這份條約的簽訂也使我處於兩難的地位,從此是實行大陸政策哪?還是海洋政策哪?真是該死!

    「」本朝一說有兩種解釋,一是說這個朝代,例如:明啊!清啊!另一說是指某個皇帝在位的這一段時間,畢竟沒有哪個王朝認為自己會滅亡的嘛!這兩個之間的區別主要看本朝後面有沒有加××皇帝的年號,要加了則是前一種解釋,要沒有加則通常以後一種的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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