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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節 北面

作者:caler333

    事實上導致我被迫從朝鮮暫時撤退的原因除了政治、經濟、軍事的考量外,另外一個根本性的因素是目前的明軍缺乏足夠應付兩個方面同時進行一場大規模戰爭的兵力。在我預定的第二階段朝鮮作戰計劃中佈置在朝鮮方向的軍隊數量要保證七到八萬人,在用於倭國本土作戰的軍隊至少要保證十萬人,再加上安置在流求的補充兵員此次戰役一共需要動用不少於二十萬的明軍。二十萬哪!而目前整個明軍的兵力總共只有七十萬,等於說其中的三分之一要被抽調出來,也就是說除了不能動的守備部隊外明軍所有的機動兵力將用於這兩個方向的作戰,這可是孤注一擲啊!說實在的我不敢冒這麼大的風險。

    雖說是不敢冒風險,但大本營的預案也是早已確定的,要修改的話我又捨不得這樣一個打擊倭國的最佳時機,何況我還指望從倭國獲得大批的賠款和土地哪!怎麼辦?擴軍是肯定不行的,目前的明軍規模和裝備水平已經讓帝國政府的財政捉襟見肘了,再擴財政上就要有破產的可能性(我倒想施行赤字財政的,可惜明政府的信用太差了一不小心就會申吃卯糧了)。看來只有盡可能的減少各地駐守部隊的兵力配置了。但偌大的一個明帝國,幅員如此廣闊,要是地方上沒有個二、三十萬的駐軍那豈不是會天下大亂了?看來看去唯一可以動用的守備部隊也只有邊關九鎮各守備司的守軍了。

    然而要抽調邊關九鎮各守備司的守軍就必須徹底解決北方蒙古族的問題。從我手中的《皇明一統圖》可以看出來北到他哈郡(原為他哈衛)南至青海湖,東從三萬郡(原為三萬衛)西到沙州的廣大地區蒙古人的勢力遍佈其間(事實上朵甘思和烏思藏也在蒙古人的勢力範圍內)。而且從我前生得來得知識來看「蒙古實為大明二百年之巨禍」的觀點是一點沒錯的,蒙古各部與明帝國之間的「情愛糾葛」可以說從明王朝建立伊時一直糾纏到明王朝的徹底滅亡,其對明王朝造成的各方面的危害遠遠大於後來的滿清,而滿清作為中國正統王朝之一留給後世的為數不多的功績中比較重要一點也就是為中華民族徹底征服了蒙古民族保全了這一方疆土。不過今世、現在、是不會有滿清這個國家了,因此這個歷史性的任務就由我來完成吧,更何況站在前生知識的高峰上我深知時不我待,一隻即將強壯起來的「北極熊」就要張開血腥的大口向「中國龍」咬過來了,先發制人後發制於人!

    解決蒙古問題不能單單使用武力,否則又會陷入長期戰爭的泥團不可。這是因為在廣袤的草原上進攻方無法處處分兵把守,而單薄的後勤補給線又會隨時受到攻擊,同時蒙古族又習慣全民皆兵,所以使用武力的結果往往會得不償失。但也不能完全不使用武力,蒙古民族崇尚勇力,只有真正的英雄才會令他們服從。鑒於這種情況我不得不採用軟硬兼施,文攻武衛的策略。

    在張居正時代由於明朝內部實力不濟在解決蒙古問題時往往較多的使用「軟」的一手,比如冊封俺答汗(阿勒坦汗)為順義王,俺答的夫人三娘子為忠順夫人等等以安撫蒙古各部情緒。有什麼樣的老師就有什麼樣的學生,對於這一手「軟活」我做的更徹底。當時的蒙古草原在達延汗重新實現統一後不久再一次由於分封子弟的原因分裂成四十幾個部落,這些部落以瀚海(戈壁大沙漠)為界劃分成三大部分,其南部為漠南蒙古也稱內蒙古;北部為漠北蒙古也稱喀爾喀蒙古、外蒙古;西部為漠西蒙古也稱額魯特蒙古。對於這些個蒙古部落的蒙古貴族我不管大小一概主動派人冊封為蒙古郡王發給錦袍金印,並允許其指定的繼承人世襲爵位(當然是在報備帝國理藩院之後)。除此之外還下達「推恩令」,允許這些個蒙古貴族的其他繼承人在擁有一定土地和民眾的情況下也可以授予蒙古郡王的頭銜。

    對於少數冥頑不化的一心想恢復成吉思汗榮光的蒙古貴族我則堅決予以打擊。遼東的土蠻部和漠南蒙古察哈爾部的林丹汗就是其中倒霉的典型。屢次襲擾大明邊境的土蠻部不宵再說了,在遼東被李成梁、李如松父子打得全族滅絕。察哈爾的林丹汗自稱「統率四十萬之眾蒙古國主巴圖魯成吉思汗」多厲害的人物,今天打敗了喀喇沁部、明天囚禁大明冊封的土默特部和鄂爾多斯部的郡王,風光一時,不可一世,要多牛比就有多牛比。不曾想正是因為他想恢復的成吉思汗的榮光幫了我的大忙,被他的高壓政策嚇壞了的漠南蒙古王公們被迫要找一個實力更強的靠山。恰逢我適時伸出的橄欖枝無奈之下被這些王公當成了救命草,不得已他們投向了大明。有了這些熟悉草原情況的地頭蛇,再牛比的林丹汗還不是在萬曆二十三年九月被帝國和科爾沁、翁牛特、郭爾羅斯、杜爾伯特等部的聯軍打得逃到了青海,最後還因為出痘死在了逃亡的路上,逃跑時來不及帶走的妻兒老小不得不率余部投降。。。。。。

    所謂文攻則要作多方面的解釋,第一是在宗教上的。明政府對當時盛行在蒙古各部的西藏密宗喇嘛教的格魯教派(黃教)採取保護和促進的政策,擊敗擁護薩迦教派(花教)的林丹汗和派兵護送達賴喇嘛四世雲丹嘉措返回拉薩這兩件事大大加深了明帝國與格魯教派之間的關係。在雲丹嘉措的斡旋下明帝國與蒙古各部的關係迅速升溫,為兩個民族解決幾百年的積怨開了一個好頭。第二是在政治上的。明帝國消滅土蠻部和徹底擊敗察哈爾部的消息振動了整個蒙古社會,為了避免事情發展向不利於明帝國的方向進行,於是在達賴四世的幫助下萬曆二十四年的三月在歸化城(呼和浩特)召開了由全蒙古王公貴族和明帝國與達賴的特使參加的會盟大會。大會的結果是制訂了確立蒙古與大明關係的《衛拉特法典》。《法典》承認大明對蒙古各部擁有的宗主權,允許大明在歸化、別失八里、亦集乃、烏倫等四地設立理藩院蒙古事務總督府來負責與沿途各蒙古部落的通商、道路、封貢等事務,同時允許大明在上述四地每地保留不超過三千人的商路護衛隊,此外《衛拉特法典》還允許在各部蒙古王公同意的情況下明帝國可以以一定的費用(當然是付給王公們的)徵召蒙古牧民充當騎兵;與之相應的是明帝國承認各蒙古王公在各自領地的封建權、財產權、對領民和草原的奴役權、剝削權,黃教僧侶的宗教特權;以及各部王公和蒙古貴族以及平民之間的等級區分,相互間的婚姻嫁娶和有關財產的分割與繼承等等;可以說《衛拉特法典》在某種程度上最終確立了明帝國對蒙古各部落的統治權。第三各方面則是社會生活方面了。我一方面鼓勵蒙古王公和貴族階層與帝國貴族之間聯姻(為了打破帝國高姓世族的門閥我不惜包辦婚姻用賜婚的手段來溝通兩族之間的關係,反正死道士不死貧道,又不是我自己娶);另一方面對蒙古方面開放帝國貴胄學堂鼓勵年青的蒙古貴族到大明來接受漢化和新學以此保障未來兩族的持久和平;同時我也不會忘記經常性給這些個王公送一些奢侈品和新鮮玩意(比如千里鏡、鐘表、珠寶什麼的)一方面消磨他們的雄心壯志另一方面也讓他們覺得大明帝王對他們恩寵有加;當然那個不會存在的清朝創立的一年一度的木蘭秋圍我也照搬不誤(至於那些大臣們說的天子威儀上國風範我都被付之一笑了)。

    所謂武衛指的是《衛拉特法典》雖然最終確立了明帝國對蒙古各部落的統治權但並不能表示明帝國徹底確立了對蒙古各部落萬年不變的統治權,不但蒙古族內部有人心存不滿,遠方的「熊」也會隨時插上一腳,要漢和蒙古兩族永世共存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正是外有熊豹內有狐狼不得不常備不懈阿。。。。。。

    總算是搞掂了蒙古,這一下子就解放了邊關九鎮軍十數萬的守備部隊,這下倭國小鬼子你們的好日子快到頭了。

    「」蒙古爵位與大明爵位的對照表:

    蒙古××郡王(××為封號)等同於大明郡王爵,其下轄蒙古百姓二萬戶以上;

    蒙古××小王子等同於大明郡公爵,其下轄蒙古百姓一萬戶以上;

    蒙古上萬戶等同於大明鄉侯爵,其下轄蒙古百姓五千戶以上;

    蒙古萬戶等同於大明子爵爵位,其下轄蒙古百姓三千戶以上;

    蒙古千戶等同於大明一等雲騎尉爵,其下轄蒙古百姓八百戶以上;

    蒙古上百戶等同於大明三等雲騎尉爵,其下轄蒙古百姓三百戶以上;

    蒙古百戶等同於大明二等驃騎尉爵,其下轄蒙古百姓百戶以上;

    蒙古下百戶等同於大明二等輕車尉爵,其下轄蒙古百姓五十戶以下。

    「」林丹汗和《衛拉特法典》都卻有其事,只不過林丹汗於崇禎五年忘於滿酋皇太極之手而《衛拉特法典》是漠西和漠北蒙古為了對付北極熊的入侵才建立的攻守同盟,當然《法典》裡的內容除了與明朝以外的部分都是真實的。

    「」在萬曆及其後的幾代大明帝王所處的年代中成吉思汗不再是蒙古各部唯一值得崇拜的神,有一位活著的神--達賴四世雲丹嘉措這位歷史上獨一無二的蒙古族的藏傳密宗(黃教)的最高宗教領袖取代了他的位子。作為觀世音菩薩在人間的化身,他的權威甚者可以左右蒙古各部的汗王們,更甚於這些汗王的汗號也要他來賜予。無怪乎一心想恢復成吉思汗榮光的林丹汗在試圖重新統一蒙古各部時遇到如此之大的阻力,因為時代變了,至高無上的汗號都可以從「神」那裡獲取,誰還在乎一統草原哪?於是分離成了主流,統一成了公敵,無怪乎林丹汗要飲恨青海湖了--真是歷史的嘲笑--歷史上縱橫三大洲的蒙古人的子孫為了各自巴掌大的地方與異族(指的是滿清)勾結起來對付自己兄弟,可悲,可笑,可歎!前世之鏡,今日之鑒,現在大陸與台島之爭又何其相似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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