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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條約

作者:caler333

    樸正華這位朝鮮國派駐在大明朝的陪臣這幾個月可以稱得上全京師(北京)寢食難安的一個人了。自從今年四月十二日倭寇先鋒小西行長部一萬八千人於朝鮮釜山登陸,倭國全面發動對朝鮮侵略後,他就不斷收到朝王李□的訓令,要他務必請求明國皇帝派兵相援。可是幾十次通過大明朝的禮部--不、現在叫做典禮省的衙門要求覲見當今大明的萬曆皇帝,可是每一次得到的回復都是千篇一律,不是「陛下心憂西南戰局,無暇接見外國使臣」就是「萬歲爺龍體欠安,無法接見外邦使節」,反正一句話大明皇帝不想接見他。可是大明皇帝不想見自己,自己可一定要見到這位萬歲爺,這不隨著時間的推移,戰局的惡化,國內的訓令也從最初的不緊不慢到嚴令斥責,再次從嚴令斥責變成了現在的苦苦哀求,以至於最近接到的這道朝王的詔書上甚者許下不惜代價、便宜行事的全權和一旦明軍出援便賜予位極人臣的恩賞。可是無論他如何打點,哪怕金銀象流水一樣花出去,可是這些個大大小小的明朝官員們就是無法說動這位萬曆爺出兵,甚者連接見自己的機會也沒有拿到。眼見拿了銀子辦不了事,這些個無恥齷齪的官們便一個個的不見了,怎不讓自己憂心忡忡、百內焦急。倒是幾個不曾收錢的主指點了一條「明路」--登報,把倭寇明裡侵略朝鮮暗地裡是意圖大明疆域的事刊登在大明國大大小小的報紙上,這叫引共鳴;把倭寇在朝鮮燒殺淫掠造成的朝鮮百姓的無窮苦難與二十幾年前倭寇襲擾大明海境所造成的百姓疾苦也登上報,這叫煽民情;最後以朝王和朝鮮百姓名義懇請大明出兵,這叫造聲勢。反正自己是病急亂投醫,儒家不是講究朝野物議嗎,既然朝中使了錢也效果,不妨讓民間咽喉鼓噪幾句,更何況聽那幾位大人講的隱晦,這大明天下的報紙三停之中有兩停是由宗人府、內務府所辦。內務府、宗人府知道嗎?那可是天子內廷,據說每天早上都會有幾份報紙放在陛下的御桌上。。。。。。

    樸正華這個朝鮮陪臣的這些個活動在我眼裡可是一清二楚,三個情治部門的報告中每天都有他的蹤影,但是我始終就是不接見他,一方面是剛剛結束了西北和西南的戰爭,軍隊需要休整,人員和彈藥都需要補充,另一方面朝鮮的局勢還沒嚴重到可以馬上接受我即將要提出的條件的地步,所以一個字「拖」。當然一切盡在我掌握之中,要不是我的授意,那個高麗笨蛋哪裡會知道登報紙哪!至於那些個收受賄賂的官員們先放在一旁歇歇不跟你們談什麼,等到敲定了明、朝兩國之間的條約以及出兵的事後,再借那個高麗笨蛋的口和他們算一下秋後的總帳。

    這些事都不是眼下的急務,當下最重要的是確認援朝軍的主將人選。經略大臣的人選沒有問題,內閣和殿中省推薦的是理藩院侍郎、內閣學士、太子賓客宋應昌。宋應昌雖然不知兵事,但不忌賢妒能,又善於折衝關係,出於文臣領軍的祖制派他去已足夠了。監軍自是從錦衣衛中出人但我已關照下去不允許善自干擾指揮,這也應該沒有問題,但關鍵中的關鍵是統領大軍的司令官的人選就比較麻煩了。軍務省的意見是讓剛剛率領大軍勝利完成西北平叛的主將李如松來擔任這個重任,大本營中也有不少人持贊同意見。李如松當然也是比較善戰的以至於勉勉強強也算得上當世名將,但其一他不是新軍出身,更重要的是他是遼東名將李成梁的長子。李成梁鎮守遼東時間長打二十餘年,在當地的勢力根深蒂固、在朝中的關係網錯綜複雜,在整個萬曆朝早期將領中只有薊州戚繼光和川中劉混可以與之一較高低。但劉混早已病沒,其子劉綎縱是武勇過人但仍然難與李成梁的七個兒子相比較;戚繼光雖然尚在但也病臥在家多時,離大限之時也不遠了,還不知道熬不熬得過這個秋天,其兩個兒子碌碌無能也難與李氏眾子相較;這個時候再把遼東的軍權都交到李如松的手上,只怕到時候李氏會尾大難除。但是如果不用李如松的話,又沒有人比他更瞭解遼東作戰的特點,更何況李成梁的七個兒子中還有五個可是從貴胄學堂畢業的現仍在新軍和宮內二府擔當一定職位,只怕會帶動一批人離心離德,這可不是我想見到的,真的是難以決斷。真該死,如果現在有電腦、衛星、無線電多好,我可以在京師遙控指揮,該死的古代戰爭!。。。對了,所謂古代戰爭素來有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說法也就是說在遠離戰場前線的國家首都是無法判斷戰爭現場瞬息萬變的局勢的,那麼說大本營參軍部??!!我有主意了。於是我下詔書先解除李成梁後軍都督府都督的職位改授武備大學堂會辦並代替戚繼光署理總辦事務,進元帥軍銜,賜上柱國勳,加屏北子爵罔代;然後進李如松為遼東都督府都督同知署理都督事務,賜柱國勳,加二等驃騎尉世襲,並擔任援朝軍的後方司令一職;詔書的最後是關於援朝軍司令官的人選,解除季紹勇大本營參軍部首席參軍次長署理參軍長事務的職位由其副手接任,改授為援朝軍司令官,進權(臨時)副元帥軍銜(當然這項任命和前面的關於援朝軍後方司令的任命在與朝鮮方面的條約尚未簽訂的情況下是秘而不宣的)。這樣一來即安撫了李氏一系又保證了我對東北地區大部分軍事力量的絕對控制,我真是天才。

    搞定了援朝軍的主將,還沒讓我舒心兩天,一喜一憂的兩則戰報前後腳送到了我的御桌上。喜的是倭寇已佔領朝鮮王京(漢城)、平壤,朝鮮全境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國土淪陷,這樣我談判桌上的籌碼將大大增加;憂的是朝鮮水師李舜臣部接連擊敗倭國水軍,擊斃倭國水軍名將多人,由於水軍失利,倭國陸軍也放慢了進攻的步伐,雖然這對朝鮮是個好消息但對我的計劃卻是大大的不利。看來該和朝鮮使臣攤牌了。

    我可以想像的出當朝鮮使節拿到這份條約的樣本後的驚訝的神情,的確這份條約有很多讓人意想不到的東西,這部後來被稱為《大明朝和朝鮮國萬曆宗藩條約》(又被稱為《第一次明、朝宗藩條約》和《萬曆二十年條約》)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大明朝和朝鮮國正式以書面形式確認宗藩關係:

    1。朝鮮永世奉大明朝為宗主國,以大明曆法為正朔,朝鮮國王對大明天子稱臣;

    2。朝鮮王去王號改稱朝鮮國主,另由大明天子賜予「三韓郡王」的爵位(由於朝鮮使臣的力爭結果再由大明天子加賜親王儀仗、服飾);

    3。朝鮮國每年進貢大明朝白銀五萬貫,大明朝回賜朝鮮國同等價值的物品(同樣由於朝鮮使臣的爭取大明朝免去朝鮮國頭十年的貢賦,並將賜予朝鮮國的頭十年的物品價值減少到每年二萬貫);

    4。朝鮮國開放與大明朝的邊境和海境,允許兩國百姓持合法證件(路引)自由往來、居住、通商、開礦、設廠、置業;

    5。兩國互免關稅,分別保護對方國民在本國境內的合法權益;

    6。朝鮮國放棄原有錢幣改使用大明朝錢幣;

    7。朝鮮國放棄除與宗主國大明朝以外的與天下百國萬邦之間的外交和通商權利,並將此權利過渡與宗主國大明朝,凡今後列國與朝鮮的外交往來均由大明朝代行,凡今後列國與朝鮮的商貿往來均需經大明朝轉口,所有貨物均需由大明船隻或其他交通工具轉運;

    8。大明朝作為朝鮮國的宗主國有義務保障朝鮮國不受外敵的侵略,為了方便大明朝保衛朝鮮國的領土安全大明朝有權利要求朝鮮國提供相應的後勤與人員保障,大明朝也有權在和平時期徵召少量朝鮮國民進入大明軍隊服役;

    9。為了保障上述內容得以施行,大明朝將在朝鮮國王京設監國大使(由於朝王的強烈要求,我特別以詔書形式向其承諾駐朝監國大使和其他使節不謀求干涉朝鮮政局),在朝鮮各道首府和重要通商城市設通商大使,朝鮮國將在大明朝的京師設朝貢大使,在大明朝的南京設觀風大使,上述各使節的館驛分別由對方國家無償提供。

    二。大明朝就此次倭國入侵朝鮮國出兵援助的相關協議:

    1。大明朝幫助朝鮮國抵禦此次倭國入侵,直至將倭國完全趕出朝鮮國境;

    2。大明朝此次出兵援助的全部費用由朝鮮國承擔,為此大明朝向朝鮮國分五年期提供二千萬貫的財政借款,上述財政借款的利息為年息三厘,朝鮮國應在戰爭結束後的十五年內(原來是要求十年,經過樸正華的爭取改為十五年)償還上述借款,並在歸還期內由朝鮮國的鹽稅提供擔保;

    3。若上述借款不足以支付大明朝相應的軍費則大明朝於戰爭進行的第五個年頭內再向朝鮮國提供一千萬貫的借款,此筆借款的利息為四厘,應於戰爭結束後的十年內還清,期間以朝鮮國的各類礦山開發權為借款擔保;

    4。朝鮮國同意大明朝在抗倭戰爭結束後永租濟州島、巨濟島及附近小島為水師基地以防備倭國再次入侵,上述島嶼的租賃費用共計為每年大明銀泉五千貫。

    我承認這份條約實際上是一份不平等條約,但除了一些形式上的東西外,例如開邊境、同錢幣,甚至剝奪朝鮮的外交通商權這些個最核心的內容朝鮮人並不反對,因為他們沒有這個意識,可以說不僅僅是朝鮮人可能大部分的當代明國人也不會有什麼感覺,畢竟我是擁有和使用的是未來三、四百的知識,將來朝鮮民族會恨我的,也許不會,也許兩個國家早就合併了,天知道。。。整個條約中最使朝鮮人不滿也同樣為當時部分明人所詬病的就是第二部分的借款(朝鮮人認為利息過高,我對此的解釋是明政府財政也十分困難此筆款項也是從民間高息籌措)和租借島嶼了(部分明人認為海外孤島行同雞肋要之徒費金錢),但是形式比人強,所以我贏了,也可以說中華民族贏了,當然這時候絕大部分的人是不會瞭解到這一點的:中國這個文明古國即將要走上復興的宏圖了!!

    「」經略一職最早出現在宋代,有名的例如老種經略相公和小種經略相公等。明代這一官職是在外統兵的文官官職中最高的一個,要比總督、巡撫級別更高,至少是從二品一級的,類似於現在的××工作委員會(例如克勞塞維茨的《漢風》中的阿富汗工作委員會),只不過一個是政府派出機構一個是黨務系統機構而已。

    「」三韓:朝鮮古時地方名,有辰韓、慕韓、秦韓三地所以稱三韓,朝鮮古時還有百濟、新羅、高(句)麗、任那等等的地名、其中任那是倭國對其在朝鮮的早期殖民地的稱呼,不過最近據韓國的歷史學家的考證,任那使朝鮮人在日本的早期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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