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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節 新政-第一個開刀的目標是誰

作者:caler333

    手裡有了直接聽命與我的軍隊,那麼考慮良久的新政就可以按部就班的展開了。不過我新政的內容涉及面太廣,不可能一下子就都展開,所以必須事先選定目標一個個的來,先易後難,循序漸進。為此我翻看了不少前朝和國朝改革的記載。不看則已,一看觸目驚心,新政失敗的數不勝數,而最終能成功的寥寥無幾。其中關鍵就在於新政觸及了即得利益者的利益,由於他們的反對甚至可以說反抗,使改革功敗垂成,功虧一簣。為了避免我即將進行新政重蹈覆轍,就有必要分化這些個既得利益集團。從現實情況來看,自大明洪武皇帝開國至今已有二百一十年了,諸親王室貴胄、外戚、宦官、勳臣以及大大小小現任的、告老的、守制的、待選的官員,還有滿天下的進士、舉人、秀才們早就羅織起一張密不透風的大網。在這張大網裡萬千小民號泣掙扎、痛苦萬端,在這張大網裡大明朝被纏繞的動彈不得,奄奄一息。張居正十年的改革不過才打破了一層堅冰,在這張大網裡撕開了一條細縫,而我要徹底喪送這張大網,前路可謂艱難險阻啊!

    瞻前顧後,思來想去,最終我選定第一個開刀的對象,就是宦官集團和其爪牙東廠。

    宦官屬於所謂的內臣,是皇帝的家奴。第一個解決他們,其它利益集團一方面是不會插手干預,另一方面由於不同利益集團之間的相互爭奪,恐怕還會推波助瀾(英宗正統以來,宦官集團氣焰囂張,到處插手軍政大權,干預朝政,進退官員,早就天怒人怨了;既便是那些個阿附內官以求進身的傢伙,口頭上不說心理上也是不屑為伍的)。至於東廠正是這些宦官們監視、鎮壓、陰謀構陷其政治反對派官吏的場所和工具。所以將二者一併剷除,怕是上至宗室下至黎民百姓中到廣大官吏及其代表的眾多士紳地主,整個大明國的各個階層都會拍手稱快的。

    話雖如此,行動上仍需謹慎,正所謂戰略上蔑視,戰術上重視嘛。

    第一步是先奪其兵權,召回派駐在各地監視地方駐軍的監軍太監和提督京(郊大)營的坐營監槍太監,以兵部擬員代之。果不出所料,上諭剛剛頒布,內閣和六部中就有人稱頌「聖天子臨朝,百年積弊一掃而空」之類的話了。

    如果說召回監軍太監僅僅是受到朝中官吏歡迎的話,那麼第二步召回全部外鎮的宦官(包括鎮守太監和守備太監)的明詔就是舉國上下齊聲稱頌,萬民焚香以迎了。可想而知這幫宦官在地方上做了多少壞事。借此時民怨沸騰、官心振奮之際,挑撥幾個言官御史,讓他們上書請求徹查這些宦官,一則可以使兩個利益集團內鬥,二則也可以趁機充實一下內庫,這些年辦學堂、造火器可花費不小,正所謂「和珅跌到,嘉慶吃飽」(呸、呸,不對,未來不會有什麼大清,什麼嘉慶)。果然這幫外鎮的太監大多劣跡斑斑,清白自律的僅有那麼一兩個。於是抄家的抄家(沒想到這幫國螽如此貪婪,光抄出的金銀器物,就有三五百萬兩之巨,還不算那些強取豪奪的田地商舖,這下可發了,趕快多募些兵丁,先把新軍擴大到一萬人再說),流放的流放,民怨極大的殺掉幾個,個別品行尚好的也不妨升幾級,加幾品,封贈一番,總之又打又拉,免得他們狗急跳牆。

    接著要幹的事剪除宦官們的黨羽,切斷其與為虎作倀的爪牙之間的聯繫。萬曆十一年九月,下詔廢止東廠,將東廠原有一干人等除內監外一律調入錦衣衛整訓,當然錦衣衛也不是什麼好人,此舉畢竟是權宜之計,在新的情治機構沒有建立之前,這些人還是有利用價值的。只不過得堅決將其與原來的主子宦官集團分離。沒想到此舉又受到以錦衣衛為代表的勳臣集團的歡迎,真是意想不到啊。

    萬曆十二年三月,對宦官集團的最後一擊付之行動了。三月初五,中旨由內廷發出,詔告天下,從今日起,裁撤內監廿四衙門,另行組建內務府以代之。命魏國公徐維志為內務府知事,稱總領內務府知事內大臣,位階正一品,又命黔國公沐朝弼為內務府副知事,稱協理內務府副知事內大臣,位階從一品;讓兩人遙領府事(為什麼遙領哪?因為魏國公世鎮中都和南京,黔國公要世守雲南,都不可能輕離重地,到北京來管理內務府)。二人之下復設參事八員,分別由內閣大學士、各部尚書、侍郎及宮中宦者各半充任。由朝官擔任的內務府參事稱內務府參事內大臣,位階從二品(位在從二品以上的不減其品級,位在從二品之下則進其品級至從二品);由宦官擔任的內務府參事稱內務府參事太監,位階正四品,另賜紫袍一襲。首批參事內大臣為申時行、王錫爵、許國(半年後由潘季馴接任)、宋纁四人,三個是大學士、一個是吏部尚書;首批內務府參事太監是孫海、客用、張隆、劉成四人,俱是我的親信。由於參事內大臣在品級上遠高於參事太監而且擔任內大臣的大多是朝中重臣,所以大大的壓制了宦官們的氣焰,使其不敢得意忘形。另外為了規範內務府的行為,特此規定,第一,各位內大臣都有權過問內務府及其所屬各司局的各種事項;第二,今後凡內務府管轄範圍內的大小事情均由諸位內務府參事「先行合議,後白與帝,方准施行」。這樣就從體制上杜絕了宦官專權的可能性。

    原先內監廿四衙門包括司禮監、內官監、御用監、司設監、御馬監、神宮監、尚膳監、印綬監、直殿監、尚衣監、都知監等內十二監,還有惜薪、鐘鼓、寶鈔、混堂(浴室)四個司,兵仗、銀作、浣洗、巾帽、針工、內織染、酒醋面、司苑等八個司管理的內容五花八門,千奇百怪,上至皇帝太后的生活起居,下至宮女太監的柴米油鹽,可以說皇城外面有的管理機構廿四衙門都有,皇城外面沒有的管理機構廿四衙門中也有;冗床疊架,人浮於事,貪污成風,的確是要改革了(當然全部取消掉是最好的了,但是在這個時代是不可行的,首先太后那就過不了關,社會輿論上也不通不過,另外有那麼多嬪妃怎麼辦)。

    所以我在內務府這個總的機構下面設置了書辦、供奉等八個局二個司。

    第一個是書辦局。將原先司禮監掌管內外奏章及御前勘合的職責都移交給新成立的書辦局,但取消了原先司禮監最重要的權力--「擬朱」(即不允許宦官代書、代回上諭、詔書和奏章)。實際上將其改造成一個類似未來的秘書(不是下面要講的秘書)機構,徹底堵住宦官干涉朝政的禍源。在局的下面設置有收錄、發抄、糾核和印綬四個科。局一級設承辦太監一員,位階正五品,隨堂太監六七員,位階正七品;科一級設會辦太監一員,位階正六品,聽用若干,位階正八品,另有無品級的常差若幹員。

    第二個是供奉局,負責皇帝、皇后、各宮嬪妃、太后、太妃以及太子、皇子等皇室成員的飲食起居,是改造後的內務府中規模最大的一個機構。其下設置衣服、御用、寶器、車駕、膳食、御醫藥、採買等七個科,人員設置一如書辦局。

    第三個是營造局,主要負責宮廷內外的各種建築的營建和修繕。下設神宮造(負責建造皇陵及其維修)、宮苑造(負責除皇陵以外其它建築的修建和修繕)、外廷造(負責各地藩王、宗室、及御賜建築的建造)等三個科,人員設置除與書辦局一致外還每個科管理一支建築隊(人員是按需要招募的)。

    第四個是內官局,負責對所有內官行政上的管理以及日常生活需要的安排。下設恩罰(負責內官的晉陞、降職事宜以及發放有關皇室人員對內官的恩賞、執行皇室人員對內官的處罰)、薪給(負責內官們日常生活中的薪金的支付,食物衣飾的配給,醫療保障,是內務府各個部門中事務最繁忙的一個科,也是最容易晉陞的一個科)等二個科,人員一如書辦局。

    第五個局是女官局,負責對所有宮女的管理(原來內監廿四司不包括宮女部分,這次借改革一舉將這一塊也包括進內務府的管理範圍)。下屬設置與內官局相同,最高職務稱為掌宮夫人是除了嬪妃以外的最高女官,以下設各級夫人、婢女(稱呼上是「女臣××夫人」)。

    第六個是經理局,負責各地皇莊、皇店以及宮中各種作坊的生產經營,有歲貢(管皇莊)、歲入(管皇店)、常用(管宮中作坊)三個科,人員一如書辦局。

    第七個局是秘書局,負責管理宮中各種文件的歸檔和書籍的收藏,有皇史宬,內書檔兩個科,人員一如書辦局。

    最後一個局是為這次改革特設的,統計局(想到?統了嗎?),負責對上述各局及另外兩個司進行監督,分預算(負責年初時分配各司局的撥款,平時監督上述款項的使用情況以及核算經理局年終收益)、考成(負責各司局工作的考評和總結,並提交有關報告及制定陞遷、降職計劃給二個恩罰科執行),特務(新成立的用來取代東廠的情報機關,負責對內務府範圍內各部門以及民間情報的收集、監控,只有這個科是直接對皇帝負責的)。

    兩個司中的第一個叫值殿司,負責各宮各殿執事太監及其它宦官與內務府其它機構之間的溝通和聯繫。

    另一個司叫外遣司,負責對派遣到南京、中都等地的宦官(如守陵、守宮太監等)以及派遣到各藩王、宗室、貴戚府中的宦官進行培訓、管理和監控。

    除了對宦官行政機構的改革外,我對原來宦官的稱呼也進行了改革。原來只有最高級別的宦官才被稱為太監,下面還有許多不同的稱謂。我將其簡化了,所有宦官以後都可以被成為太監,區分宦官之間職務大小的標準用品級來劃分,品級高則職位高,最高的太監可以授予正四品的位階,這是對宦官心理上是個不小的打擊。

    除了從管理體制上和心理上打擊宦官集團外,我還從經濟上封殺宦官勢力的膨脹。宦官們斂財的途徑基本上有四:第一是索賄、納賄,對此內務府的章程上規定道「自內務府太監下,收受百金以上者杖五十、流邊地,百金以下杖三十、發京郊為先皇戍陵」;第二是經營莊田、侵佔軍民官地,為此我要求新組建的內務府統計局進行清理,凡萬曆十五年前內官們擁有田地允許他們出售獲利,萬曆十五年後一律沒收「發有司處治,勿使其再享」,若有再犯,即查即沒,另處流放邊地;第三是經營私店從商,侵佔國家稅費,因此我要求內務府統計局與經理局通力合作進行清理,將「其等所有盡入經理所輯,錄以書目,按多寡年分其(紅)利」,實際上是以未來股份制形式下皇室(企業)集中經營的形式剝奪了宦官們單獨經營的權力,當然原先宦官們經營當中不法行為和侵佔國家利益的地方「勿使其再為」;第四是上下勾結,進行貪污,為此我命內務府統計局按時「早發預算,時考其費,稽有司每(歲)所得」,同時要求特務科「時時訪查,勿枉勿縱」,並規定「不敘品佚,凡墨十金以上具發邊地,十金以下發各皇莊充役」。這些措施雖然不能從根本上杜絕宦官們在經濟上違法的行為,但畢竟限制了宦官們的錢袋,使他們沒有財力去做其它的事。當然為了籠絡一部分中上層的宦官,在加緊有關限制的基礎上我也適當提高宦官們的養廉銀髮放的數量,這也是為以後新政中重新推廣養廉銀製度作些試驗。

    當然律人也要律己,我又重新安排了皇室人員的年俸,使這些嬪妃們沒有太多餘錢來隨意賞賜宦官宮女。

    整個改組計劃從萬曆十二年三月開始一直到萬曆十五年十一月才最終完成,足足用了三年零八個月。從此之後我完全贏得了對宦官集團的勝利。當然期間群閹中不乏有人企圖反擊,遊說太后,妄圖阻止改革。起初太后對我大肆更改祖宗成例,也異常不滿,但等到大把的證據放到太后面前時,慈聖也不禁痛斥幾個帶頭的宦官道「惡奴無恥,膽敢欺我老婦人」。有了太后的支持,整個改造的過程也就有驚無險了,不過最緊張的時候,我曾連宿新軍營中三日,可見當時情況的緊張。

    「」關於內監、宮女品級和月俸以及養廉銀的具體數額:

    品級:月俸:養廉銀1:養廉銀2:

    正四品白銀六兩(下同)白銀八十兩(下同)白銀一百五十兩(下同)

    從四品五兩六錢六十兩一百兩

    正五品五兩一錢五十兩八十兩

    從五品四兩四錢四十兩七十兩

    正六品四兩三十五兩六十兩

    從六品三兩五錢三十兩五十兩

    正七品三兩一錢二十五兩四十兩

    從七品二兩七錢二十兩四十兩

    正八品二兩三錢十八兩三十五兩

    從八品二兩十五兩三十兩

    正九品一兩八錢十一兩二十五兩

    從九品一兩六錢九兩二十兩

    為入流一兩四兩十兩

    養廉銀1是指在宮中服務的內官和宮女的養廉銀

    養廉銀2是指有事時派遣在外的內官和特募人員(例如:採買、營建、特務等)的養廉銀

    「」皇室人員年俸如下:

    1。皇帝和太后:每年支俸五萬兩(後來「改兩為貫」後為七萬貫)

    2。皇后:每年支俸三萬兩(後為四萬二千貫)

    3。皇貴妃:每年支俸二萬五千兩(後為三萬五千貫)

    4。貴妃、太妃、太子:每年支俸二萬兩(後為二萬八千貫)

    5。妃、其它未冊封的皇子:每年支俸一萬五千兩(後為二萬一千貫)

    6。嬪、公主:每年支俸一萬兩(後為一萬四千貫)

    7。雜色稱號的宮妃(如:美人、良人等):每年支俸五千兩(後為七千貫)

    「」明初錦衣衛的設立是因為皇帝不相信臣子們,要有人監視他們。但到了成祖的時候連錦衣衛皇帝都不相信了,於是又設立了東廠來監視錦衣衛。其後又有過西廠、內行廠,當然這兩個廠沒有東廠生命力那麼頑強,存在的時間都很短(東廠到崇禎皇帝亡國時也沒被裁撤)。但是不管是東廠也好,西廠、內行廠也好,都是宦官當家作主的,並且分割了以世勳武將為主的錦衣衛的職責,削弱了錦衣衛的地位和權力,使錦衣衛從特務機關淪為了憲兵機器。因此廠衛之間是即有勾結又有矛盾的。

    「」養廉銀不是清代雍正朝的首創,大明開國時洪武皇帝就推行過。但由於百多年來沒有改變過(物價變了,給的錢不變),便流於形式了,貪污腐化照樣盛行,大明也就日益失去民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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