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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節 黃河

作者:caler333

    古人云:成家立業,把成家放在立業前面真的很有道理。大婚以後,不但人自由了很多,而且在宮中和朝堂上說話的份量也不一樣了。

    就舉其中一件事來說吧,舉什麼呢?就舉萬曆六年刑部侍郎潘季馴治理黃河的事好了:

    萬曆六年張居正任命原刑部侍郎潘季馴進工部侍郎兼右都御史負責治理在萬曆五年決口的黃河。那年黃河決口不但衝垮了在崔鎮的攔河壩而且衝入淮河奪淮河口入海,又逼迫淮河向南改道沖壞高堰(高家壩)弄得高郵、寶應等淮南江北地方一片汪洋,受災人口達百萬之眾。原先負責治河得河漕尚書吳桂芳和總河都御史傅希摯意見不一、互相扯皮,沒辦法張某人只好派前面講到的潘季馴去治理黃淮。一年多的時間潘季馴就把黃河、淮河給治理好了(對於張某人識人的本領本人深表佩服不愧為明代的大政治家,當然對其專權、斂財的政客行為我是極為厭惡的,不過咱不會像某些統治者一樣看不慣一個人或當時對一個人沒辦法死後就翻舊帳)。

    黃淮既然已經暫時治理了,那善後的麻煩事也就來了。張某人將沿岸災區的荒地發回原主,將無主之地按戶交與災民耕種,這都沒錯。但聽到朝堂上有人提議要將「縷堤」(也就是河道兩旁的攔河主堤)與「遙堤」(也就是距離主堤三四里遠的大堤)之間灘地(圍堰)全數分給災民,張某人一時有些心動,這下我可急了(21世紀的朋友可能沒見過黃河決堤但不知道對九七年大水災時洪水沖過江堤將圍堰內老百姓的房屋、牲口、農田沖毀的慘狀還有沒有印象,如果還沒有印象建議去看清末鐵鄂寫的《老殘遊記》裡面對黃河決口後圍堰區內百姓苦難的生活有觸目驚心的描寫,當初讀後至今記憶深刻),萬一張居正決定將這些地也分了那就晚了。

    於是朝會一結束我就請張某人到旒德宮面談:

    「上曰:張先生每今日朝議朕聽到了,可為否?

    居正曰:臣尚思之,如此與國民都有些益處。

    上曰:張先生每可知黃河如何永治?

    居正曰:歷朝未尚與聞。

    上曰:若黃河復潰,小民何以為生?

    居正默然。

    上又云:今受其地,民頌其利,及至復潰焉不呼其害,非利國民長久之計。朕思之可使人在彼地植些草木,一是可固其砂土,二亦可待其潰時阻擋水勢,沿黃淮故地均可一體辦理,張先生每以為可行?

    居正曰:此一來,沿河百姓何地安置?

    上曰:盡遷邊地實之。

    居正曰:此宜生禍端,且用銀甚巨。

    上曰:一朝之用,可保百年。

    居正默然良久曰:容臣再思之一二。」

    雖然最後張居正沒有完全採納我關於盡遷黃淮沿岸大堤生活的百姓的建議,但也部分接受在現有災區範圍內建立沿河保護林工程及遷出部分無地災民充實遼東邊地的意見,此外也接受了我關於免除災民及移民三年賦稅的提議。

    當然這次是部分勝利了,還有幾次比如廣東、廣西民變時張某人要見「賊」就斬殺,我也建議流放邊地減少殺戮,也為張居正所接受,但為了避免張某人和馮保加強對我的監控,這種直接和張某人討論國政的事以後還是少來幾次的好,而且除了上朝、辦學以為我還有更重要的事要辦哪。

    「」明代治理黃河比較有名的有徐有貞、劉大夏等幾個,最有名的是潘季馴。潘季馴治理黃河前後共有四次,經潘季馴治理的黃河幾十年的沒再發生過水災。潘季馴不但有工作能力而且能總結經驗,寫過《河防一覽》、《宸斷兩河大工錄》等有名的著作,他的治河原理無論是清代還是現在都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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