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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八ま章 元朝 上 文 / 何凌霄

    元朝

    百科名片元朝疆域

    元朝(公元1206年∼1368年,271年建立,定國號為元),又稱大元,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由少數民族(蒙古族)建立並統治全國的封建王朝年成吉思汗建立蒙古汗國年忽必烈改國號為「大元」,取《易經》中「大哉乾元」之意年統一全國。元朝的疆域空前廣闊,今天的新疆、西藏、雲南、東北、台灣及南海諸島,都在元朝統治範圍內年被朱元璋建立的明朝滅亡。北遷的元政權退居漠北,仍沿用大元國號,與明朝對峙,史稱「北元」。元朝自成吉思汗起歷經十五帝163年,自忽必烈定國號起,歷十一帝98年。

    目錄

    元朝簡介

    元朝歷史

    蒙古汗國

    大元一統

    元朝中期

    元朝滅亡

    政治機構

    行省制度

    民族政策

    經濟發展

    科學文化

    帝王世系元朝簡介

    元朝歷史

    蒙古汗國

    大元一統

    元朝中期

    元朝滅亡

    政治機構

    行省制度

    民族政策

    經濟發展

    科學文化

    帝王世系

    元太祖成吉思汗

    元朝簡介

    年(金泰和六年),蒙古貴族在斡難河源奉鐵木真為大汗,尊號成吉思汗,蒙古汗國(大蒙古國)建立。蒙古汗國在1259年蒙哥汗去世後分裂為大汗之國(後來的元朝)和四大汗國(欽察汗國、窩闊台汗國、伊利汗國和察合台汗國),四大汗國名義上服從蒙古大汗(元朝皇帝)宗主權,實際上各自為政年(元朝至元八年),元世祖忽必烈改國號為「大元」,取《易經》中「大哉乾元」之意。

    年蒙古滅西遼,1227年滅西夏,1234年滅金國,1246年招降吐蕃,1253年滅大理,1279年滅南宋,元朝最終統一中國。

    成吉思汗時,蒙古沒有固定的首都年,窩闊台建都哈爾和林(今蒙古國境內)年,忽必烈定都上都(今內蒙古自治區正藍旗東)年定都燕京,稱為大都(今北京),元朝的統治中心完全向中原轉移。

    元朝的疆域空前廣闊,今天的新疆、西藏、外蒙古、雲南、東北、台灣及南海諸島,都在元朝統治範圍內,還包括西伯利亞大部分東邊到白令海)、錫金、不丹、克什米爾東半部、緬甸北部、泰國北部、老撾、朝鮮東北部。領土面積超過2萬平方公里2200萬平方公里),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國家。

    年(元至正二十八年、明洪武元年),朱元璋建立明朝,同年明軍攻佔大都,元順帝北逃,元朝滅亡。北遷的元政權退居漠北,仍沿用大元國號,與明朝對峙,史稱「北元」。

    元朝統一全國形勢圖元朝的大統一,在中國歷史上具有深遠的意義

    它結束了唐末以來(五代十國宋遼金夏)國內分裂割據和幾個政權並立的政治局面,奠定了元、明、清六百多年國家長期統一的政治局面;2它促進了國內各族人民之間經濟文化的交流和邊疆地區的開發,進一步促進了我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鞏固和發展;3它為科學技術的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4元朝的統一,還加強了中外文化交流和中西交通的發展;5從蒙古族的歷史發展角度看,統一的過程就是蒙古族從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轉變的過程。

    元朝的大統一,促進了我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發展

    漢族人民大量遷居到邊疆地區,帶去了先進生產技術,開發了邊疆經濟。邊疆各族大量遷入中原和江南,同漢族雜居,加強了民族融合遼金時期入居黃河流域的契丹人和女真人,與漢族相融合,在元朝已被視為「漢人」唐朝以來不少信仰伊斯蘭教的波斯人、阿拉伯人在我國一些地方定居。元朝時更有大量的波斯人和阿拉伯人遷入中國。他們與漢、蒙、畏兀兒等民族長期雜居、通婚,開始形成一個新的民族——回族元朝時,西藏正式成為元朝的行政區。元朝設立澎湖巡檢司,加強了對硫球(台灣)的管轄。

    元朝是中國歷史上疆域最廣闊的王朝,國力最強盛的王朝

    從疆域的廣闊度來說,連後來第二大的清朝也不能和元朝相提並論。《元史志》言元朝的疆域是:「北逾陰山,西極流沙,東盡遼東,南越海表」,「東、南所至不下漢、唐,而西北則過之」。面積相當於今天中國疆土的兩倍。全國劃分為中書省和十個行中書省,以及宣政院管轄的西藏地區。

    魏源《元史新編》說:「元有天下,其疆域之袤,海漕之富,兵力物力之雄廓,過於漢唐。」虞集在《廬陵劉桂隱存稿序》中評價當代文人說:「國朝廣大,曠古未有。起而乘其雄渾之氣以為文者,則有姚文公其人。」貫雲石在散曲《雙調·新水令·皇都元日》中歌頌:「江山富,天下總欣伏。忠孝寬仁,雄文壯武。功業振乾坤,……賽唐虞,大元至大古今無。」

    蒙古汗國作為一個蒙古族建立的政權,在經過對歐亞非廣大地區的征服後,在文化思想領域也主動或被動地吸收集合了多種文明長處,因此,到了整個元朝統治時期充滿了「漢法」與「色目法」的主導地位之爭。元朝作為中國歷史上的一個重要朝代,不僅在中華文化史上發揮了承上啟下的作用,而且在諸多領域出現了新的飛躍,推進了中國多元一體文化的發展進程,開創了中國各民族文化全面交流融合的新局面,對中華文化的繁榮和發展作出了重要的貢獻。

    元朝中西經濟文化交流的空前繁榮,使不同地區、國家和地區間的經濟文化雙向交流加速。中國的火藥、指南針、印刷術傳入阿拉伯和歐洲,推進了這些地區的文明進程。阿拉伯的醫學、天文學、農業技術,歐洲的數學、金屬工藝,南亞的雕塑藝術等傳入中國,促進了中國古代文化的豐富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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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朝歷史

    元朝與四大汗國形勢圖蒙古汗國

    蒙古族是中國一個歷史悠久的民族,長期生活在蒙古高原上。蒙古族的直系祖先,是和鮮卑、契丹人屬同一語系的室韋各部落。隋唐時代,他們分佈在契丹之北、韃靼之西、突厥之東(約當今洮兒河以北,東起嫩江、西至呼倫貝爾)的廣大地域。曾受突厥的統治,突厥人多稱之為達怛(韃靼)。唐貞觀年間,突厥勢衰,室韋人歸附於唐。繼突厥而起的回鶻政權崩潰後,室韋—達怛人大批進入大漠南北。大約在9至11世紀,其中的一支蒙兀室韋,從望建河(今額爾古納河)下游之東逐漸西遷,到了斡難河(今鄂嫩河)、克魯倫河和土剌河(今圖拉河)三河的上源一帶,分成尼魯溫蒙古(「出身純潔」的蒙古人)和迭兒列斤蒙古(一般的蒙古人)兩大支,合稱為合木黑蒙古──全體蒙古人,其中包括許多大大小小的氏族、部落。合木黑蒙古之外,當時在蒙古高原活動的,還有蔑兒乞、塔塔兒、克烈、乃蠻、斡亦剌等部。所有這些氏族部落,先後都受到遼和金的統治。他們的經濟發展很不平衡,到12世紀時,有的還在森林裡從事狩獵,有的則在草原上從事遊牧,只有少數部落經營農業。不過這時,他們通過同中原的貿易獲得了大量鐵器,從而推動了生產的發展,階級的分化更加明顯。為了掠奪更多的財富,各個部落的奴隸主互相展開戰爭。

    蒙古高原地區的眾多蒙古部落原為金朝的臣屬民族。隨著金朝的逐漸衰落,蒙古的勢力也開始壯大起來,逐漸脫離金朝政權的統治年(金泰和四年),蒙古族領袖鐵木真通過殘酷戰爭統一了蒙古高原各蒙古部落。公元1206年(金泰和六年),鐵木真被各部落推舉為「成吉思汗」,建立政權於漠北,蒙古汗國成立,國號蒙古(yekeggulus)。從此,蒙古草原結束了長期混戰的局面。

    蒙古汗國成立後,不斷發動戰爭擴張其疆域年滅亡西遼、1219年西征中亞花剌子模,一直進攻到伏爾加河流域。於1225年東歸,1227年又滅西夏,成吉思汗也在對西夏的遠征中病逝。之後蒙古於1234年滅金朝,1246年招降吐蕃,1253年滅大理,1279年滅南宋年和1281年兩次攻打日本年攻打到了現在的奧地利。

    蒙古軍隊的對外戰爭具有征服性質,為了減少蒙古軍隊的傷亡,加快戰爭的進度,蒙古軍隊在戰爭期間對敵人採取了殘酷的屠殺政策。戰爭的結果是蒙古部族對歐亞各國造成了空前的掠奪,破壞和殺戮。應該看到,這一系列的征服戰爭給包括中國在內的歐亞大陸眾多古老文明帶來了巨大的破壞,眾多民族受到了殘酷而不公正的民族壓迫,難以計數的人口和財產在戰火和隨後的瘟疫、饑荒及自然災害中損失,對戰火塗炭地區而言也是少有的黑暗時期。

    蒙古帝國大汗蒙哥於1259年在四川駕崩,享年52歲。其四弟忽必烈與七弟阿里不哥開始爭奪汗位年11月,阿里不哥在宗王阿速台等大多數蒙古正統派的支持下於蒙古帝國首都哈拉和林通過「忽裡勒台」大會即大汗位。與此同時,忽必烈與南宋議和後返回開平府(今內蒙古正藍旗)年3月,忽必烈在漢族地主階級及部分蒙古宗王的支持下於即大汗之位;4月,忽必烈設立中書省,總管國家政務;5月,忽必烈頒布《即位詔》法令,並建元中統。由於忽必烈在中原漢地自行集會稱汗,並且推行漢法,明顯違背了蒙古傳統,引起了阿里不哥和蒙古正統派的強烈不滿,忽必烈與阿里不哥隨即展開了四年的汗位戰爭年阿里不哥兵敗投降,忽必烈奪得蒙古汗國的最高統治權。但他推行的「行漢法」主張卻造成許多蒙古貴族的不滿,拒絕歸附忽必烈汗國,結果導致其他幾個蒙古汗國紛紛敵對。蒙古汗國事實上分裂為忽必烈政權(大汗轄區)和四大汗國,四大汗國名義上服從大汗宗主權,實際上各自為政。

    元世祖忽必烈大元一統

    公元1271年(至元八年),蒙古大汗忽必烈公佈《建國號詔》法令,取《易經》中「大哉乾元」之意,正式建國號為「大元」。

    年,在劉秉忠規劃下,元朝建都於中原的大都(今北京市)。元朝的統治中心完全向中原轉移。

    年,元軍攻陷樊城。不久,襄陽守將呂文煥投降。隨後,元丞相伯顏督率大軍沿江東下,南宋守將或敗或降年,南宋奸臣賈似道被迫出兵應戰,但很快潰敗。

    年(至元十三年),臨安陷落,宋恭帝被俘。之後,南宋大臣文天祥與張世傑、陸秀夫等繼續在東南沿海堅持抗元,擁立益王趙是為帝。趙是死後,又擁立衛王趙昺,繼續抗戰年底,文天祥兵敗被俘。文天祥被囚於大都三年之久,拒絕了元朝的誘降,後從容就義。成吉思汗陵(今內蒙古鄂爾多斯)1279年(至元十六年),元將張弘范指揮元軍在崖山消滅了南宋最後的抵抗勢力,陸秀夫背著9歲的小皇帝趙昺投海而死,南宋滅亡。之後,元軍曾進攻過周邊一些地區,如安南、占城、爪哇和日本等,其中以試圖征服日本的戰爭最為著名,為忽必烈建造戰艦的高麗人有意建造和設計質量極其低劣的船隻是導致忽必烈的蒙古艦隊葬身魚腹的主要原因。

    元朝中期

    大德十一年(1307年),元成宗加封孔丘為「大成至聖文宣王」,並對孔子的家族、弟子等加封了種種稱號。

    大德十一年(1307年),成宗死,前太子真金之孫海山即位於元上都,是為元武宗。並立其弟愛育黎拔力八達為皇太子,約定兄終弟及,同時又約定愛育黎拔力八達死後,帝位復歸武宗之子和世剌。

    至大四年(1311年),仁宗即位,但違背前約,封和世剌為周王,令其出鎮雲南,而改立自己的兒子碩德八剌為皇太子。

    延祐二年(1315年),元仁宗下令恢復科舉制度,將儒家學說中的程朱理學定為考試的主要內容。從此程朱理學成為元朝(以及其後的朝代)的官方思想。

    延祐七年(1320年),仁宗死,碩德八剌即位,是為元英宗。

    至治三年(1323年),元英宗下令編成並頒布元朝正式法典大元通制》,共2539條。

    至治三年,英宗從南返途中,駐蹕南坡,被權臣鐵失等人殺死。謀亂諸王大臣擁立當時鎮守漠北的前太子真金之孫也孫鐵木兒即位,改元泰定,是為泰定帝。

    泰定五年(1328年),泰定帝死。丞相倒剌沙在上都奉泰定帝之子阿剌吉八為帝,而與此同時,元武宗的舊部重臣燕帖木兒與河南行省丞相伯顏則分別秘密向漠北和江南遣使,同時迎接周王和世剌與其弟圖貼睦兒。結果,圖貼睦兒先至大都,在天歷元年(1328年)自立為帝,是為元文宗。而和世剌抵達和林後,也宣佈即位,是為元明宗。文宗表面上表示願意退位,奉兄為帝,兩人遂相會於上都之南,文宗毒死明宗後稱帝。

    至順三年(1332年),文宗卒。臨終下詔立明宗子為帝。權臣燕帖木兒為了控制朝政,故意捨長立幼,立懿璘質班為皇帝,是為元寧宗,但寧宗即位未及一月就病逝,其兄妥歡貼睦爾才得以即位。

    至正三年(1343年),元惠宗下令修撰《遼史》、《金史》、《宋史》三史,至1345年修成。

    元朝滅亡

    元朝後期,統治者不斷向人民收取各種名目繁雜的賦稅,人民被壓迫被掠奪更為嚴重。在泰定二年(1325年)就發生了河南趙丑廝、郭菩薩領導的起義。

    元惠宗至正十一年(1351年)發生劉福通紅巾軍起義,元朝統治階級內部卻在為爭權奪利而互相征戰,因此加速了元朝滅亡的進程。至正十六年(1356年)到至正十九年(1359年),起義軍朱元璋不斷擴充自己的勢力,佔領了江南的半壁江山。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朱元璋開始北伐,在大將徐達、常遇春等的率領下,於1368年八月攻陷元大都,元惠宗北逃,元朝在全國的統治結束。

    北遷的元政權退居漠北,仍沿用大元國號,與明朝對峙,史稱「北元」年,元惠宗在上都(今會寧)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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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機構

    元朝蒙古官僚和僕從中央機構

    中書省:上承天子,下總百司,領六部,為最高行政機關,行使宰相職權。

    樞密院:中央最高軍事管理機關。

    御史台:最高監察機關。

    宣政院:統領宗教事務和管轄西藏地區。

    方機構

    除河北、山東、山西由中書省直接管理外,元朝在地方設置行中書省(簡稱行省或省)。行省是由中央委派官員到各地署事,行使中書省職權的派出機構。

    軍事機構

    宿衛軍隊,由皇帝或親信大臣直接節制。擔任京城(大都和上都)防衛的軍隊是侍衛親軍。

    三十餘衛,衛設都指揮使或率使,隸屬於樞密院。

    鎮戍軍,負責鎮守全國各地。軍隊包括蒙古軍、探馬赤軍、漢軍、新附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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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省制度

    元朝行省行中書省

    元朝地方最高行政機構,並為一級政區名稱。簡稱行省,或只稱省。元置中書省總理全國政務,也稱都省;因元朝幅員遼闊,除腹裡地區直隸於中書省、西藏地區由宣政院管轄外,又於諸路重要都會設立十個行中書省,以分管各地區。在世祖、武宗朝三次短期設立尚書省主管政務期間,行中書省也相應改稱行尚書省。元人稱其制為:「都省握天下之機,十省分天下之治。」

    行省建置

    元世祖中統元年(1260年),遵用漢法,立中書省總領全國政務,始置丞相及平章政事、左丞、右丞、參知政事等宰執官。其後,相繼於各大地區建立行中書省。初期,仍沿用前代制度,以中書省宰執官出領各行省,稱行某處中書省事。以後此類行省實際上已成為常設的地方行政機構,與前代所置臨時性的分遣機構不同,行省官若仍以中書省宰相行省事系銜,就與中書省的權限沒有區別,嫌於外重,遂更定官制,只稱某處行省某官,不再帶中書省宰相職銜。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銓定省、台、院、部官,罷各行省所設丞相,只置平章政事為最高長官,以與都省相區別。後來,部分地大事繁的行省許設丞相。延祐七年(1320年),復罷各行省丞相,已置者皆降為平章政事。泰定(1324∼1328)以後,某些行省又設丞相,視需要及任職者的地位而定。各行省一般置平章政事兩員(從一品),右丞、左丞各一員(正二品),參知政事兩員(從二品),其品秩與都省官同;左司、右司合為一,置郎中、員外郎、都事,品秩皆低於都省。元末,有些行省還增置「添設」平章、右丞、左丞、參政等官。行省掌管轄境內的錢糧、兵甲、屯種、漕運及其他軍國重事,統領路、府、州、縣;距離省治遠的地方,另設宣慰司統之,作為行省的派出機構。、

    各行省設立經過和轄境

    陝西行省——中統元年,立秦蜀行省(也稱陝西四川行省、陝蜀行省等),治京兆(今陝西西安),其後兩次移治興元(今陝西漢中);至元八年罷,以京兆諸路直隸中書省。次年,封皇子忙哥剌為安西王,以京兆為其分地,置王相府治之。十七年,忙哥剌死,罷王相府,復立陝西四川行省於京兆;十八年,分設四川行省,於是只稱陝西行省。轄境包括今陝西及甘肅、內蒙古部分地區。

    甘肅行省——中統二年,立西夏中興行省,治中興府(今寧夏銀川),至元三年罷,改置宣慰司,隸中書省。八年,復立;十年,又罷。十八年,再立。次年,分設行省於甘州(今甘肅張掖),稱甘州行省,二十二年罷。二十三年,徙西夏中興行省治甘州,改稱甘肅行省。轄境包括今甘肅省、寧夏自治區及內蒙古部分地區。

    遼陽行省——至元元年,置行省於北京(今內蒙古寧城西),稱北京行省;二年罷,改置宣慰司,隸中書省。六年,又置行省於東京(後改遼陽,今屬遼寧省),稱東京行省,後徙治北京。十五年,又改為宣慰司。二十三年,以東北諸王所部雜處,宣慰司位輕,不足鎮撫,再立東京行省,同年罷。二十四年,因乃顏叛亂,復置遼陽行省,以控制東北州縣。轄境包括今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及黑龍江以北、烏蘇里江以東地區。

    河南江北行省——至元五年,因攻宋戰爭需要,立河南行省。十年,分立荊湖、淮西兩行樞密院負責攻宋,罷行省,河南路仍直隸於中書省。二十八年,立河南江北行省,治汴梁(今河南開封),並割江淮行省所領江北州郡隸之。轄境包括今河南省及湖北、安徽、江蘇三省的長江以北地區。

    四川行省——至元八年,罷陝西四川行省,另立四川行省於成都;十年罷,分置東、西川行樞密院。十五年,罷二行院,復立行省,次年復罷。十八年,從陝西四川行省中分出,又於成都置行省。其後一度再合於陝西行省,二十三年又分兩省。二十五年徙四川行省治所於重慶,二十七年復還治成都。轄境包括今四川省大部及湖南、陝西部分地區。

    雲南行省——至元十年滅大理國,置治中慶(今雲南昆明)。轄境包括今雲南省全境,四川、廣西部分地區,以及泰國、緬甸北部一些地方湖廣行省——至元十一年,初置荊湖行省於鄂州(今湖北武昌)。次年,元軍取荊湖南路地,立行省於江陵以治之,稱荊南行省。十四年,移治潭州(今湖南長沙),稱潭州行省或湖南行省。同年,鄂州行省併入潭州,並以新得廣西地屬之,故又稱湖廣行省。十八年,徙治鄂州。轄境包括今湖南、貴州、廣西三省之大部及湖北部分地區。

    江浙行省——至元十三年元滅南宋,置江淮行省於揚州,統兩淮、兩浙地,又稱淮東行省、揚州行省。二十一年,徙省治於杭州,稱江浙行省。二十三年,還治揚州,復稱江淮行省。二十六年,再次徙治杭州。二十八年,以江北州縣隸河南行省,改稱江浙行省。大德三年(1299),罷福建行省,以其地屬江浙行省。轄境包括今江蘇南部,浙江、福建二省及江西部分地區。

    江西行省——至元十四年置,治隆興(今江西南昌),又稱隆興行省。十五年,併入新置的福建行省(治泉州)。同年,又立行省於贛州,次年,仍還治隆興。後因減省江南冗官,江西、福建兩省曾經幾次分合。大德三年福建地併入江浙,江西單為一省。轄境包括今江西省大部及廣東省。

    10嶺北行省——大德十一年置和林行省,治和林。皇慶元年(1312),改和林行省為嶺北行省,和林改名和寧,仍為省治。轄境包括蒙古國全境、中國內蒙古、新疆一部分和今俄羅斯聯邦境內西伯利亞地區。

    此外,元朝還於高麗置征東行省,但行省丞相由高麗國王兼任,得自辟官屬,高麗國原有的政權機構和制度均不改變,財賦亦不入都省,與元朝國內諸行省性質不同。除上述統治各大地區的行省外,元朝還設過幾種專主大征伐的行省。一為征宋時所設,只稱「行中書省」,不系地名;一為用兵外國時所設,系所征國名,如日本行省、交趾行省(安南行省)、緬中行省(征緬行省)、占城行省等。還有一種是授權某省負責征伐某**事,將省名與所征國名合稱,如荊湖占城行省。這些都是臨時性的建置,事畢即罷。元末農民起義爆發後,元朝政府為鎮壓和抗拒農民軍,先後於中書省轄境內的濟寧(今山東巨野)、彰德(今河南安陽)、冀寧(今山西太原)、保定、真定(今河北正定)、大同等地置中書分省。又先後設立淮南江北行省(至正十二年設於揚州)、福建行省(至正十六年設於福州,後分省泉州、建寧)、山東行省(至正十七年)、廣西行省(至正二十三年)和福建江西行省(至正二十六年)。農民起義軍也仿元制立行省為地方行政機構,如天完政權之江南行省、汴梁行省、隴蜀行省、江西行省,宋政權之江南行省、益都行省,以及朱元璋所置江西行省、湖廣行省、江淮行省、江浙行省等。

    元代行省制度的確立,是中國行政制度的一大變革。明滅元後,改行省為承宣佈政使司,但習慣上仍稱行省,一般簡稱省。省作為地方一級行政區的名稱,一直沿用到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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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政策

    元朝為了維護蒙古貴族的統治特權,削弱各族的反抗,採取了分化的民族壓迫政策。元朝把全國人分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漢人,四等南人。四等人在政治、法律和經濟上的地位,都有不同的規定,帶有明顯的種族歧視成分。如地方機構中的達魯花赤掌握實權,而此職只能由蒙古人擔任。

    蒙古族在各等人中名列第一等,是元朝的「國姓」。

    色目人繼蒙古人之後名列第二等,主要指西域人,如欽察、唐兀、畏兀兒、回回等。

    漢人為第三等,指淮河以北原金朝境內的漢、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較早被蒙古征服的雲南(大理)人,東北的高麗人也是漢人。

    南人為第四等,也叫蠻人、新附民,指最後被元朝征服的原南宋境內各族(淮河以南的人民)。

    元朝在實行民族歧視、壓迫政策的同時,又對各民族上層進行了拉攏和聯合,甚至給予他們許多特權,以擴大蒙古貴族的統治基礎。

    元朝的雙重民族政策,體現出其政權是以蒙古貴族為核心、包括各族上層在內的封建統治階級聯合專政。元朝社會的基本矛盾是農民階級和地主階級的矛盾以及蒙古人和其他三個等級人種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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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發展

    元朝的運河和海運航線由於蒙古的勢力擴展到了西亞地區,使得歐洲與元代中國的交往更加頻繁,技術交流更加迅速。元朝的經濟仍以農業經濟為主,生產技術、墾田面積、糧食產量、水利興修以及棉花泛種植等都超過了前代。因漕運、海運的暢通及紙幣的流行,元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規模以紙幣作為流通貨幣的朝代,建立起世界上最早的完全的紙幣流通制度,比歐洲早了400多年(元末時因濫發紙幣而造成通貨膨脹)。商業在元朝也極度繁榮起來,使其成為當時世界上最富庶的國家之一。

    農業生產和賦役制度

    由於長期的戰爭,使得北方人口下降,農田大量荒廢為牧場。在內地先進農業經濟的影響下,元朝統治者逐漸放棄落後的遊牧經濟和剝削方式,實以農桑為急務的政策。

    忽必烈在位期間,先設立勸農司,後又更名為司農司、大司農司,派出許多勸農使分赴各地整頓農桑。元政府又將《農桑輯要頒行各路。

    元朝推行了軍屯、民屯及軍民和屯等屯田措施。此外,還採取了興修水利等其它許多恢復和發展生產的措施。於是,各地的農業生產逐漸獲得恢復和發展。元代棉花種植的逐漸推廣,是農業生產上的一項重要成就。

    在土地佔有關係上,元代基本上沿襲遼金及南宋的傳統,佃戶從事生產的租佃關係仍然佔據主導地位。但在元朝,佃戶的地位又有所下降。

    元代還存在著落後的驅口。他們另有戶籍,稱驅戶、驅丁。非經放良或贖買,不能改籍。驅口作為奴隸制的殘餘形態,直到元朝滅亡才消失。

    在元朝,土地兼併的趨勢繼續發展。隨著土地兼併的惡性發展,階級矛盾日益激化,社會危機迅速加深。

    元代的賦稅制度,主要有稅糧和科差兩項。稅糧南北不同,北方分為丁稅、地稅;南方則沿襲宋代舊制,按地畝徵收兩稅。科差行於北方者,包括絲料、包銀和俸鈔三項。南方科差則有戶鈔、包銀。

    元朝差役,按裡甲戶等編派,如坊正、裡正、倉官及庫子等。又有修城、開河、築堤、運輸等力役。元朝差役極為繁重,給勞動人民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工業生產

    元的官營手工業作坊,生產規模都很大,內部分工更細。官營手工作坊服務的對象,主要是統治者。

    元朝實行匠戶制度。工匠另編戶籍,稱為匠戶。元代匠戶分為軍匠、系官人匠。此外,還有投下匠戶。匠戶職業世襲,非經放免,不能脫籍。

    元代棉紡織業取得了突出的發展。在棉紡織革新家黃道婆的推動下,松江烏泥涇成為棉紡織業的中心。同時,絲織業也有一定的發展。其中如杭州等地的私營絲織業作坊,在元朝後期達到較大的規模。

    元代的制瓷業有新的發展。景德鎮是全國最大的制瓷中心,產品精美,其中的青花瓷最為著名。其餘如龍泉窯、鈞窯、定窯等,都繼續得到發展,產品遠銷海內外。

    此外,元代的礦冶、造船以及印刷等行業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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