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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五章 農家 文 / 何凌霄

    農家

    釋義

    詞目:農家

    拼音:nong激a

    基本解釋

    efamily]︰農戶

    2griculturi︰先秦時期反映農業生產和農民思想的學術流派。又稱「農家流」

    詳細解釋

    1.田家,從事農業的人家。

    五代顏仁郁《農家》詩:「時人不識農家苦,將謂田中谷自生。」宋陸游《岳池農家》詩:「春深農家耕未足,原頭叱叱兩黃犢。」朱德《南昌過春節》詩:「晚看採茶戲,夫妻同《秧麥》,農家遺古調,姊妹《雙拜月》。」

    2.戰國時期反映農業生產和農民思想的學術派別。主張勸耕桑,以足衣食。

    《漢書·藝文志》列為「九流」之一。

    基本概念

    農家,是先秦在經濟生活中注重農業生產的學派。呂思勉先生在其《先秦學術概論》中,把農家分為兩派:一是言種樹之事;二是關涉政治。

    《漢書·藝文志·諸子略》將農家列為九流之一,並稱:農家者流,蓋出於農稷之官。播百谷,勸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貨。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長也。及鄙者為之,以為無所事聖王,欲使君臣並耕,悖上下之序。所重民食也正是農家的特點,尊神農氏。

    農家學派主張推行耕戰政策,獎勵發展農業生產,研究農業生產問題。農家對農業生產技術經驗之總結與其樸素辯證法思想,可見於《管子·地員》、《呂氏春秋》、《荀子》。

    戰國時,農家代表人物有許行。許行,楚國人,無著作留傳,生平事跡可見於《孟子。生卒年不可考,約與孟子同時代。當時隨行學生幾十人,頗有影響,儒家門徒陳相、陳辛兄弟二人棄儒學農,投入許行門下。

    《孟子·滕文公:陳相見孟子,道許行之言曰:『……賢者與民並耕而食,饔飧而治。『(陳相有一天去拜訪孟子,轉述許行的話神農氏說:……賢人治國應該和老百姓一道耕種而食,一道親自做飯。),鼓吹「賢者與民並耕而食」是許行兩點主張之一。還有便是提出「市賈不二」的價格論,這一主張的中心要旨是在肯定分工互助的基礎上,提倡人人平等勞動、物物等量交換,以實現其改革思想。

    農家著作有《神農》二十篇,《野老》十七篇,《宰氏》十七篇,《董安國》十七篇,《尹都尉》十七篇,《趙氏》十七篇等等,均已佚。農家沒有一部完整的著作保存下來,他們的思想和活動散見在諸子的著述中,雖星星點點但仍然值得重視。

    唐代貴族階級,多養奴隸。莊園中之田地,當然使之耕種,然以地面遼闊,田多至千頃,自家奴隸,不敷應用,不能不利用佃戶,耕種田地,收其租稅,以供揮霍。此種佃戶,稱為客戶,或莊客士豪大族,收納逃戶(既客戶),留居莊上。結果致「客戶」二字,可作佃農解,莊園之大者,收容客戶,多至數百人,一家數口,集居一隅,於是莊園之中,發生客戶所居之村落,後世稱農村為「莊」,稱農家為「莊戶」,其義殆起於此。(黃現璠著:《唐代社會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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