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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32回 刑部大牢三十二 文 / 天下任縱橫1

    啞巴雖然沒有什麼權力,當年是他有一條別人不知道的密道可以進出任何一層監獄。犯人們要是想和外界聯繫的話,可以通過啞巴聯繫上自己的家屬。只要啞巴代為支付第一次的書信費,就可以完成任務。啞巴利用外出採購的機會,讓外面的士兵代送書信,或者自己直接送信給犯人家屬,家屬收到信之後不會不管自己的家人。不但會支付這一次的費用,還會把下次下下次的錢一起給啞巴,深怕自己的家人在裡面受苦。

    在裡面犯人的待遇天差地別,這都是因為有沒有外面家人的照顧。要是有人願意花錢的話,犯人的日子就可以好過一點,至少不用擔心生命危險。要是沒有人照顧的話,不但日子很不好過,而且容易出事因此喪生。犯人不但要服役而且要去勞動,沒有勞動就沒有東西吃,就只能餓死在刑部大牢裡面。為了能夠活命,為了不被別人打,他們只好去幹活雖然干了活依然吃不飽,但是不用天天餓肚子了。幹活的地方也有好壞,有的犯人去修河堤或者建造大工程,這些事情不但危險而且都是體力活。要是去一些地方做維修工作的話,不但輕鬆而且有機會和家人遠遠地見上一面。這是刑部大牢裡面的犯人,最滿足的時候,能和家人見上一面,是所有刑部大牢的犯人最大的心願。

    通過刑部大牢的人,不但可以知道裡面的家人是否活著,還可以相互通信,這是一個對於他們家人很好的機會。犯人在第一封書信裡面就會告訴家人,在裡面日子不好過,只有花錢才能讓犯人比較好過點。家人為了犯人,為了將來能見到犯人,當然會想辦法托人送錢給裡面的犯人。

    按照規矩刑部大牢的犯人不但不能見家人,而且也不能有自己的私人物品,更不能身上帶錢。但是沒有錢在身邊的話,犯人們就會生不如死,甚至於會被其他的犯人欺負。為此一些有門路的犯人,都會想辦法存錢,或是找地方藏起來。不過啞巴是一個比較「好說話」的中間人,不但只收取最少的「手續費」,而且代犯人保管一部分的錢。放在他那裡不但安全,而且不用擔心淺灰被別人搶走或者偷走。監獄裡面一些人,專門偷其他犯人的錢,甚至於搶劫其他犯人的財物。這些犯人不但有自己的勢力,而且背後有牢頭或者獄卒在背後撐腰。

    犯人和家人聯繫需要給中間人錢,帶錢進來給犯人也需要收取一部分的「手續費」。一般來說家人給犯人一百文錢的話,真的到手的錢絕對不會超過三十文,這就是所謂的「手續費」。一般來說外面的士兵和軍官要分去一到二成,裡面的牢頭和獄卒要分三成,中間人也要收取近二成,到犯人手裡的錢少之又少。啞巴收的錢最少,原因是士兵和軍官們因為啞巴是老熟人的關係,會少收一點錢。再說他一般不用和其他的牢頭和獄卒分錢,所以他只收三成五的「手續費」。而且啞巴幫犯人收著錢,犯人要錢了的時候再問啞巴要錢。

    不過啞巴不參與刑部大牢內部交易,犯人想要買通其他的牢頭和獄卒的話,需要自己搞關係。刑部大牢有一個半公開的價格表,上面有各種標價。例如乾淨的監房六人一監房的每人二百五十文一個月;住單人監房每人每月五百文錢;吃高一等的飯菜,也就是吃一天一頓的稀粥,每月二百文錢一個人;要想吃一天兩頓稀粥的話,每人每月三百五十文;想要從一般的幹活地點,去好一點的幹活地點,一次性支付一千文錢;身上有痱子或者跳蚤的話,一次性支付一百文錢,可以洗一次澡,擦一次藥水;一次性支付兩千文錢,可以領一套半新不舊的冬季囚衣。這種囚衣不但厚實而且裡面有一些棉花。春秋時期犯人可以把裡面的棉花取出來,把冬季衣服當做春秋季衣服穿,等到了冬天再往裡面塞棉花。這種衣服其實每一個犯人都應該有的,但是刑部大牢不會白給大家。第一是因為數量絕對不夠,第二是因為清洗不方便,第三這是管理者的權利,也是他們搞錢的機會,他們才不會白白浪費這個好機會。因此絕大多數的犯人沒有這種衣服,能穿上這種衣服的犯人都是花了大價錢買的。這種衣服在外面一文不值,就算是全新的也不用十幾文錢,但是在裡面就是身份的象徵,沒有大價錢根本買不到。

    啞巴說刑部大牢對犯人,已經不能說好不好了,因為大家都不把犯人當人看。不但利用犯人賺錢,而且賺取犯人的血汗錢。刑部大牢的犯人要幫工部幹活,完成一些重大國有工程的建設,這是朝廷的規矩。但是刑部大牢的人不需要都去,也不需要派死刑犯去幹活。按規定重犯和死刑犯不能參加勞動,就算要去也要加上手銬腳鐐才可以。戴上手銬腳鐐後,幹活極不方便,而且有危險,所以不主張讓重犯或者死刑犯外出幹活。可是刑部大牢為了拿到不多的錢,為了領取一人一份的口糧,不但讓重犯和死刑犯也去幹活,而且讓半死不活的犯人也去幹活。按照規矩犯人幹活沒有工錢,只有一人一份口糧,不是犯人幹活的話,不但有口糧而且有一份工錢。刑部大牢管理者和工部的人說好了,多出來的犯人只收取其他人一半的工錢和口糧。刑部大牢靠這些犯人賺錢,工部的人利用這機會多佔多要,用犯人當平民上賬目,領取全份的工錢和糧食。一些人手不足,或者危險的工作,就暗中交給刑部大牢的犯人做。犯人意外死的話,人命也不值錢,賠償起來容易點。工程是公家的話,把犯人當平民上報,取得的賠償一半留下,一半給刑部大牢的人。要是私活的話,對外對上隱瞞意外,只要給極少的錢就可以封住刑部大牢的人的嘴巴,而犯人的財物不是被其他犯人分了,就是收歸刑部大牢共有。刑部大牢的人更是會隱瞞犯人的真實情況,繼續要求這個犯人的家屬付錢。啞巴告訴秦泰和展小小,有一個犯人已經死了五年,獄卒還是每個月向犯人的家屬索要財物,家屬以為自己的家人還活著。這種事情在刑部大牢比比皆是,但是啞巴沒有這麼做。凡是犯人死了的話,啞巴就會把這個犯人的錢數出來還給他的家屬,家屬就知道自己的親人沒有了,永遠不會再回來了。

    啞巴還告訴秦泰,刑部大牢的花名冊上的人數和實際人數絕對不符。其他衙門裡面都是報花賬,都是賬目上多,真實的數量比較少,就連軍隊的士兵人數也是這樣的。可是這個刑部大牢卻不一樣,不但上報的管理者數量比實際數量要少,就連刑部大牢裡面的罪犯實際數量也比花名冊上的多。多出來的犯人怎麼一回事?獄卒和雜役多,這可以理解,由於人手不夠,可以三四個人另一份正式工的錢,反正大家都不在乎這些公家給的錢。但是犯人都是有檔可查的,總不會好人自願來刑部大牢當犯人吧?不,真的有人不願意離開刑部大牢,寧願在刑部大牢等死的犯人。

    多出來的犯人,第一種來源就是這種的犯人。他們已經習慣了這裡的生活,或者是已經失去了所有的家人,根本就不能自己養活自己。為了自己將來的生活,有一個犯人自願留在了刑部大牢。他要求繼續坐牢,每天和大家一起幹活,晚上有地方睡覺。老了或者死了的話,就把他丟到亂葬崗。刑部大牢的人為了這個人的口糧和錢,就把這個犯人留下了。有了第一個就有了一批,後來這種人多了,成為了一種習慣。第二犯人,在外面有仇家,出去就會有人找自己的麻煩。為了自己和自己的家人,他們寧願留在刑部大牢裡面。這些人付一筆錢,繼續留在刑部大牢裡面,等將來事情過去了在想辦法離開。刑部大牢的人把他們的人留下了,名義上放走了,這就多出了一些沒有登記的犯人。第三種人,其實不是真正的犯人。他們大多數都是女囚犯的孩子,他們連自己的父親是誰也不知道,從生下來就是一個不能離開刑部大牢的人。這些人要想出去的話,就要利用一些人不願意離開的機會,冒名頂替才有機會離開。不過這些人沒有經驗,也沒有錢,根本不能再外面生存下來。更多的人回到了刑部大牢或者不願意離開。還有一些人是犯人的孩子,他們在外面生活不下去了,或者沒有家人照顧,被家人送進了刑部大牢。當他們的父母死了之後,他們成為了不是犯人的犯人,不但沒有自由而且沒有機會離開刑部大牢。他們成為刑部大牢管理者的賺錢工具,也成為「代替羔羊」。一些死刑犯和極少數的重犯,利用這些沒有資料的人「李代桃僵」。代死刑犯和重犯,去死或者繼續坐牢,所有的好處都是刑部大牢管理者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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