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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綠營軍制及其變遷

作者:catmi

    一部中國近代歷史,軍事鬥爭內容佔有重要的地位,本文試對晚清綠營兵製作一簡單的梳理。

    清朝前期經制兵(正規軍)有八旗兵、綠營兵兩種。八旗兵為清朝嫡系,以黃、白、紅、藍四色和四色鑲邊旗色為標誌。清軍入關後,招降和招募的漢軍則以綠旗為營標,故稱綠營兵。八旗兵以騎兵為主,綠營兵以步兵為主,是清軍正規軍的主力。清朝綠營系沿襲明朝,分省建置,其主要任務是鎮戍地方。清朝統治者將全國劃分為十一個戰略軍事區,每區下轄一至數省,區的最高軍事長官為總督,不設總督的區,則由兼領提督的巡撫為最高長官;省的最高軍事長官為提督或兼領提督的巡撫;省下為鎮,鎮的長官是總兵;鎮下分協,協的長官為副將;協下設營,營的長官為參將、游擊、都司、守備;營下設汛,汛的長官為千總、把總、外委千總、外委把總。

    各省綠營分以鎮為最高戰略單位,以營最基本單位,以標加以區分,一般分為四種標兵:督標、撫標、提標、鎮標,還有一種軍標,是由駐防八旗兵將軍直接統轄的綠營兵。由總督、巡撫、提督、總兵直接統轄的為本標,其餘為城守營和分防營。營以上設本級領導機關--衙門。營以下分哨、司,哨司兩級編製是與城守營、分防營的汛地相結合。一般來說一哨或一司的長官都領一汛,因此綠營防汛兵實際只分營、汛兩級。汛雖是綠營的最基層單位,但並非是最小駐軍單位,有的汛由於汛地寬廣,在其下又設若干墩塘小汛或堆汛。本標駐地較為集中,一般同駐一個城鎮或要隘地區,城守營和分防營則駐地極為分散,分汛佈防。如江南水陸提督屬下福山鎮下轄的吳淞營編制官兵不過一千一百餘人,卻分駐吳淞炮台、縣城以及三十五處汛地。湖南鎮篁鎮,編製士兵4107人,「分佈汛塘六十七處,駐守碉卡關門哨台七百六十有九」,兵力之分散,不難想見。

    綠營的編制和配置都根據鎮戍需要而定。原則是「按道裡之遠近,計水陸之沖緩,因地設官,因官設兵,既聯犄角之聲援,復資守禦之策應」,「皆量地形之險易,酌兵數之多寡」。因此全國除福建金門、海壇兩個水師鎮以外,其餘水陸各鎮編製都不相同。如山西大同鎮編製士兵18687人,而雲南永北鎮編製士兵只有1953人;山西太原鎮城守營額定士兵1253人,而直隸宣化鎮君子堡營只有五十人。編製雖然不一,但每營官兵的編制數目、糧餉供應都是固定的,非經總督、巡撫會同提督奏請兵部請旨批准,不能隨便更易,因此稱為經制兵。由於駐地分散,綠營兵中除督、撫、提、鎮的本標兵兵力集中、機動性強可堪國防軍之任外(綠營兵全國總兵力大約是二千營左右,而本標兵不過三百營之數)。分汛防兵則更多的擔負警察或地方官府差役的職責。

    綠營兵士兵實行募兵制,一般招募兵籍之家的子弟或駐地青年,入伍後即終身服役,但一般到五十歲可以體衰力弱為由退出現役。綠營兵的軍官來源有兩種:一是行伍出身,清制視為武職「正途」士兵按照守兵升步兵、步兵升馬兵、馬兵升額外外委這樣的順序晉陞為軍官。如陳化成、馮子材均是由士兵升至一品大員;二是武舉,鄉試中試者為武舉人,漢武舉一、二等者授營千總,三等授衛千總。會師中試為武進士,也分一甲、二甲、三甲。如武舉人有關天培、王錫朋,武進士有葛雲飛。

    清代正處在歐洲各國火器飛速發展,冷兵器迅速被淘汰的時代,但是清朝統治者盲目自大、閉關自守,致使清軍裝備、編製、訓練等各項制度始終沒有脫離冷兵器時代的落後傳統兵制。

    以滿洲貴族為主的清朝統治,雖以八旗兵、綠營兵為其主要軍事力量,但是在指揮體制上,卻採用以滿制漢、以文制武的原則,使其相互牽制,以利於控制。八旗兵為清軍主力機動兵團,由皇帝直接指揮,並不接受當地總督、巡撫指揮,有時駐防八旗兵卻可以節制部分綠營兵。綠營的高級將領滿人佔了相當比例,這種現象在19世紀60年代以前尤為明顯。各省提督、總兵雖是直接統率和指揮綠營的戰臣將帥,但軍令卻出自文臣總督、巡撫。大規模戰爭時,各省抽調部隊,拼湊成軍後,往往由皇帝委派的文臣或皇親貴族擔任前線統帥或方面軍總指揮。如鴉片戰爭中道光皇帝授宗室奕山為靖逆將軍,為廣州前線統帥,委宗室奕經揚威將軍為江浙方面主帥。

    綠營的平時指揮體系如下:皇帝

    督標總督

    提標提督巡撫撫標

    鎮標總兵鎮

    副將協

    參將、游擊、都司、守備營

    千總、把總、外委、額外外委汛(哨、司)

    總督:全銜一般為「總督某某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根據職責不同,少數總督全銜有所變化,如直隸總督還加上「管理河道」,兩江總督加上「操江、統轄南河事務」,陝甘總督加「管理茶馬」。總督系正二品官,加尚書銜為從一品,一般稱「部堂」、「制台」、「制軍」;加大學士銜為正一品,可與大學士一樣稱「中堂」。其職責為「掌總治軍民,統轄文武、考核官吏,修飭封疆」,因此,清代定例各省總督加兵部尚書、都察院右都御史銜,不加尚書銜者,俱加加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有清一代,前後共設總督九個。

    名稱:直隸兩江閩浙兩湖陝甘四川兩廣雲貴東三省管轄:直魯豫蘇皖贛閩浙台湘鄂陝甘新四川粵桂雲貴奉吉黑駐所:保定江寧福州武昌蘭州成都廣州昆明奉天天津

    直隸總督在同治三年(1864年)加欽差大臣、三口通商事務,授為北洋通商大臣,常駐天津,冬天還駐保定。兩湖總督原為湖廣總督,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定名為湖北湖南總督,習慣上也稱湖廣總督。而東北地區原為將軍轄區,清末改革官制,於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三月建立行省,設東三省總督以欽差大臣兼管三省將軍事務之職任,為總理三省軍政旗事務的最高軍政長官。

    除此之外,清政府還設有漕運、河道衙門,漕運總督、河道總督的品佚與各省巡撫一樣,漕運總督如加尚書銜與各省總督一樣為從一品。河道總督為正二品官,清朝共設北河、南河、東河三人,北河由直隸總督兼管,南河由漕運總督兼管,東河為專任,名為河東河道總督。漕運總督親轄的軍隊稱為「漕標」河道總督親轄的軍隊稱為「河標」。

    巡撫:全銜一般為「巡撫某某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糧餉」,有少數省份由於職責不同,銜位有增加。系從二品官,加兵部侍郎銜為正二品。巡撫和總督在職掌上的劃分,一般是總督統管軍事,巡撫則總理民事,而實際上,巡撫也有管理一省軍務之責,尤其是巡撫兼管提督者。因此,清代慣例巡撫加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

    提督:武職從一品官,全稱為「提督軍務總兵官」,一般稱「軍門」,如電影《甲午海戰》中北洋海軍提督丁汝昌就被稱為「丁軍門」。提督與總督、巡撫並稱為封疆大吏。提督職責為統率本標官兵及分防營汛,節制全省各鎮,校閱軍實,修治武備,稽核武職官弁。為各省綠營最高軍事長官。

    清代全國分設陸路提督和水師提督衙門共十八個,其中陸路十二個,水陸三個,水陸兼轄三個。山東、山西、河南、安徽、江西的提督由巡撫兼任。1841年2月在虎門之戰中犧牲的關天培時為廣東水師提督(駐地虎門);1842年在吳淞口殉國的陳化成則是駐松江的江南水陸提督。中法戰爭中的清軍老將馮子材在此前後歷任廣西、貴州、雲南提督。1894年平壤之戰中清軍統帥葉志超是直隸總督(駐地為古北口),他的繼任者是1900年戰死在天津的聶士成。八國聯軍侵華戰爭中的大沽之戰清軍將領羅榮光本是直隸天津鎮總兵,1900年升補新疆提督(駐喀什噶爾),未赴任戰爭即爆發。北洋軍閥時代舊桂系首領陸榮庭原為滿清廣西提督。

    總兵:武職正二品,全稱是「鎮守總兵官」。掌一鎮軍政,統率本標,管轄所屬協、營將弁,為重鎮大臣。受本省總督和提督雙重節制。

    清代總兵官也分為陸路和水師,全國共設總兵衙門八十三個,其中水陸兼轄十個,水師七個。鴉片戰爭中著名的「定海三總兵」,葛雲飛為浙江定海鎮水陸兼轄總兵,鄭國鴻為浙江處州鎮總兵,王錫朋為安徽壽春鎮總兵。中法戰爭後,黑旗軍被清政府收編,劉永福被委為廣東、福建共設的南澳鎮水師總兵,1894年10月移駐台灣台南。1902年署理廣東碣石鎮水師總兵。甲午戰爭中的左寶貴為廣東高州鎮總兵,(未去廣東,仍留奉天。)聶士成在晉陞為直隸提督前為山西太原鎮總兵,旅大之戰中的徐邦道是直隸正定鎮總兵。

    副將:自清代始設,為武職從二品。副將的職責一般有兩種:一是為將軍、總督、巡撫、提督、總兵以及河督、漕督統領軍務,稱為中軍,不另設衙門,但冠以「軍標」、「督標」、「河標」中軍等稱號,以資區別,如軍標中軍副將、督標中軍副將等等,全國共設十四人。二是為總督、巡撫、提督、總兵分險守要,直接統率軍隊,稱為協標,各掌其分地之軍政,以整飭行伍,管理所屬參將以下各員弁,全國共一百二十三人,其中水師協副將十九人。在鴉片戰爭中沙角之戰犧牲的陳連升就屬於第二種,犧牲時為廣東南韶連鎮下轄的三江口協副將。

    參將:武職正三品官,直接統兵。如為總督、巡撫、提督管理營務則稱為督標、撫標、提標中軍參將。全國共設參將一百七十七人,其中水師參將二十二人。

    游擊:武職從三品官,如為總兵綜理營務則稱為鎮標中軍游擊,也有統領營兵的游擊。全國共設游擊三百七十人,其中水師游擊四十九人。

    都司:武職正四品,如為副將統領營務則稱為協標中軍都司,亦有統領營兵的都司。全國共設都司四百九十四人,其中水師都司八十二人。

    守備:武職從五品官,如為參將、游擊管理營務則稱為中軍守備,也有直接統屬營兵者。全國共設守備七百六十六人,其中水師守備一百二十一人。

    參將、游擊、都司、守備所統領的官兵為「營」,均有分汛備御、督轄將弁之責。守備有專管營務、職掌糧餉之責。

    千總、把總、外委千總、外委把總、額外外委分別為武職正六品、正七品、正八品、正九品、從九品官。其所領之兵皆為「汛」。一般千總領哨,把總領司,也有外委領軍哨司的。

    由於宋明以來的重文抑武的政策,清王朝雖是以軍事起家,對武官十分重視,但是天下底定後,吸收了宋明的歷史經驗,實行將兵分離,避免武將擁兵跋扈。綠營士兵提拔為軍官時,不得在本營任職,守備以上軍官提升後,不得在本單位任新職,不許士兵隨軍官調動。依迴避制度,參將以上軍官不得在本省任職,都司以上必須在本籍五百里外任職。

    重文抑武的政策,使得武官的品佚雖高,但是社會地位低下。提督、總兵一、二品大員社會地位竟不能與六、七品翰林相比。「雖提鎮崇階,已非復如昔日之可貴,至於千把末佚,則更視為無足輕重之官,稍有志節者,鹹鄙薄而不屑就」。清末為振刷士氣,提高軍人地位,採取了各種措施。根據宣統年間確定的晚清軍銜制度,少尉居然和縣長同級,矯枉過正,只能留為歷史笑談。

    以下是晚清文武官員品佚對照表從一品正二品從二品正三品從三品正四品從四品正五品正六品正七品文官總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道員知府府同知府通判知縣武職提督總兵副將參將游擊都司守備千總把總晚清新軍正都統副都統協都統正參領副參領協參領正軍校副軍校協軍校軍銜比照現代上將中將少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軍銜晚清編軍總鎮統協統標統一等參營管帶官隊督隊官排長司務長制職務統官制官領官帶官謀官

    滿清入關後,承平日久,隨著政治的腐敗,綠營兵那種分汛設防、營制不一、調動不靈、將兵不相習的弊端使其也逐漸走向腐朽和衰落,鴉片戰爭的失敗,充分暴露了清軍裝備、制度的落後和將領的庸懦無能。太平軍興,綠營兵更是遭摧枯拉朽般的打擊,於是由鄉勇團練發展起來的湘軍、淮軍等,取代了八旗兵、綠營兵的正規軍地位。太平天國戰爭後,清王朝為挽救統治,一方面裁撤綠營,一方面以湘淮軍制建立防軍、練軍,用洋槍洋炮改裝部隊,但是結果是一方面裁汰綠營效果不大,1849年綠營兵全軍六十一萬人,至1887年還有近四十七萬人,四十年裁軍十四萬。另一方面,甲午戰爭的失敗宣告了防軍、練軍依舊不能完成清軍的近代化。於是在八國聯軍侵華戰爭後,清政府決定實行新政,開始在全國「裁汰舊軍,擴展新軍」,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將綠營一律全部裁撤,改為巡警軍。至此,有清以來的綠營兵制結束了歷史使命,但是綠營兵的裁改,一直延續在清政府被推翻。

    參考資料:《中國軍事史》第三卷兵制解放軍出版社1987年《中國近代軍事史》遼寧人民出版社1983年《軍銜》長征出版社1985年《天朝的崩潰》三聯書店1995年還有兩本,一本是《歷代職官制》,還一本是清代職官制,上午還給圖書館了,準確書名、出版年月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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