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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軍步兵班

作者:狂濤

    德軍步兵班(Schutzengruppe)

    在1939年戰爭爆發前,德國陸軍最基層單位「步兵班」已確定了人員編製:1名士官加上9名士兵。這個編製基本上是從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後期的StormTrooper單位編製演變過來的,而有關於StormTrooper的演變過程因為涉及的歷史及戰術沿革較為複雜,留待爾後再慢慢說明。德國國防軍步兵班編製是十個人,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德軍在1942年之後就無法補充前線部隊傷亡,因此實際的班戰鬥員數量在5人到6人之間。

    1939年戰爭爆發的時候,在編裝表上班長的個人武器是98k步槍,但到了1941年編裝表修正,班長的個人武器就改成了MP38衝鋒鎗。班長個人攜行兩個衝鋒鎗彈袋,每個彈袋中有3個32發子彈的彈匣。根據編裝表,班長是由士官出任,但隨著戰廠傷亡的擴大,班長逐漸由士官候補或是上兵出任。

    國防軍步兵班編製基本上是以一挺班用機槍為建置骨幹,而加上相當數量的步槍兵來協助機槍發揚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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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軍步兵班編製中的機槍射手(Gunner1,Sharpest-shootingman)攜帶一挺多用途機槍(早期是MG34後期是MG42)以及50發彈帶(彈鼓),個人自衛武器則為一把手槍(早期是P08,後期是P38),以及簡易的修護工具、備分零件和清槍工具。在一般攻擊與防禦中,機槍射手利用兩腳架進行射擊,而在運動中也會採用腰射的姿勢。

    副射手攜帶4個50發彈鼓、一個300發的彈箱和兩根預備槍管,副射手也攜帶手槍。在一班狀況下,副射手負責給彈和更換槍管,而當射手無法作戰時,副射手就必須擔任機槍射擊的任務。

    機槍伍中的第三員除了攜帶一支98k步槍外,還要負責攜帶兩個300發的彈箱,在早期的戰役中,第三射手在對空射擊時還要負責攜帶對空用三腳架,不過後來發現對空射擊效果不彰,就取消了這項裝備。

    步兵伍共有6員,其中包括伍長1人,每人在腰部彈帶中攜帶90發子彈(每個彈夾5發),和2至3枚手榴彈。

    總結以上各點,一個標準德國國防軍步兵班的火力如下:

    輕機槍×1子彈1150發

    衝鋒鎗×1子彈224發

    手槍×2

    98k步槍×7子彈665發(接戰時每人加發15發)

    手榴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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