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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作者:巫師輝 風流欲大踏步上了大堂。城守早已經得到門口衙役消息,說逼瘋游家大少爺的人犯已帶到,急忙從小妾床上爬起來,趕來。
一進大堂,風流欲就見一個年約四旬,精瘦精瘦的中年人,一雙難看的三角眼直愣愣瞪著他。風流欲直想笑——因為這讓他想到了一種動物:猴。 「啪」一陣驚堂木響。 風流欲的注意力頓時被吸引到大堂審判位上。只見一個滿臉肥肉的城守用力拍著驚堂木,隨著胳膊的動作,兩頰的油肉也隨之一抖一抖。又讓風流欲想起了一種動物,嘿嘿,不說了,大家都知道。 「大膽刁民,看見本官為何不跪?」說著又是一陣肉波肉浪。 「哈哈哈」風流欲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心道,「不知道這胖子是怎麼擠在那張椅子上的,看不到,可惜啊。 (註:朝廷規定的官員審理案件的台案是全封閉式,椅子也是統一規格的) 胖城守有些惱怒:「你笑什麼?」 風流欲聞言強忍住了笑,裝出一副虔誠的樣兒,道:「大人,小的是感慨大人的福相啊。」 「福相?此話怎講?」城守不太明白。 「大人長相有如土地般肥沃,有如春風般沐人。和我們更是緊密相連啊。」風流欲『恭敬』地道。 這城守的位子乃是用銀子捐來的,其人根本是草包一個,風流欲所說的前兩句對他來說簡直是對牛彈琴——一個不懂。不過聽到最後一句可來精神了,「什麼?你說你們小民和本官緊密相連?」 「正是這樣,我們的生活都是離不開大人的貢獻的。」風流欲向前一步,「大人您有所不知啊,我們平民老百姓家中都有供著您呢,還天天念叨著:『大人,您多吃些,多長點。』您說,這峨不是和我們老百姓緊密相連是什麼?」風流欲意有所指,不緊不慢道。 「好,說得好啊,想本官治理涼州三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啊,近來就覺得你們對本官的尊敬了。這不,前些天,他們不是還送來一塊匾,上面還寫著什麼天高三尺,大概是說本官把天都感動得高了三尺,好讓涼州城中高個子的好走路吧。」胖城守炫耀似地道,眼神還射向右側的師爺,師爺點了一下頭,以證明城守的確實度。 「就是字的顏色最好要用金的,不要用什麼黑色的,難看死了。」說到『金』的時候眼睛射出太陽一般熾熱的光芒。 衙役以及風流欲,吳靜兒都強忍著笑,沒想到胖城守竟然如此愚笨,連風流欲諷刺他是『豬』都沒有聽出來,還以此為光,更好笑的是還口若懸河,以此為榮。 在衙門口圍觀的眾人是各種表情都有,有的憤怒,有的驚訝,也有的不屑…他們三天前送去「天高三尺」牌匾的目的是諷刺這胖城守太會搜刮黎民百姓的血汗錢財,把地都刮低了三尺,卻沒想到這昏官居然把這些都當成了功勞。 「大人,這就是逼瘋我家少爺的犯人。」尖嘴候腮精瘦精瘦的中年人上前道。說著偷偷地豎起了一根食指。 「一千金幣(朝花幣)!」胖城守心中暗喜道。 由於游良父子在此地壞事作盡,天天都有受害人來鳴冤。誰料胖城守和游良父子根本就是一丘之貉,游良父子暗中和胖城守定了一條規矩:每次判案,只要自己家的管家豎起食指一次就是一千金幣,小指一次就是一千銀幣,大拇指一次就是一萬金幣。 胖城守心道:「這小子說話倒挺對老爺我胃口,但沒辦法,誰叫有錢能使磨推鬼呢。」 「人犯為何不跪?」胖城守拉下肥臉喝道。 「他為何不跪?」風流欲指著精瘦年輕人道。 「他是游大員外府上的林管家,有秀才功名在身,按朝廷律例,可以不跪。」胖城守倒是有答必問。 「那我也是秀才。」風流欲辯道。 「好好好,你也站著說好了。」胖城守心道反正你也活不了多久了,站著跪著還不是一樣。 「請林大管家將人犯所犯之事細細道來。」胖城守客氣地對林管家說道。 「是」林管家拱了拱手,道:「大人,這人是個人販子,竄通我家侍女拐走了我家少夫人。」林管家指著吳靜兒陰陰地說道,嘴角露出一抹殘忍的笑意。 「人販子?自己什麼時候又成了人販子了?」風流欲也沒有說什麼,通過眼神告訴吳靜兒讓她不要說話,自己可以應付得來。 「什麼,人販子?來人啊,給我搜搜他身上還有沒有藏人?」胖城守向兩邊的衙役喊道。 「從我身上搜人?」風流欲一時反應不過來,衙役們倒是習以為常,防下法棍上前就欲動手。 「等等。」風流欲如夢初醒,問道:「大人,您的意思是要在小的身上搜人?」風流欲還是有點不大相信。 「廢話,你拐賣人口,不搜你怎麼找得出贓物?」胖城守眼睛瞇成了一條縫。 「那大人,你看我兜裡能藏得了人嗎?」風流欲心中罵道:「你個死胖子,如此斷案難怪天都會高出三尺哩。」又道:「大人為何不說小的牙齒可以咬到小的耳朵呢?」 「切,如此簡單的問題都不明白,真是丟人現眼。」胖城守搖了搖那碩大的頭顱,看神情是極為不屑。 「請大人不吝賜教。」風流欲『虛心』地道。 胖城守從風流欲的眼中看出了蔑視的意味,一拍驚堂木,怒道:「無知小兒,你牙齒咬不到你耳朵是因為你站得不夠高的緣故,只要用凳子墊起來就可以了。」 「如果還是夠不到呢?」風流欲聽到胖城守所謂的答案有意戲弄道。 「那就站在桌子上…站屋頂也是可以的。」胖城守說完,得意洋洋地看著風流欲,眼裡完全就是一副「瞧,老爺我多厲害」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