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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的生活2(公車風雲)

作者:鳳舞☆九天



    從龍氏墓園回家後,父母又搬回他們的住所去了,惡運也消失不見了。我的平靜生活再次展開。

    這一天,我從父母家回到我自己住的地方,我背了一袋東西,手裡又提一袋新買的電腦光碟,正要開門的時候,我才發現,我整串的鑰匙全掉了!

    說來糗事一椿。那天晚上已經快九點了,公車上居然找不到一個位子可以坐。

    而我卻因為懶得提那麼一大盒子的包裝,出門時只用塑膠泡包好電腦光碟,心想:反正電腦光碟已經有固定住,只要小心點拿就沒事了。

    結果車子來一個大震盪,我緊抱光碟,可是,問題不是光碟,問題是,兩腳起了一陣涼意,我的褲子居然給一個沒站穩的女孩子拉掉啦!

    (龍泉:惡運還在!!!我倒!。。。)

    (鳳舞哈哈大笑:知到我的歷害了吧。。。龍泉!糗大了吧。。。哈哈哈。。。)

    (龍泉憤怒地向鳳舞比起了中指。。。)

    (觀眾甲:兩個都是變態。。。快走。。。)

    (觀眾乙:還是作者歷害!鳳舞我崇拜你。。。。)

    (PLMM:啊啊啊。。。我的龍泉被寫成流氓了?姐妹們扁死變態作者去!!!。。。)

    (花癡女:脫啊。。。繼續脫哈。。。把他拔光啊!!!。。。)

    (現場一片混亂。。。。。。)

    這種情形,根本不是一句「當時,真糗!」所能形容的了的。全車的人全都笑翻天了。所有的人全盯著我穿的三角內褲大笑,看我怎樣一邊背著包包,一邊抱著電腦光碟,還把我自己的褲子給拉了上來。

    我發誓我以後絕對不再穿運動褲了。我拜託旁邊的人幫我抱一下光碟,趕快彎下去穿好褲子。而那個把我褲子拉得掉下來的女孩,自己還笑到蹲在地上,站不起來。我一看到車子停了,拔腿立刻跳下了車。想想這輩子,我還是頭一遭被一車子的哄笑聲給轟了下去。

    更糟糕的是,我的鑰匙大概就是在那個時候掉了的。

    我的天啊!失了面子還不打緊,我那可是整串整串的鑰匙耶!有我父母家裡的,我現在住的這邊,大門和房間門的鑰匙;還有我女朋友住的那邊的鑰匙;網吧大門跟我自行車的鑰匙;女朋友自行車的鑰匙;更重要的是,我錢箱的鑰匙。

    全部鑰匙!我都帶在身上,結果全丟了。

    隔天,有一個陌生的女孩子來到我工作的網吧:「請問龍泉是不是在這兒?」

    「我就是!」是找我的,一看到不認識的,我心裡就好高興,一定是來送還鑰匙的。

    我的鑰匙環是女朋友送的,一種把鑰匙包在裡面的真皮小包。側面有個拉鏈小袋。那裡面還有我的身份證與工作證,不外乎是我怕掉了後,希望撿到的人能物歸原主。

    「啊!就是你唷!」她一看到是我,馬上噗嗤一笑,笑到彎腰。我真呆,當時我真應該假裝我不是龍泉才對。

    「你撿到我的鑰匙了,對不對?」我還是忍不住興奮地問。

    她笑完了,捧著一包鑰匙在我面前晃了兩下,「這,不會是你的鑰匙吧!」

    多可惡的傢伙!脫我的褲子,讓我當眾出糗,到現在還要把我再捉弄一番!

    我情急之下,大罵道:「你到底整夠我了沒有哇?整夠了,就把我的鑰匙還我!」

    沒想到她比我還凶:「喂!你到底在凶什麼凶啊?誰整你了啊?我撿了鑰匙,好心要拿回來送還給你,沒想到,到這兒還要被你罵!現在我不還你了!我不高興還你了啦!你怎麼樣?我要走了!再見!」

    你一定不能夠想像到當時我有多麼難看。一個女孩子在我工作的網吧給我大吼大叫,所有上網的人,過路的人,連我的老闆,一個個跑出來一探究竟。

    要我當著大家的面,向她道歉,賠不是。門都沒有!

    「他啦!他說我整他啦!。。。」如此這般,當著大夥兒的面前,把我說得比豬狗都不如。

    「噯唷!這是簡單嘛!龍泉!你先跟她道個歉嘛!那她就會把你的鑰匙還你。然後你就請她去吃點東西,謝謝她替你找回了鑰匙,還送到你面前,那就沒事了嘛!」

    說得可輕鬆容易。我現在才知道什麼叫做死道友不死貧道。M的!真他M的一個比一個黑啊!。。。

    我敢打賭,一定是她先脫我的褲子,然後我一跳下車,她才發現到我的鑰匙掉在地上了。這也是很簡單的道理。結果她來一個抵死也不認帳,變成我要跟她道歉,賠不是。

    可是,我能說「不!我死也不跟她道歉。」嗎?這其中的內幕,她不說,我也不好說出口,誰會相信我的清白?再說,從那一次,我就失去了我的清白啦!

    我終於還是被屈打成招。「那,那好。我會跟你道歉。我現在請你去吃。那我到時候再說,可以吧?」我說。

    「可以!不過你知道,我雖然只是個女孩子,可我每次說話都算話唷!」

    然後我就掉進她的陷阱裡去了。沒想到她居然還多帶了一個「褓母」出來。

    「你有說過只能我們兩個人嗎?」她故意裝得傻傻的反問我。

    我真的不敢相信,現在的女孩子怎麼變成那麼聰明:就這麼巧,一下樓梯就遇見她的朋友!

    「他是誰呀?」她的朋友問。

    「凱子呀!」她說:「等一下他要請我去吃東西,還要跟我道歉咧!」

    「真的喔?那我也要跟你一齊去!好不好?」

    「喂!秀麗!你真不是蓋的咧!」她朋友說。

    什麼秀麗!?她也能叫秀麗???,旁邊那個「好家在」叫黃梅。

    我發覺黃梅一直在偷看我。在她們兩人互咬耳朵之後,做成一項決定,就說:假如我不願意跟她道歉的話,她可以原諒我剛才的無禮,「不過」!

    我就知道一定還有但是,我必須答應她三個要求。

    我敢說她一定是受過訓練的,一眼就把我看穿。可是她的「一千零一夜」也未免看太多了。三個要求?我又不是阿拉丁(神燈的主人)!

    「說好就不能賴皮哦!賴皮的雞巴會被狗吃了!」秀麗說。

    我靠!什麼女人?真是他M的啥都敢說。會說這種話的人,一定也敢當眾脫她自己的褲子!信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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