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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名星蓉蓉

作者:一點寒






  屯門青山分區警署,是屯門區內唯一有完善設備的警署,星期六早,我與小雨便來到這裡「認人」。

(題外話:大興分區早已經與青山分區合併,現時名為青山分區警署,另留大興報案中心,此外還有最早的屯門分區警署,是香港唯一有三間警署的一區。現時的青山分區警署採用新式設計,是設備很完善的警署之一。)

  我們上到一樓,就在櫃台前對值班的警員說明來意,然後在他指示下來到四樓。

  說真的,我還是首次到警署這種地方來,雖然沒做甚麼虧心事,心裡還是有點緊張,戰戰兢兢的。

  反而小雨卻像是一隻好奇的小鳥,四處張望,每處都留意一下,還不時跟經過的警察微笑,打招呼,倒是很輕鬆的樣子。

  這次來其實只是落口供及認犯人,她也不用跟來,只是想來參觀一下,最後還是帶著她一同過來。

  四樓是辦公室,我們按指示來到403室,室內的設計倒真的像現代辦公室。

  才踏進辦公室,早有一位穿便衣自稱姓龍的警察走過來。

  他把我們帶到他的坐位,問明當天事發的時間、地點及經過,還要求我表達出制伏那個扒手的經過等等。

  在口供紙上簽過名後,他便安排我們立即進行認人手續。

  乘升降機來到七樓的同時,龍警員便向我們解釋認人的手續及方法。

  我們將會來到一個大房間,房內有一面單向的玻璃,從我們站的地方可以望到另一面,而另一面只會望到一面鏡子,這樣不愁怕犯人認出證人。

  才走進認人房,另一面已由兩位警員帶領著五個與那個扒手差不多身材樣貌的人,每人都站在一個台上,台下有一個號碼,從1到5站著,正面都向著我們這邊。

  不用一秒時間,從他們一步進大房間便認出了上次那個扒手。

  龍警員問:「你現在看清楚,人群中誰是那個扒手?」

  我指了指3字,道:「是3號,我認出他。」

  「確定?」他重複問道。

  「我確定,就是3號。」

  「好」,然後他打了個手勢,另一名警員便對傳播器說了幾句,房內的人便全部向左轉,他又道:「這次側面,能否再認出?」

  細仔再看清楚每個人,最後我還是認出3號。

  本來我還以為事情到此就告一段落,聽過龍警員的話,我差點就要大喊救命。

  只要待事主,喔,就是那個很眼熟的女孩認出疑犯,他們就會正式落案,然後就是排期上法堂給證供,那才是真正的結束。

  在離開警察局時,我的臉色就不太好,這個麻煩我不是太希望惹上身咧!

  看到一旁因為我苦著臉的小雨而正「咯咯」大笑,我真的想把她就地正法。

  「很好笑嗎?」我瞇著眼地問道。

  還未意識怎麼事的小雨卻笑道:「好笑呀,看你下次還會不會做英雄,這是英雄的代價嘛!」

  「好好好,對啦,小雨你待會有空吧?」

  「哦?有呀,問這個幹什麼?」小雨略止著笑道。

  「是這樣的,看到你剛才的甜笑,我要把你帶回家,做未做完的事嘛!」

  我的計劃沒有成功,小雨在我伸手要摟著她前就臉紅紅地跑開了。

  正要追上去,後面卻突然有人把我叫住。

  「先生,請等等。」

  放棄了對小雨的追捕,我回頭尋找著這甜美聲音的主人。

  映入眼簾的是一位十八、九歲的少女,打扮得很新潮,那碎花的白色連身長裙的質料、款式都證明是名貴貨。

  她臉上化了淡妝,塗了粉紅色的口紅,畢直長髮染上了淺啡色,但是配合了姣好的臉貌,反給人一點清純的感覺。

  兩條淺淺的柳眉,長睫毛下一雙大大的眼睛,小巧的鼻子,微笑時帶著兩個甜甜的酒渦。

  那S形的身段在長裙下顯得更修長,若是說成『天使的臉孔,魔鬼的身材』也不為過。

  這個女孩竟有不輸詩珩的美貌,能與芷江相較量的氣質,可與小雨並排的清純,三者集合起來卻生成一種難以解釋的獨特。

  看著她我也難得一呆,雖然讓三方面分開比較,詩珩三人比她好多了,只是,現在的她也令我感到一陣暈眩。

  「先生?」那女孩走到我而前兩步處停下來,看到我沒有反應,輕聲地又喊了一聲。

  「哦?叫我嗎?甚麼事?」此次我終於回復了清醒,連忙答話。

  那女孩笑了一笑,道:「你還認得我嗎?」

  咦?我印象中沒有認識她呀,她是認錯人嗎?

  此時小雨也走回來,想瞭解發生甚麼事,聞言也了一想,望著她道:「啊!你是那天被扒了錢包的那個。」

  哦!怪不得,她與上次見面的形象相差太遠了,況且今次沒有戴上太陽眼鏡,所以我又認不出來。

  女孩衝著小雨笑了笑,望著我道:「對呀,好在有先生你幫忙,否則就煩了,錢包有些重要的事物,失去了去沒有了。」

  「哦,所謂『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嘛,就不要客氣啦!」話是這樣說,不過我卻是有點自豪。

  旁邊的小雨看得清楚,伸手就在我腰間抓了一把,見有美女在前,我只好忍痛啦!

  「你們剛給了口供和認人嗎?」女孩笑著道。

  「對呀,你也是嗎?」

  她點點頭,道:「是呀,正打算離開就遇到你們了,你們還未吃飯吧?就讓我請客,當報答你們好不好?」

  我想想,下午還要上班,現在吃過飯就差不多了,見小雨沒意見,我便一口答應啦。

  *

  當那個女孩自我介紹時,我與小雨都被嚇了一跳!

  「我叫溫倩蓉,你們叫我蓉蓉吧,我的朋友們就這樣稱呼我。」

  不單是她的樣子很眼熟,就是她的名字也很眼熟,不過還是最先由小雨想起來。

  「蓉蓉……,咿?你不就是那位女歌手嗎?」小雨驚訝地上下打量著她道。

  經她這樣一說我也記起,最近娛樂圈出了一位歌、影雙棲的玉女名星,不僅歌喉甜美,演技更是一流,才出道一個月就大受歡迎。

  上星期出了首張個人大碟,才推出一個星期就已經躍升到大碟榜首,在電視及電台都常播出她的歌曲,難怪我倆會覺得很眼熟。

  溫倩蓉,藝名蓉蓉,今年18歲,1980年6月出生,雙子座,這些都是所有雜誌都能報導的資料。

  由於這附近沒有甚麼好食店,於是我們三人又來到市中心。

  來到市中心前,蓉蓉早就戴回那副太陽眼鏡,幾乎掩去了半邊臉。

  「其實我都不喜歡,只是若不帶這個東西會有很多麻煩。」蓉蓉無奈地道。

  不過還時發生了一點麻煩,由於近中午時份,很多餐廳都坐滿了,結果我們三人就到了咖啡店,那邊比較清靜一點。

  最開始,小雨還與她保持著一些距離,我想大慨是感到威脅?

  有時候會插嘴轉話題,說的蓉蓉不知內情的事,突出她這個」局外人」。

  有時候會顯得對她有點不肖,總認為她有點貪慕虛榮,不乾淨。

  其實這都是沒證據的事實,公開的秘密,不成文的規定。

  普通人進身娛樂圈有好多方法,最正統的是由星探發掘、新秀大賽、演藝學院或是朋友介紹。

  當然還有不很正統的方法,甚至」手段」,女名星為了自己要走紅,不惜出賣身體,為要多幾個錢,弄些公子哥兒。

  像蓉蓉出道不久便走紅,背後需要有強大的勢力支持,這個勢力何來?為什麼這個勢力要讓她走紅?

  除了實際她有潛力、能為公司賺錢之原因,外間多少也有暗暗猜測,她定是與某位有地位的高層有點關係。

  一切有待狗仔隊(娛樂記者)去求證,否則,恐怕只有當事人或身邊的好友才會知道。

  這些對於並不是「追星一族」的小雨來說,她當然認為蓉蓉是靠姿色才能「上位」當紅。

  特別是小雨也認同,蓉蓉的確是有一定的魅力,在來到市中心後,她也開始慢慢改觀。

  由於咖啡店的格調比較暗,而且這段時間的客人不多,所以小雨就有怨言。

  「蓉姐,這裡人少,該不會有問題,就不好再帶眼鏡啦。」

  我還是一樣念頭,不過是想多望望她的臉孔,也同聲道:「就是嘛,這裡都夠黑了!」

  蓉蓉笑了笑,猶疑了幾秒,笑道:「好吧!反正我有一個月不敢這樣了,正好舒緩一番。」

  「你們做明星的真多煩惱,整天怕這個避那個,都沒有個人生活空間。」小雨歎息道。

  「嗯,是有一點麻煩,不過還好。」蓉蓉有點落寞的說道,我還是聽得出來。

  這時我突然生出一個想法,既然氣勢是表達人內心所想,可以引起人的思想反應,那麼要是我利用這個方法傳遞正面的情感,那對方應該也可以感受到。

  得出了這個結論,我立即嘗試這個新得的結論。

  因為我感到她語氣中表現的寂寞,那時我只覺得,她也許是因為工作的問題,身邊的朋友很少,所以我才決定要給她一個很明確的訊息:『你不會再寂寞,因為我們已經是好朋友』。

  那時我心裡不斷念著這句,同時又不斷想著『我們是好朋友』的感覺,盯著她的眼睛,運起內功,同時向她發出我的所感所想。

  才一運勁,旁邊的小雨已經立即發現,兩隻訝異的眼睛瞪得大大地望著我,明顯不明白我的所作所為。

  不過事實證明了我的說法,本來還帶有點落寞的蓉蓉在接觸到我的眼神時明顯一顫,就彷彿是被某些東西吸引著似的,迎上我的目光。

  看著她的眼神漸漸變得有光彩,開始帶有點感動,我明白,這一切都成功了。

  也許是小雨目睹了這個變化,雖然她頭上還是有一堆問號,不過也沒有打擾我。

  整個過程只半分鐘左右,不過,這半分鐘時間就已經改變了很多、很多!

  回復光彩開朗的蓉蓉就是不同,整個人變得更是活潑,跟我們聊天時完全打開心扉,毫不顧忌地跟我們聊著。

  跟我們說說自己及娛樂圈的趣事,問問我們的生活,嗯,該是我的生活比較多。

  漸漸地,我們三人也親密起來,彼此的瞭解也多深很多,彷彿真的是多年不見的老朋友,突然遇上了便有無止境的話題讓我們去聊,時間都不夠用了。

  聊著聊著,也差不多到了上班的時候,於是我便提出要離開。

  「其實你不用到薄餅店打工呀,以你的資質,我想做藝人也都會走紅。」蓉蓉打量著我道。

  「不會吧,你也太能說笑了吧!」我訝異地笑道。

  「他做藝人?他攪破壞就可以!」小雨不忙找時機要損我。

  反是蓉蓉笑道:「也不是沒可能呀,要是你有興趣,我可以為你介紹呀。」

  「嘻嘻,不用了,我對這種生活沒有多大興趣,叫我打打架還可以。」我笑道。

  蓉蓉先是露出一個可惜的表情,隨後像想到甚麼,眼睛一轉,不過卻沒有說甚麼。

  那天我們交換了彼此的電話號碼,她更說,有時間會打電話給我倆閒聊,我也樂得應好。

  我倆手分後,蓉蓉獨自離開,而小雨卻陪我走了一段路,本來甚麼都沒發生,不過,明天一早就有大事發生了。

  報章娛樂版的頭條:「蓉蓉男友大揭露,二人情綿咖啡店」,不過,報章的內容就更誇張了。

  頭版中印出三個照片,先是咖啡店中我與蓉蓉的相貌,不過卻因角度問題,沒有小雨在內。

  第二幅相片是我與小雨兩人並肩而行的情況,還是正面的,相片的小標題寫:「蓉蓉男友一腳踏兩船,與另一女生親暱逛街。」

  第三幅就正常很多,不過就更過份,就是我在薄餅店工作時的照片。

  報導的內容大約是,蓉蓉與男子(那名神秘男子)同約逛街,後在到咖啡店中談情,兩人各自離開,後來男子與一少女在見面,一同上班。

  雖然所有有我與小雨的相片都是有馬賽克,不過那些馬賽克比AV片的方格還要差,簡直就像沒用一樣,這實在令人氣憤。

  結果就是很多同事都來質問,有些更說:「難怪與Nova分手了,原來有個更好的女朋友,不過我也會這樣選擇啦!」

  對於這件事,蓉蓉的經理人公司立即出來說明真相,眾人都是半信半疑。

  事實上,這件事反而令蓉蓉的知名度一躍上升,連大碟的售量也直接攀升,同時,令我的身份更大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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