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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的權利

作者:古吟風

    愛情太多的時候都是在愛與被愛間徘徊,我愛的人不愛我愛我的人我不愛,這都是這個煩亂的社會中每天上演著的劇目。選擇的權利,我們有選擇愛一個人的權利,也有著選擇回絕一個人的權利。這都不應該因為某些因素而被他人譴責或是埋怨!

    朋友與愛人我會分的很清楚的,很難會有什麼變化,那都是很難的!無論是朋友進一步變成愛人,或是愛人分手後還是朋友!對我來說都很難接受的!每一個我認識的人,從見過面,有一個初步的接觸瞭解後我都會給她下一個註釋──朋友或是什麼!不要說我冷血不近人情,對此我從來不會否認,更覺得沒有必要!我愛她就是愛她,我把她當朋友就會是朋友!如果一定要逼我接受一個朋友對我的感情的話,我只能選擇連朋友都不必做了;而如果一定要說問我分手後還是不是朋友,那麼我的回答一定是「NO」,大不了斷絕所有和她的聯繫罷了。

    剛和這個女孩接觸時,大家只是常常在網上聊聊天,無聊的時候打打電話聯繫聯繫!但我一直都沒有考慮過她是否會是我的女朋友,因為對於一個熟悉的陌生人我是不會作註釋的也還沒考慮到這個問題。見面那次是在一次網友聚會上,我把她當作一個個很熟悉的朋友中的一員,網絡中的朋友們見面就是那麼神奇,除了面孔上的陌生一切都又顯得那麼熟悉。

    後來的聚會越來越多了,幾個在網上關係都很好的朋友常常出來一起聚聚。有一次別人問我她是不是我的女朋友,為什麼我和她走的那麼近時?我很是疑惑,是我讓她或是讓別人誤會了嗎?靜下來好好考慮了一下,覺得她還是做朋友合適些,女朋友?(可能要求高了些)有些差距!問了問周圍的朋友,是不是我和她走的真的很近?讓人有些誤會?回答是肯定的!而且他們告訴我其實她對我一定是有著感覺的!看來我真的讓人誤會了,不但讓大家還讓她誤會了。

    打了電話,向她解釋清楚真的只是當她是朋友,她表示理解!但我還是太樂觀了。後來網友們的活動中,我和她總是被當成一對,無論我如何和親近的朋友解釋或是有意的迴避她,得到的總是朋友們曖昧的表示理解和她的生氣(因為我迴避她)。我以為她是真的瞭解了我的意思,不過我還是沒辦法理解!為什麼她就不可以如我一樣,將她只是當作普通的朋友。我也有其他的網友,難道網友聚會的時候一定要陪著她玩,她打的電話即便是因為某些客觀的原因沒有回復也是不允許的嗎?我怎麼覺得她都好像當我是男朋友在要求我呢?周圍的朋友知道的也常常和我說她很不錯呀就接受吧;不瞭解、初次認識的朋友都好像她是我的女朋友一般,如何如何。

    其實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不是嗎!再好的女/男孩子你都可以選擇拒絕或是接受,說句很多人常說的話,我們不是在選擇最好的,而是在找尋最合適的那一個。難道最明白是否合適的人不是我們自己嗎?

    當然我在前面幾篇手記裡都有說過我寫的東西僅在表達一個事情供大家討論,而不是在尋求大家對我的贊同或反對。畢竟我也說了我們都有選擇的權利,我可以選擇不接受她的感情,但同樣她不也正是在用著自己選擇愛別人的權利嗎!

    不過就我個人的角度來說,我還是覺得當我們在感情中遇到阻礙的時候難道就一定不能回頭嗎?畢竟愛情的力量是驚人的這句話不因只包括那些相愛的人,也同樣應該屬於那種不愛的人呀!不愛就是不愛,沒有感覺就是沒有感覺!我們可以讓沒有感覺的人慢慢的習慣,而變的習慣他/她的存在既而在一起,但如果已經讓人有一種拒絕的情緒的話,那麼你越多的努力都只會使關係惡化而最終可能會導致厭惡的情緒。這真的是不可取的!

    200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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