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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節 總要給出路 作者:hmz 僅以本文獻給不在原出生地謀生的人們ˍˍˍHMZ
等群眾呼聲降低,趙飛站起來,說:「百姓旁聽,不准喧嘩,否則辯論難以公正,諸公子豈敢再講真話?」立即,全場寂靜,連針掉地之聲,山後雞鳴,都清清楚楚。 趙同其實不願意提剛才的問題,只是一來恃老爸的關係,二來不敢逆了諸公子之意。這一被駁,發覺自己變得與諸公子鐵板一塊,驚恐萬分,立即又提一個問題:「雖然我不是主謀,不過也荒唐了一回,鑄成大錯,如何補救?」 趙飛說:「有理,加分。錯總有根。不知同弟可有想過,為何荒唐之前,百姓皆對諸公子尊敬有加,荒唐之後,竟無一人為你求情?百姓敬你,不是有何貢獻,而是敬你們的家長,為趙家奮鬥一生,愛屋及烏。同弟還是北叔親手,五花大綁,痛打一頓,送來關押?北叔打你,自己也痛心。何以不打其他人?愛你也深切。」 「趙家公產,豈是任何人可以揮霍的?這次趙家前輩出遊,乃是敬老,公家之主管趙飛,為報答趙家前輩創業艱難,決定執行的敬老公務,豈是你們未經主管同意,擅自揮霍可比?擅自揮霍的趙家公產,必須如數歸還。如無力償還,即連累家長,由家長清家底代還。如果還不夠,自己出外打工,每日工資,扣除伙食,全部用於還債,這就是補救。使趙家人人皆知,一日挪用公款,須一生苦工償還。」 趙天顯然很不服氣,說:「老爸七子,為何單挑你做主管?這不公平。」趙飛說:「有理,加分。這個問題的答案,應該問你自己。想當初,老爸派我等輪流視察地堂鎮,大家的機會均等。但你等可有參加勞動?可有與百姓同甘苦?可肯入臭屋,掃垃圾、倒屎尿?你若與百姓一條心,這主管一職自然歸你。你若走馬觀花,以為高人一等,機會就消失了。」 趙天還是不服氣,說:「為何你可以娶臘梅,我不可以娶秋月?」趙飛說:「無理,扣分。老媽曾向秋月提親,秋月堅決不肯。以後有機會,你可以自己問秋月。據我所知,秋月對你時時以夫婿自居的言行,極反感哩!」 趙仁說:「難道我等就只有一世打工,做苦工還債,以後再無前途?」趙飛說:「有理,加分。剛才說的是理,按理,債自應還盡才算完事。現在講情,法律亦不外乎人情。還債只是個機會,如能抓住機會,與百姓同甘共苦,得百姓擁戴,以三年為期,雖荒唐一時,但為害甚劇,受罰三年不為過。」 「三年後,有三條路可揀。第一條是甘願做富貴閒人,回家賦閒,享父輩餘蔭,一世不問趙家公務。第二條是從低層做起,按貢獻論陞遷,逐步參與趙家公務。第三條是外出拓展,自己打出地盤,與趙飛同等機會,人力物力,我趙家公權全力支持三年,三年後,如果納入西南趙家公產,所用人力物不不必歸還。如自立旗號,則所用人力物力必須分期分批,逐步清還。當初趙飛出身,自循此路,諸公子望出身,亦須循此路,不得例外。」 趙敏的兒子趙靈,平時養尊處優,一聽說做苦工三年,頭都昏了,總想免此一關,說:「何必一定要做苦工三年?現在開始出外拓展,將功補過,豈不是好?你趙飛,也未做過三年苦工。」趙飛說:「無理,扣分。這苦工一說,原來就是對你們諸公子,長期養尊處優而言。你們何償有一日與百姓同甘共苦?百姓每天的勞動,於你們自然是苦工,其實平常不過。陳清等人已經身為八鎮聯合會副會長,鎮長里長等,經常下鄉,參加勞動,從來不覺得是苦工。北叔錢森等人,專職保安,閒時亦參加勞動,從來不覺是苦工。即如林叔和趙飛,亦經常巡視,參加勞動,何償覺得是苦工?」 「這與民同甘共苦,原是趙家傳統,試問諸子有誰做得到?雖然,追究責任,並非全部是你們之錯,趙家長輩自己勞苦一生,不想子女受苦,實際已經是大錯特錯。不勞而獲,如何會珍惜一粟一線?不吃苦中苦,如何可以做人上人?此次動亂,令趙家長輩三思,福佑兒孫,非兒孫之福。富不過三代,貴不及二傳。一錯不可再錯。」 「趙家長輩願意清家底代你們還債,亦有責人自責之意。如不肯與民同甘苦,莫說掌趙家公權,即現有過錯,亦無從贖起。」這一場辯論,果然大快人心。鎮長一致公決,先執行三年勞作,不再議。無論服也不服,諸公子即時編入開荒隊,由農耕做起。趙家長輩通過一條家規,所有趙家人,不論姓不姓趙,子孫都必須務農三年以上,方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