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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節 有理走遍天下

作者:hmz

僅以本文獻給不在原出生地謀生的人們ˍˍˍHMZ

  提議開辯論會,首先趙裡就不同意,單人如何亂百口呢?趙峰也非常擔心,只怕弄巧反拙。眾老叔都表態願賠,不同意打無把握之丈,反而趙飛信心十足,問了一個問題:「各位前輩在場,飛兒都會輸,各位百年之後,飛兒如何與百餘兄弟作對頭呢?」這個問題厲害,一提出,無人再反對開辯論會了。

  辨論會定於五天後舉行,通告趙家各直轄組織,引起轟動,一時成了議論的熱門話題。通告亦送諸公子的關押地,諸公子盡皆形成共識:明擺著是出我們的丑。只不明白為何各人的老爸,居然肯讓趙飛胡作非為。把面子撕破了,只要留下性命,以後總有報仇的一天。

  辯論會召開的當天,各人都就坐之後,涼棚外圍觀之人已經圍得水洩不通。各里長都混在群眾當中,想增長一點見識。會議首先由趙峰宣佈規則:有理講理,不得漫罵,不講理或不服理的,由鎮長裁判團扣分。諸公子如果講出合理之言者,加分,可考慮減輕最後的責罰。

  趙天搶先發言:「我等已成階下囚,已經認定我等有罪,趙飛又是趙家主管,他的話就是決定。這不是對等的辯論,有何公道可言?」趙裡站起來,正想出言呵斥,趙林作為趙家督察,示意坐下,悄聲說:「評判不得發言。」

  趙飛說:「此言有理,加分。的確,作為趙家主管,我的決定就是法令,所以有權決定加分或者扣分。只是,這是小道理,不是大道理。大道理,說出來,大眾皆認可,小道理,百姓多不認可,這就是區別。其他百姓犯錯,即行處罰,從無給一個機會辯論的,頂多給一個機會申訴。為何你們有這等規模的機會辯論呢?主要的原因,我還有另一個身份:與諸公子同為趙姓兄弟。兄弟情深,給一個機會加分減責,其實是詢私。這詢私亦要光明正大,如果諸公子講真心話,通過辯論,對旁聽的百姓是一個教育的好機會,對鞏固趙家勢力有貢獻。對幫助諸公子認識錯誤有好處。經趙家前輩一致公決支持,詢私即轉為公務。所以本次辯論,由鎮長聯合公議裁判,如何不公道?」

  趙仁說:「既然叫做辯論,又有鎮長團裁判,則裁判之後,方能定得我們有錯或有罪。未裁判之前,我等即為無錯無罪之身,如何未加裁判,即行曬餓三天,又關押四十餘天,每日無菜飯侍候,行動不得自由,如此行為,明是枉法,如何算公道?」

  趙飛說:「無理,扣分。想趙家前輩,苦心經營25年,從來沒有出現擠提風波,更沒有出動保安隊鎮壓百姓之舉。如今你們掌權不過百餘天,竟然使趙家基業動搖,信譽掃地,動亂成形,諸公子的父親,竟無一人認為自己的兒子,可以監外執行,出一言求情。試問,是趙飛枉法,還是你們荒唐?」

  趙北的大兒子趙同,自恃家父與趙飛關係密切,諸公子委託他提出:「為何同為趙家公子,你趙飛簽字即是公務,開支絕無限制。其他諸公子簽字,要經左審右查?難道趙家產業,是你趙飛一個人的,應該一視同仁,大家同權,集體領導才是。」

  趙飛說:「有歪理無道理,不扣不加。這裡一共有五個道理,全部說不中。第一,趙家產業是趙家人的公產,不是姓趙的人的私產,不姓趙的,納入趙家旗下,即為趙家人,即對趙家公產有權。這是關心之權,擁戴之權,不是支配之權。何哉?趙家人勞動一天,平均可創造銀2分,只能得一分,另一分納入趙家公產。這樣趙家才強大,這樣才有力包稅做生意,這樣才能保護趙家人。」

  「第二條道理,公產只能一人決定支配,不能分權。一分權,勢必內鬨混亂,削弱趙家勢力。不但前輩不會同意,百姓亦不會答應。」

  「第三條道理,趙飛支配趙家公產,並非隨心所欲,不受監控。趙飛每一個決定,都必須考慮各種可能後果,承擔決策風險,徵詢各方意見,然後在林叔面前,公開作決定,當堂簽字,必須有林叔副署簽名認可,方為有效。事後報陳清稽查隊審核,匯總到峰叔機要室存檔,由峰叔決定是否決策有誤。豈如你們,拒絕稽查,任意提款?」

  「第四,五年了,迄今為止,趙飛所作的一切經濟決策,峰叔都結論獲利。趙飛所作的一切人事決策,崇叔都結論有效。趙飛所作的一切政治決策,家父都結論可行。由此可見,決策前的研究,必定全面細緻,豈有一點隨意性?你們掌權1百天,動搖了趙家根本,如何可以相比?第五,趙飛對旗下,每一人都尊敬有加,雖掌大權,從來不認為自己高人一等,才得到百姓擁戴,豈如你等,竟然敢對八鎮聯合會長動私刑。你們視非趙姓者為外人,就不怕趙家旗下,視你們為外人?」突然,圍觀的百姓高呼:「擁戴三公子!不准分權!」久久不能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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