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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人在簷下 作者:莫爭 為頭的是個手臂上有黑色斑斕猛虎紋身的大個子,理平頭,穿一條軍褲,凶神惡剎。他是老大黑虎。
身邊站著一個骨瘦如才柴的傢伙,也就是剛才說話的那人。他手上玩弄著一把匕首,三角眼不停地乜斜著我。他叫骨狼。意思是吃人不吐骨頭的豺狼。 「窮編輯!最近哪裡發了啊,哈哈,喝酒?什麼時候請我們喝兩盅啊!」骨狼走上前來一腳把我的啤酒踢飛了,他的尖頭皮鞋故意也踢中了我捏慣了筆桿的手。 「駝背小子,這本書不錯嘛。」黑虎惡狠狠地用書拍了一下我的頭說,「還花了我十五塊前買回來當手紙。」 身後十來個黑壓壓的跟班全都哈哈大笑起來。 他一扭胳膊把我翻在地上,用腳踩在我佝僂的背脊。我忍痛抬頭看清他手上的就是我的《尋夢的小駱駝》。 「你,你們到底想幹什麼?」 「沒想幹什麼?窮編輯,告訴你,以後這條路就由我們負責保安,看在街坊的份上,一個月交一千塊吧。」 「一千?」我腦子裡飛快計算著,「這可是我半個月薪水啊,我還要買書,我還要吃飯呢,而且我還沒女朋友呢。」 「哈哈,窮編輯,你就把玩幾個疙瘩字還想交女朋友,真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隨便找個舞小姐得了吧。」 後面狐假虎威的隨從們再次肆無忌憚地嘲笑我。 骨狼用那把匕首挑破了我的褲兜,還好我今天喝酒花了幾百塊,他只拿走了些零頭。 他們玩夠了我,吹著口哨放肆地離開了。「記得下次交錢,要不然讓你吃不了兜著走!「骨狼回頭威脅了我一句。 不是我不敢報警,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呀。 我家境貧寒,當初在大學裡讀書靠的是助學貸款,利滾利,如今工作了一年半才還清不到五分之二。 我在市區邊緣的公寓也是租來的,這裡離在市中心的出版社已經是我能承受的最遠距離了。換房子我沒錢,再說了哪裡的惡狗不咬人呀。 我要是再得罪黑虎他們,我可真是吃不了兜著走了。 得!還是發揚風格,打不過你我難道躲不過你嗎?頂多以後我在公司多加點班,晚點回家就不怕遇見這伙他媽的強盜。 請原諒我說了髒話,不是極度鬱悶的情況下我是絕對不會說的的。 唉…… 帶著一身纍纍的傷痕,我狼狽地回到了公寓,酒精的勁一直往腦門上衝,我疲憊不堪地躺在沙發上。 「叮——「有人在按門鈴。 「誰呢?」我踉蹌地去開門,原來是小妹妹玫玫。 「哥哥,我放學回家也買了你的書了,好棒好棒!小公主和我一個名字呢。」這小丫頭前幾天還要死要活地讓小公主改名,現在對自己能寫進書裡也樂在其中了。 因為她太小,我並沒有那書賣不動的事情告訴他。 「道信哥哥加油喔,你和哥哥都是世界上最正直的好人!」 「謝謝你,玫玫妹妹。」我重新坐回沙發上,「哎喲……」我不由自主地叫了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