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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作者:弗蘭克

    我十六歲離開家,尋找自我。

    並沒有任何壓力迫使我出走,儘管我不快活。一分為二的家庭格局沒有改變。爸爸仍然想把媽媽爭取回來,而媽媽堅決不肯動搖。爸爸仍然把我當成他向媽媽第二次求婚的調解員,媽媽則一如既往地討厭爸爸讓我扮演丘比特的角色。我自己也不喜歡。媽媽已從牙科學校畢業,在拉奇蒙的一位牙醫手下工作。她似乎對她嶄新的、獨立的生活感到很滿意。

    我並沒有離家出走的計劃。但每次爸爸穿上郵局職員的制服,開著破舊的老爺車去上班,我都感到心灰意懶。我無法忘記他過去穿名牌西服、開豪華轎車的那副派頭。

    1964年6月的一天早晨,我從夢中醒來,知道自己該離開了。世界某個遙遠的角落似乎在低聲召喚,「來吧。」於是我就去了。

    我沒有跟任何人告別,也沒有留下短信什麼的。我有一個200美元的支票活期存款賬戶,是大通曼哈頓銀行西切斯特支行的,這是爸爸一年前為我開設的,我一直沒有用。我翻出我的支票簿,把幾件最好的衣服裝進一隻旅行箱,搭上了一輛開往紐約市的火車。確切地說,紐約並不是地球的某個遙遠角落,但我認為它會成為一個很好的起點站。如果我是從堪薩斯或內布拉斯加逃出來的,到了紐約,看到混亂不堪的地鐵,高聳嚇人的摩天大樓,擁擠嘈雜的交通,還有人們整天為生計操心,沒完沒了地奔波忙碌,我一定會被嚇得趕緊逃回大草原去。

    下了火車不到一小時,我就遇到一個和我年齡相仿的男孩,我花言巧語地哄騙他把我帶回了家。我對他的父母說,我來自紐約州的北部地區,父母雙亡,我想出來自己闖蕩,在找到工作之前需要一個落腳的地方。他們對我說,我儘管住在他們家,要住多久就住多久。

    我並不打算濫用他們的好意。我急於賺到一筆本錢,然後離開紐約,儘管我還不知道將來要去哪裡,想做什麼。

    但我有一個明確目標:一定要在某個領域出人頭地。我要到達某座山的頂峰,而且一旦成功,就沒有任何人、任何東西能把我從那個頂峰驅逐下來。我不會犯我爸爸那樣的錯誤。在這一點上我的決心是很堅定的。

    很快,我就發現紐約這個大蘋果並不是那麼甜美多汁,即使在一個出生於本州的人看來也是如此。找工作倒不成問題。我以前在父親手下做過倉庫發貨員、零售商店送貨員,在文具店管理方面也積累了一些經驗。我開始拜訪一家家大文具公司,非常坦誠地介紹自己。我說,我只有16歲,是個中學退學生,但我對文具業務非常精通。我拜訪的第三家公司的經理僱用了我,薪水是每小時1。50美元。我當時天真得很,以為這點錢就夠我花的了。

    不到一星期,我的幻想就破滅了。我意識到,每星期單靠60美元是不可能在紐約生活下去的,即使我住在最破爛的雞毛旅店,吃自動售貨機出售的垃圾食品,這點錢也不夠我花的。更讓我灰心沮喪的是,如今我在泡妞的遊戲中只能幹飽眼福了。在我認識的這麼多姑娘看來,僅在中央公園散散步,吃一個從街頭小販手推車上買來的熱狗,根本算不上是一個美妙的夜晚。我自己對這種無聊的調情也不感興趣,而且我吃了熱狗總愛打嗝。

    我分析局勢,得出了這樣的結論:我拿的薪水少,不是因為我中學沒念完,而是因為我只有16歲。男孩子當然不可能拿到一個男人的工資。

    於是,我一夜之間增長了10歲。人們,特別是婦女聽說我還是個10多歲的少年,經常大吃一驚。我想,既然我看上去不止這個歲數,我就不妨真的增加幾歲。我在學校裡學過書畫刻印藝術。我駕駛執照上的出生日期從1948年改成了1938年,效果足以亂真。然後我作為一個26的中學退學生再去勞動市場碰碰運氣,皮夾裡裝著證明我年齡的證書。

    後來我才知道,一個沒有中學畢業文憑的男人,他的工資標準是不會讓「最低工資條例」的制定者覺得尷尬的。沒有人對我的新年齡提出疑問,我得到的最高薪水是每小時2。75美元,工作是當一個卡車司機的助手。有幾位僱主直言不諱地告訴我,決定一個員工薪水多少的不是年齡,而是受教育程度。受的教育越多,報酬就越高。我悲哀地承認,一個中學沒畢業的人就像荒野裡一隻三條腿的狼。它餓不死,但也只能吃個半飽。我後來才想到,其實文憑和出生日期一樣,也是很容易偽造的。

    一星期110美元,我可以勉強餬口,但靠這點錢要像像樣樣地生活是不可能的。我太迷戀女人了,任何一個沉溺於賽馬賭博的人都會告訴您,要想破產,最保險的辦法就是把賭注下在小牡馬上。而我追求的姑娘都是活潑的小牡馬,她們真使我破費不少。

    我開始動用那200美元的賬戶了,一缺錢花,我就開支票。

    這是一筆我本來不想動用的儲備金,所以我開支票時盡量很保守。我兌現的支票金額通常只有10美元,最多20美元,起先我所有的支票交易都是在大通曼哈頓銀行的一家支行完成的。後來我發現,商店、旅館、雜貨鋪和其他商行也可以兌現個人支票,只要錢數不多,並出示適當的證件。我發現人們都把我那張經過塗改的駕駛執照看作合適的身份證明,於是,每當我需要兌現一張20或25美元的支票時,我便就近在某家旅館或百貨商店停一停。沒有人問我什麼問題。沒有人向銀行核實一下我的支票是否有效。我只需把支票和經過潤色的駕駛執照一起遞過去,對方就會把執照和現金一起還給我。

    這非常容易,太容易了。不出幾天,我的賬戶就透支了,繼續開出的支票已屬無效。可是,每當我需要錢補貼一下可憐的工資,或想和某個漂亮妞兒度過一個美妙的夜晚時,還是照樣再開一張支票。由於我的工資總是需要補貼,由於紐約的漂亮妞兒比一家養雞場的小雞還多,很快,我每天都要開出兩三張空頭支票了。

    我這樣解釋我的行為。我想,反正爸爸會解決這些透支的支票的。或者,我就用騙子寬慰自己的話來減輕良心的譴責:既然人們這樣愚蠢,不核實一下支票是否有效就給我兌現,那麼他們活該被騙。

    我還安慰自己說:我是個未成年人。考慮到紐約的未成年人法律這樣仁慈,紐約的少年犯法官這樣寬容,我即使被抓住也不可能受到嚴厲的懲罰。我作為初犯大概會被帶到父母身邊,甚至都不需要我作任何賠償。

    這些為自己開脫的糊塗想法,消除了我良心上的不安。我索性辭去工作,專門靠假支票過日子。我到底遞出多少張空頭支票,我沒有數,但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我泡妞兒的檔次也大為提高。

    我就這樣大量地炮製無效支票,兩個月後,一些令人不快的事實擺在了我的面前。我是一個騙子,一個地地道道的、不折不扣的騙子。用大街上流行的說法,我成了一個職業的支票詐騙犯。這點倒並不令我擔心,因為我是個成功的支票詐騙犯,而當時在我看來,在某一方面獲得成功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

    我感到煩惱的是支票詐騙犯這個職業帶來的危險。我知道父親已經把我的失蹤報告給了警察。一般來說,警察不會花很多時間尋找一個失蹤的16歲少年,除非懷疑他有欺詐行為。我的情況無疑是個例外,因為我炮製了大量假支票,構成了地道的欺詐行為。下期我做個飛行員怎麼樣?我可不想花許多年的時間學習、培訓、上飛行課,重複那些使人適合噴氣式班機駕駛艙的單調訓練項目。但是如果我弄到了航空公司飛行員的制服和全套服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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