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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談判(上)

作者:神之意願

    由於大家一直興奮到早上才睡,所以被李明雨叫醒以後都下午兩點多了。這還是看在李明雨差點都快跪下來求我們起來的情況下,才戀戀不捨的爬起來,洗漱好以後跑去餐廳吃飯。席間我們邊吃邊聊,說些笑話,逗逗許強和李莉這兩個開心果,根本沒有一絲要快點吃然後去會見人的感覺。這都是昨天葉二哥教我們的,說商場上就是這樣的,只要不是在自己求人的情況下,拖得越久越好。

    這一切看得邊上的李明雨急得團團轉啊,林霄上午九點多就說要見這些人,可是跑去叫他們卻一個都沒醒。想強行把這些人叫醒的時候,林霄卻不讓他叫,只說了一句讓這些人自己起來了再去叫他。結果這一等就等到了下午兩點多,雖然林霄沒有再催促他,但是他心裡急啊,這麼點小事都沒辦好,還得讓林霄親自等他們這麼久。這會對以後的升職很有影響的,甚至林霄一怒之下會讓他捲鋪蓋的。想到升職和捲鋪蓋,李明雨頭上的冷汗不停的往下滴。

    兄弟們一邊嬉笑著吃飯一邊把李明雨的樣子全部看在眼裡,後來直到再也看不下去了,才停止了嬉笑,叫李明雨可以帶我們去和他高層見面了。李明雨見到我們這些大爺小姐們終於吃完了,連忙把我們領進他準備好的會議室,讓他幾個手下招呼好我們以後就匆忙的跑上去叫林霄下來了。

    不久以後,會議室的門開了。大家看見李明雨領來的竟然是遊戲的首席執行官林霄,心裡雖然驚了一下,不過還是照樣面不改色心不跳,當不認識你,繼續聊我們的天。

    林霄進來以後看見我們無視於他的存在,繼續在談笑風聲,不由得一陣惱怒。這可是從他當了首席執行官以來從來沒有過的事情,怎麼能不讓他氣憤呢,他受不了這種不把他放在眼裡的行為。就在他剛想發怒的時候,珍妮推了他一把,這才把他驚醒。心裡暗暗在想:「我這是怎麼了,為什麼會為幾個普通玩家發怒呢?以前在多少商界對手的連環打擊下,自己還能游刃有餘,今天竟然還得珍妮來提醒自己,真是愧對自己以前的對手送給自己的「老狐狸」稱號。這些人本來就是低下的平頭老百姓,不懂禮節是應該的。」林霄想到自己的稱號,不由得得意起來,也忘了進門被人忽視的事情了。那是自己以前在商場上的對手們送給自己的,雖然稱號不雅,但是能從自己對手嘴裡說出來的,還是很給他一種成就感。給自己找到最合適的理由以後,他馬上轉變了臉色,坐在首席的位子上面,笑著對下面繼續聊天的我們說:「大家都在聊什麼呢?能告訴我,讓我一起分享一下你們的快樂嗎?」

    大家還沒有回話之前,就見到李莉突然站起來,一臉興奮的對林霄說:「啊!《夢》遊戲的首席執行官林霄耶,我在電視上看見過你的樣子,你可比電視上更加年輕英俊哦!」

    許強聽到這句話,雖然明知道李莉是裝的,但是還是忍不住說了句:「是啊,雖然已經有48歲了,但是看上去還不算太老吧,保養得好呢。」

    林霄本來聽到李莉的話,還洋洋得意,心裡想著至少自己還是挺出名的嘛。但是許強接下來的一句話卻讓他差點氣暈了過去,他最恨別人說他老了,他認為自己現在還很年輕,還有的是機會往上爬。自己的手下和一些合作夥伴也很識趣的從來不在自己面前提到自己的年齡,只說自己顯得和個小伙子一樣,雖然知道他們是在拍馬屁,但是自己也樂得很受用的。現在許強這麼一句話讓他把以往刻意迴避的年齡問題又弄了出來,怎麼能不氣呢。

    商人見到林霄變得很差的臉色心裡雖然很高興,但是本著商人不會做剛見面就損害對手的原則,又因為林霄也沒有得罪大家,所以他趕緊說話了:「林總,不好意思,他們小兩口剛吵架的,所以言語上有些冒犯的地方,您不會和這些小孩子計較吧?」

    林霄聽到商人這話,心裡也好受了點,也就沒怎麼計較了。剛想和下面這些人繼續聊點別的以後再和他們說正事時,葉二哥說話了:「林總,我是小華的二哥,我叫丁艾明,雖然和小華是遊戲裡面認識的。但是我們這些人的關係和親兄弟一樣,這次您千里迢迢來到我們這小地方找小華,我們大家雖然不知道是什麼事情,但是也會很好的配合您的工作的。由於小華年紀還小,不太怎麼會說話,所以這次和您的交談就由我和這位伍凡先生代表小華來回答您的問題,小華只在必要的時候才會出來解釋一些重要的問題。」葉二哥說完就伸出手介紹了一下商人,而商人也站了起來回應了一下。

    而我自己心裡卻在想,葉二哥到底是做生意的,這麼一番話說得冠冕堂皇,讓本來想找我的人直接去找他們說了。要是由自己來發言,嘿!咱還真說不出這些話來。

    林霄似乎也早知道我們這邊會派代表出來的,所以也沒怎麼感到奇怪,於是就把目光轉向了葉二哥,對他說:「丁先生,我這次親自來的目的,想必你們大家已經都瞭解了。那我也不拐彎抹角了,直接告訴你們,我這回就是為你們得到的那根法杖而來的。我希望你們能把那根法杖交給我,而我也會適當的補償你們的損失的。」林霄決定不和這些人多囉嗦了,直接把來的目的說了出來。因為他知道,和這些人是說不上什麼太多的話的,扭扭捏捏還不如直接點好。

    商人接過了林霄的話,對他說:「林總,這根法杖是我們大家很辛苦才得來的,得到的經過絕對是用遊戲裡面正常手段,也就不存在什麼其它的問題了。而且如果你們公司任務數據出錯了或者是別的什麼原因,完全可以自行處理。沒必要讓您這首席執行官親自來找我們吧?何況你們遊戲公司從來都是先斬後奏的,把東西先沒收再來一條XX原因答覆玩家,讓玩家無處申冤,這不都是你們遊戲公司常用的手段嗎?」

    看來商人和葉二哥商量好的,一個演紅臉,一個演白臉。嘿嘿,這樣真爽,終於可以報復一下以前高高在上的遊戲公司啦!MD,以前玩遊戲就看不慣他們遊戲公司了。掉東西幾率低得可憐,偶爾得一兩件BT極品也會莫名其妙的失蹤,然後給玩家一個什麼什麼樣的理由。只會欺負我們這些沒錢沒勢的玩家,而他們自己的GM卻拚命往外賣東西、調級別,賺外快。怎麼沒見他們找那些一身都是花錢買來BT極品,和那些數據非常BT的玩家麻煩。

    林霄聽了這一紅一白的話,也沒法反駁,只有尷尬的說:「這次因為我們公司內部的一些原因,所以才發生了這樣的事情。由公司高層開會研究以後,決定不自行收回,而派我來向玩家親自道歉。也請你們接受我們的道歉,讓我收回這件出錯的東西,並由公司給予大家一定的補償,而這補償會讓玩家滿意的。」

    商人聽完以後,雖然他知道我現在的東西已經無法交易出去了,也想逗逗林霄,就用貪婪的語氣問林霄:「那麼請問遊戲公司能補償我們多少呢?」林霄看見商人這樣的表情,心裡不由得一陣冷笑:「哼!還以為你們多清高,現在聽到有錢賠償了,馬上變成這樣了。不過這樣更好,只要錢能夠解決問題,那麼一切都好辦。」想到這裡,林霄故做深沉的伸出五個指頭。「五百萬?RMB還是美圓?」商人裝做很驚訝的問林霄。

    林霄聽到這話,恨不得掐死商人。他伸出五個指頭的意思是想隨便給個50萬RMB就打發我們了,現在商人突然冒出個500萬出來,還問是RMB還是美圓,這怎麼不叫他氣憤呢。但是現在這個情況,也只有多花點錢打發他們了,於是就硬著頭皮對大家說道:「我們公司為了補償玩家的損失,決定出資50萬美圓收購玩家鄒凌華手中的那跟法杖,希望大家配合一下我們遊戲公司,而我們也會在將來把遊戲弄得更好的。」

    商人聽到這話,突然笑了起來,大家看到商人笑了,想想遊戲公司只捨得花50萬美圓來買這根杖。而且看林霄那樣,他開始肯定是決定只出50萬RMB的,對於這根價值至少500萬美圓的杖來說,他那點錢根本不夠塞牙縫的。

    林霄看到大家都莫名其妙的笑著,也搞不懂這是為什麼。剛想再說話的,忽然看見李明雨在對他使眼色,於是就馬上收回了想要說的話,把李明雨叫過來問下為什麼。

    李明雨本來就對林霄只開出了50萬美圓而感到丟臉,他可是很清楚遊戲裡面裝備的價格的。華夏大陸至今為止還只拍賣過三件暗金級仙器,那價格都已經炒到幾十萬美圓一件了。神器跟本沒人拿出來拍賣過,整個服務器到現在為止也就7件神器。別人就算有也都自己留著用,所以現在神器的價格是有價無貨的。何況這件東西是攻擊類暗金級神器,如果拍賣的話,至少也都是500萬美圓往上面走了。只是他不敢插嘴,本來會議開始他就要離開的,但是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林霄讓他留下了,可能是因為自己接觸這些玩家比較多,所以想把自己留下來當做感情武器吧。雖然他知道自己在這些玩家面前根本不存在什麼感情攻勢,但是也為自己能參加公司這樣的機密會議感到自豪。

    現在看見林霄招自己過去問話,他趕緊走到林霄面前,把自己所知道的物品價格告訴了林霄,最後還不忘記對林霄說現在神器根本沒得賣,所以價格無法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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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自己對遊戲裡面遊戲公司賣裝備和調級別的的看法是:你遊戲公司賣裝備可以,但是也別賣遊戲裡面暫時根本不會出現的東西,也別賣BT到極點的東西。調級別的事情隨便多加一點也行,不要把玩家的點數加到空手殺怪都比同級別的人拿武器殺要快。其他的事就無所謂了,你玩家有錢有門路搞到好東西,稍微修改一下數據我沒意見,搞得連瞎子都知道的事就太過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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