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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節 【「準確」的陳准】

作者:跳舞

    冬日的陽光總是格外的寶貴。

    陳準是個喜歡曬太陽的人。所以只要不是夏天,他都會在屋外的院子裡吃飯。對他來說,能夠在陽光下進餐,實在是一種享受。

    只因為近年來他已經很少出門辦事,更多的事情他已經不需要動手去做。大多數事情,他只需要動動嘴巴就可以做到。

    對於一個很少出門的人,有什麼比每天中午出來曬曬太陽更愉快的呢?

    所以陳准的這個習慣,保持了十幾年不變。

    通常午時正的時候,他開始吃飯。絕沒有早一刻,也沒有遲一刻。

    今天也是如此。

    多年來他吃飯的時間從來沒有變過。

    此刻陳准正用一把純銀的波斯彎刀將一塊半斤重的烤得噴香的小牛腰肉割開。桌子的左面放著一壺高梁酒,不多不少正好有一斤。桌子右面是半個清脆香甜的哈密瓜。

    他吃的東西也是和昨天完全一樣,事實上,他的午飯吃的東西從來都沒有變過。

    這也是他的習慣之一。

    他常常說:「既然你認定了一個習慣是對你有好處的,那你為什麼不把這個習慣保持下去?」

    很多人都認為,大風堂陳准,是一個做任何事情都絕對有效率的人。

    他之所以有效率,完全是因為他的一個特點,就是準確!

    陳准無論做任何事情都非常準確。

    他每天穿的衣服,吃的東西,在每個不同的時間做不同的事情。

    每一件事情都是完全按照鐵一般的規律去做,每一件事情都和預定的完全準確一致!

    如果陳准要對付一個人,也同樣準確有效。

    如果他要一個人三更死,那麼這個人絕對會不早不晚死在三更。

    就算這個人想自殺,陳准也有法子讓他絕對在三更前死不掉!

    如果陳准要一個人被割一百刀而死,那麼這個人就絕對不會在第九十九刀的時候死掉。

    這就是大風堂陳准。

    做任何事情都絕對準確,絕對有效!

    `

    陳准喝下最後一杯酒的時候,和往常的每一天一樣,正好是午時兩刻。陳准對自己準確的時間觀念也很滿意。

    他站起身,轉身走進院子。

    這也是他的習慣之一,每天吃完午飯後,他都要在自己院內的房間裡待上兩個時辰。

    通常這是他考慮事情的時間。陳准以往做的很多事情,大風堂策劃的很多大事,很多都是陳准在這個房間裡想出來的。

    陳准還有兩個習慣。

    這個院子只有他一個人能進去。如果沒有他的命令,任何人絕對不可以進去。

    一旦他走進了這個院子,任何人無論有任何事情都不許打攪他。哪怕有天大的事情,都必須在外面等著!

    `

    陳准走進院子的時候,臉上也不僅露出了一絲不易察覺的輕鬆的笑容。

    這裡是他一個人的地方。

    很多時候陳准心裡都有一個奇怪的念頭。

    大風堂是陳准的,但同樣陳准也是屬於大風堂的。

    只有這個院子,才是完完全全是自己的地方,這個地方也永遠只屬於他一個人。

    陳准對這一點很有信心。

    因為無論任何人,若想進這個院子,必須得到他的親口命令。

    若是想闖進來,首先要闖過外面的三道護衛,和六道暗樁。其中每一批人都是陳准精挑細選出來,每一個人都可以同時對付尋常幾十個大漢。而且每一道暗樁之間,都有一種特殊的方法聯繫,只要一個地方出現情況,其他幾批人就可以在最短的時間趕到。

    就算來的人可以真的闖過那三道護衛和六道暗樁。

    如果沒有陳准的命令,只要一踏進這個院門一步,就立刻會被三十張硬弓射成一個刺蝟!

    所以陳准對自己的想法非常放心。

    `

    陳准走進房間關上門,似乎將整個世界都關在的了門外。

    在關上門的一剎那,陳准的神色放鬆一下子放鬆了,眼中也閃過一絲輕鬆的眼神。

    他那筆挺如標槍般的身子也彷彿有些鬆懈。

    要到明年二月他才滿四十歲,可現在他已經開始常常會覺得自己的精力大不如從前。

    要做一個任何事情都準確的人並不容易。陳准也並不喜歡這樣。

    但他喜歡所有人對自己的那種敬畏的態度。

    他也知道別人之所以對自己敬畏,只因為他是陳准。

    是那個「任何事情都十分準確」的陳准。

    陳准忽然覺得有些疲憊。

    `

    幾乎所有人都以為陳准每天下午把自己關在屋子裡兩個時辰是做一些很重要的事情。

    只有陳准自己才知道所有人的這個猜測是多麼的可笑。

    也只有陳准自己才知道,每天下午他把自己關在屋子裡兩個時辰,只是為了讓自己好好睡一覺。

    也只有在這個屋子裡,他才不是那個大風堂的龍頭,不是那個「準確的」陳准。

    `

    陳准脫掉上衣,精赤著上身。甚至把鞋子也脫掉了。

    他在屋子裡來回走了七八圈,變換了很多種不同的各種姿勢。無論什麼姿勢,只要是自己的身體能夠舒展,能夠愉快。

    有時候他心裡也忍不住認為,自己平日裡那麼走路實在是種受罪。

    陳准平日裡走路一向很慢。

    他知道很多時候,在對大家的面前故意走得慢一點,會讓人覺得很有氣勢。

    很多人也認為陳准走路的樣子實在很有氣勢。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那樣得走路實在是一種受罪。

    `

    陳准任意做了十七八個動作,等自己得身體完全舒展開了之後。他打開身邊得一個木櫃,取出一瓶酒。

    這是一瓶波斯的葡萄酒。

    陳准把酒倒在一個金盃裡,酒鮮紅得就像人得血液,還微微透出一些混合了葡萄味的酸酸的香氣。

    陳准午飯的時間已經喝過斤高梁酒。

    他喝是那種最烈的高梁酒,喝得很快,用得也是大碗。

    這無疑是一種很豪爽的喝法。

    無論任何人只要見過陳准喝酒的法子,都會承認他喝酒得樣子實在是一個男子漢最標準最豪爽喝法。

    只有陳准自己知道他有多麼的不喜歡那種喝法。

    他甚至連高梁酒這種烈酒都不喜歡。

    陳准喜歡那種慢慢的仔細品味的喝酒方法,而且他也只喜歡喝一種酒,就是葡萄酒。

    可對於一個統率三千熱血漢子的豪傑來說,那樣的酒未免太清談了些。

    很多人都認為「葡萄美酒夜光杯」是那種文縐縐的人喜好。

    象陳准這樣的男子漢,就應該用最大的碗,用最爽快的方式,喝最烈的酒。

    可陳准自己才知道這樣的想法有多麼的錯誤。

    他一直喜歡喝葡萄酒,尤其是波斯運來的。

    這無疑是一種很獨特的喜好。

    陳准之所以不肯讓別人知道自己這個習慣,還有另外一個秘密。

    陳准高大健康,濃眉大眼皮膚黝黑。雖然已經四十歲了,但他的腰上仍然沒有一絲贅肉。

    無論怎麼看,他都是一個標準的北方漢子。

    可陳准自己卻知道,他之所以喜歡喝這種酒,只因為他根本就是一個胡人。

    這個秘密只有他自己知道。

    因為他絕不能讓別人知道,統率了近年來中原聲勢上升最猛的大風堂的龍頭陳准,居然是一個胡人。

    他的今天是用了無數的鮮血換來的,其中有敵人的血,也有他自己的血。

    他絕不能讓這一切被毀掉。

    所以陳准的這個秘密一直保持的很好。

    對於這一點,陳准自己也很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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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准歎了口氣,端起金盃淺酌了一口。

    陳准放下杯子,轉身走進裡屋。他現在需要好好的睡一覺。今晚他還要應付一個很特別的客人,所以他必須保持良好的體力。

    陳准推開房門,就看見一個人坐在他的椅子上,端著一隻他的金盃,喝著他的葡萄酒。

    那個人居然還對陳准笑了一下,緩緩道:「這酒果然不錯,恐怕沒有人會想到大風堂陳准居然是個如此懂得享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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