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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十三章 審訊 文 / 零點九和一

    「就這些事情?」

    田慧慧點了點頭,說:「我在趙梓喬死之前,每一分鐘都有時間證人,我和趙梓喬的死,一點關係都沒有。當然我這樣的人,說的話你們也未必相信,不過你們儘管去調查好了。我不怕。」

    劉廷說道:「你的手機我們查到了兩個未接來電,是怎麼回事?」

    田慧慧猶豫了一下,還是說道:「那兩個未接來電,是我還沒換號之前接到的。其實是一個暗號。」

    「暗號?什麼意思?」

    「電話是個叫michael的人打來的,michael是我經紀人的助手,如果有工作的話,由他和我聯絡。但如果有特殊工作的話,我們就不直接在電話裡交談,而是用約定好的暗號。」

    「特殊工作?」

    「就是送外賣,如果有這種工作,michael就會連續兩次打通後立即掛斷,我一看到兩次未接來電,就知道是在問我接不接活,如果我想要接這個工作,我就給另一個號碼發短信,說我現在沒問題,然後他們就會告訴我時間還有地點。」

    「就是賣淫麼?」

    田慧慧反感的皺了皺眉頭,但是沒反駁。

    「你說的另一個號碼,是不是就是那個『譚姐中介』?」

    「對。」

    「是你經紀人的手機號?」

    「不是,只是個聯繫用的號碼。」

    「你不是要跑路麼?怎麼還答應他接外賣?」

    田慧慧沉默了一下,說道:「……我需要錢。我的錢都讓錢浩弄走了。」

    「你經紀人叫什麼名字?」

    「譚雅玲。」

    劉廷聽了,覺得有些耳熟,想了想說:「這個名字,好像我在娛樂週刊上經常見到?」

    「對,不奇怪,譚姐最近捧紅了幾個**,她自己也是這一行的頭面人物。」

    「你有這麼有實力的一個經紀人,看來發展的也不錯?」

    田慧慧冷笑了一下,說:「我只是和他簽了經紀約,可我地位低,連她人基本都見不到,說難聽點,我不過是她旗下的小姐罷了。」

    「你電話上面為什麼只有這麼兩個聯繫的信息?」

    「我每天都刪除通話記錄,這是譚姐對我們的要求。主要是怕客人們的信息外洩。其實我覺得也沒必要這麼做,那幫找我們的有錢人,沒一個人會把自己真的電話號碼留給我們。」

    「譚雅玲認識趙梓喬麼?」

    田慧慧點了點頭,說:「我知道她也是譚姐旗下的,但是不是也外賣,我就不清楚了。」

    對田慧慧的訊問結束後,劉廷出了審訊室,看到周斌,問道:「錢浩那邊怎麼樣了?」

    「張承邦正在2號審訊室審他。」

    劉廷點了點頭,說:「我們去看看。」

    到了2號審訊室,劉廷推開門,張承邦朝劉廷點了點頭,劉廷示意他繼續,張承邦轉頭繼續問道:「你和他出去後,去了哪裡?說!」

    錢浩一副不耐煩的表情,說道:「長官,我說了無數次了,我本來想和他出去開房,可這個娘們到了酒店門口,還沒等登記呢?接了個電話就走了。」

    「什麼酒店?」

    「速八將軍澳分店。」

    「電話是誰打來的?」

    錢浩冷笑著說道:「誰打來的,我怎麼知道?我總不能偷聽她電話吧?長官?!」

    「那她電話是多少號?」

    錢浩搖了搖頭,說:「我不知道。」

    「她電話你不知道?」

    錢浩一探手,說:「長官,我真的不知道,那個小娘們,整天換號碼,弄得神神秘秘的,我問過她號碼,她不肯告訴我,說只有和她最親的人才有資格知道這個號碼。」

    「你不是他最親的人麼?」

    「看來不是。我和他,也就是床上關係……」

    「那你怎麼找她?」

    「每次都是她找我。她不讓我找她。」

    劉廷和張承邦互相看了一眼,又看了看錢浩,錢浩一副受了很大冤屈的樣子。

    張承邦笑了一下,又嚴肅起來,問道:「你那天有沒有和趙梓喬發生性關係?」

    「沒有。」

    「你確定?」

    錢浩激動起來,說道:「長官,真的沒有,我們連登記都沒做,就分開了,你們不信,就去查酒店錄像吧。」

    張承邦皺了皺眉頭,繼續問道:「你和他分開後,去哪了?」

    「我去找社團的人打麻將去了,一直打到天亮。」

    「在哪?」

    「棺材鋪那裡。」

    「都有誰?」

    「有我們老大,小九,才哥,還有社團別的人在那,他們都可以給我作證。」

    「然後呢?」

    「然後早上我看新聞,才知道趙梓喬他媽的被人分屍了,就在我和她分開不久,我看完新聞後,就慌了,立即去找田慧慧,想讓她幫我作時間證人,但這個小娘們躲出去了,直到下午我才堵著她,但我剛和她見面不久,就被你們抓起來了。」

    劉廷聽到這裡,站了起來,對張承邦說:「你繼續審他。」然後就出去了。

    回到辦公室,劉廷把周斌叫了過來,問他說:「從公寓搜出來的銀行對賬單,有什麼線索?」

    周斌說道:「我們根據對賬單查找了銀行記錄,記錄顯示趙梓喬的收入很不固定,但她每個月都會在20日左右取出一筆錢,多則三四萬,少時候也有五六千,用途不明……對了,頭,那個錢浩,你看會不會是殺人兇手?」

    「可能性不能徹底排除,但現在看來不像,如果按照他說的,他離開趙梓喬後,就去打麻將了,那麼他和趙梓喬在一起的時間就只有不到一個小時,根本不夠殺人分屍,時間上看,他應該不是兇手……先關夠他48小時,如果沒有進一步的線索的話,就把他轉給掃毒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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