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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3.歷歷在目 文 / 顧夕和

    三年,時間似乎只在我的身上留下了翻天覆地地痕跡,而蘇郁卻像沒有經歷時間的蹉跎,就連身上的氣息都未曾改變。

    「我不常回來,在北京唸書。不過你瞧,你再也不用擔心我會被風刮跑了。」我有些故意地顯擺了下我臃腫的上身,努力不讓氣氛變得尷尬。

    「看出來了,生活過得不錯。」蘇郁終於恢復了一貫的淡然。

    余染似乎有些許興奮,她從來不是一個會在不熟悉的人面前主動搭話的人,但這已經是今天的第二次。「蘇郁,你現在還在遠方琴行嗎?」

    「對啊。」他很溫和地對余染笑了笑,「快過年了,店裡都挺閒的,有空過來坐坐吧。」說完他看了看我,似乎在示意著什麼。

    「好啊行,沒問題,」余染將手搭上我的肩膀拍了拍,看著我說「反正我和林孤也每天都閒著。」

    我只得擠出一絲笑容,「好,只是我好多年都沒碰吉他了。」

    「沒關係,你想學,我還可以繼續教你,冉冉不是也想學嗎?」他意味深長地看了余染一眼,我看得很清楚。

    儘管路燈昏暗無比,我依舊看到了余染臉上泛起的微紅。

    「我沒有音樂細胞的啦,你教林孤就好了。」她看向我,「林孤現在鋼琴彈得可好了呢。」

    話音落畢,我與蘇郁頃刻陷入了可怕的沉默。像是觸電一樣,時間暫停了幾秒。

    我們就在余染的這句話裡同時怔住了,隨即我開始習慣性地撓頭,驚慌失措地佯裝著平靜:「那個……我們得回去了,改天去你店裡玩。」

    「好,拜拜。」蘇郁點點頭,對我們揮了揮手。

    余染顯然發現自己說錯了話,一聲不吭地垂著頭跟著我往家裡走。但我並沒有生她的氣,一點都沒有。在喜歡的人面前失去了一貫的沉穩理智,甚至說話不經大腦,這是值得高興的事兒。

    「林孤。」余染終於在進家門之前叫住了我。

    我回過頭等著她說話。

    「你沒生我氣吧。」她擺出一副可憐的樣子看著我。

    「你看像嗎?」我對她笑了笑,然後走進家門,把那一袋特產放在了雜亂的行李上。

    認識蘇郁的那一年我十三歲,初二。

    彷彿在那個少不經事的年紀裡,所有的囂張跋扈、乖張暴戾都找到了被原諒的理由,儘管那時的我還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遠遠以超過同齡人的速度,走向了所謂的青春。我只是像一個剛剛被欺負過的孩子,那樣用盡全力地揮霍激情,誇張與放大人生加重在身上的不公與沉重,以為這樣的標新立異,能讓我獲得些許報復的快感。

    大概是我很會恨的。蘇郁第一次見到我,他就說,林孤,我覺得你身上有股戾氣,冷冷清清的,好像全世界的人你都討厭。

    我留一頭長髮,挑染著有些劣質的亮紫色,目光裡充滿自以為是的驕傲。我背著書包,裝模作樣地坐在教室上課,又在最後一排睡掉所有課,心不在焉等待放學,然後我和朋友們蹲在校門口,像一群剛被世界扒光了的有錢人,外表與內心都空無一物。

    蘇郁是人群之首,他身上總是有股異於我們的成熟,偏偏又夾雜著放浪不羈與陰鬱的氣息,至少在當時的我看來,他非常迷人。

    我在認識他不久後,就開始了我的樂隊生涯。

    余染曾經問過我為什麼愛唱歌,我不知道應該怎樣回答。愛嗎,大概那時我也不明白熱愛一樣事物是什麼感覺,有時候想起多年之前的自己,曾經切膚生動的感受反倒顯得可笑了。然而那時候的我,確實是除了唱歌,不願意認真做任何事的。

    在蘇郁的影響下,我開始沒日沒夜地聽唱片,把自己關在房間裡,靠激盪的音樂麻痺躁動不安的心,而門外,是父母一如既往的大聲爭吵。在那段日子裡,我變本加厲地把生活推向一個難以掌控的境地,我承認自己的缺失,然後拼了命地想用什麼將自己填滿。

    蘇郁找到我後,很快地向我介紹了貝斯手張奕弋與鼓手立暉。但我們都十分清楚,這個樂隊還需要一個鍵盤手,以此來彌補我在節奏感上的不足。

    我一直是一個節奏感很差的人,不論唱歌,還是生活。

    而在所有的人眼裡,似乎長此以往,我與蘇郁自然而然地走在一起也是無可變更的結局,即使那個年紀裡,我曾堅定又幼稚地以為,愛情實在是這世上最不可信的事情了。

    既然無事可期待,那就抓緊手中唯一的稻草,唱下去,不管不顧。

    我那樣以為著,像每一個信誓旦旦的樂隊主唱,想像有一天站上音樂節的主舞台,台下千千萬萬觀眾對我舉起手勢吶喊,我的聲音會通過音箱傳到遙遠的地方。

    十三歲的唐林孤只是單純地想要唱歌,想擁有著自己的樂隊,能夠不讓生活頹敗得一無是處。所以她從未想過會遇到李念欽,更不會想到,這個人有一天能毀掉了她所有的幻想。

    蘇郁並不著急著排練,除了每天教我吉他外,他一直在致力於尋找鍵盤手。直到那天,他對我說:「林孤,我問到了,聽說你們班有個叫李念欽的,鋼琴彈得超級棒,如果他來做鍵盤一定沒問題。」他的語氣帶著激動,眼裡散發著灼熱的光芒,那種興奮的色彩,就和他第一次聽到我唱歌時一模一樣。

    關於李念欽這個名字,我想任何一個我們班的同學都不會陌生。它出現在每一次考試成績排行榜的最頂端,出現在許許多多獎狀上,在每一堂課的老師口中,他被

    不厭其煩地讚揚著。他是一個徹徹底底的所謂優等生。

    所以當我遞給他那張寫著「放學天台見」的紙條後,我有了一種莫大的侮辱感。那來自於一個以聽話乖巧為恥的學生對品學兼優的同學發自內心的鄙視,大概我們這兩種人,永遠都在不斷地互相牴觸,罷了,我甚至覺得他根本不會來。

    但是那天,他來了。

    我坐在天台的欄杆上等他,他安靜地走過來,面無表情地問:「你找我?」我甚至在他的眼神裡看到了一絲冷淡與漠然,或者應該說,輕蔑。

    「聽說你會彈鋼琴,有沒有興趣做樂隊?我們很期待你加入。」我向他伸出手,擠出好看又牽強的笑容。

    他顯然沒有想到我找他會是這個原因,只好有些窘迫地站在我面前,半天說不出話來。終於,他在我的目光下猶豫地點了點頭,又很快地轉身往樓下跑,留下我不明所以地站在天台。

    那個晚上我一直心神不定,有一種焦慮地緊張感,就彷彿第二天有一場盛大的演出,又像是馬上要完成什麼重要的事,我就在睜眼閉眼間一次又一次想起他。

    沒有想到的是,在第二天出門的時候,我一眼就看見了李念欽。

    那一刻我發現他是那麼瘦,眼底裡有些與所有資優生不同的冷漠,他對我招了招手,生怕我沒有看見他。

    「你在等我?」

    他點了點頭,「唐林孤,對不起,我昨天回家問了我媽媽,她不同意我跟你們一起玩樂隊。」他似乎很沮喪。

    「你不是吧,這種事情也要經過你媽同意?」我瞬時犯上一股厭惡,不太耐煩地看著他,「你幹嘛要告訴她,你不說她又不會知道。」

    那個從小到大的乖學生顯然沒有想到我會這般作答,愣愣地看著我,不知費了多大的勁,支支吾吾地問:「請問,和你們一起,我可以每天都有琴練嗎?」

    「當然,蘇郁的哥哥是開琴行的,你不知道嗎?」我有些狂妄的優越。

    他眼睛裡突然綻放出了光芒,他開心地說,「那好,我不告訴我媽,你們也要幫我保密,我們什麼時候開始排練?」

    我有些木然,機械地說:「每天放學,你跟我一起走就好了。」

    他點了點頭,扶了扶肩膀上快滑下的書包帶,在我身邊顯得很興奮。儘管他高出了我一個頭,我仍然清楚地看到了他臉上冒出的屬於那個年齡的小顆的痘,以及襯衣領子上因為多次洗滌而泛起的暗黃的毛球。我第一次在上學的路上覺得如此難堪,為與他這樣的人走在一起而感到丟臉異常。

    那個十月,李念欽正式加入了我們,成為了樂隊的鍵盤手。後來,我們終於知道,在那些夏天剛過去的日子裡,我們遠遠低估了他的才華。

    李念欽,這個名字就像他彈奏的樂章,激盪地闖進了我的生活裡。

    即使多年後,我開始學習鋼琴,漸漸能信手拈來些許的曲調。我依舊會想念他彈奏的那些音符,他音樂裡深遠的靈魂,冰冷孤寂清淒。

    余染完全不需道歉,並非她無心提及才讓我想起,因為我從來都沒有忘記過。

    小遠聞聲從房間裡跑出來,提著一袋子糖果左看右看,發現大家都在客廳看著電視後,熱情地叫了余染一聲,然後屁顛屁顛地把那一袋糖放在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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