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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章 人心燦爛,才是真正的繁華 文 / 李十四

    他說待到他氣力用盡之日,便是他得到永生之時。

    可是在他氣力用盡的那一日,他卻死了。

    他們說,他是為了追一輛車子。

    他為了追到那輛車子,一直跑了好幾條街,車子早就沒了蹤影,可他卻還是一直跑著,他說他知道車子去到了哪裡。

    他跑至精疲力盡,最後倒在了地上,再沒有起來。

    我將他的遺物收拾好放在一個檀木盒子裡,那是他喜歡的檀木味道。

    他說,那是佛主的味道。

    他那樣相信佛主,佛主卻並沒有保佑他。

    不管是永生,還是那段無疾的愛戀。

    他出殯的第二日,我離開了這座城市。

    坐在去往下一座城市的火車上,看著窗外那已然翠綠了的樹木,我笑笑。

    春天來了。

    春天來了,冬天走了,連帶著刺骨的寒氣一同離開了。

    我抱著他的檀木盒子,深吸一口氣,然後閉上了眼睛,朦朧中,我好像看到了佛主,佛主在對我招手,他說:他是你的劫,這是注定。

    我從夢中驚醒,列車卻剛好到站,車內的喇叭在提醒著乘客下車,我提起我那少得可憐的行李匆匆離去,佛主說的沒錯,他是我的劫,這是注定。

    這座城市顯然要比之前的那座繁華十幾倍。

    而這座城市,也是我一直夢寐的地方,葉生。

    葉繁而生,葉稀而死。

    我忽然想到以前他與我說的那些話,他說:看一座城市的繁華,是人的多少,還是建築物的高檔?

    我那個時候笑他無聊,這個問題顯然是多選的。

    a人多,b建築物高檔,答案是ab。

    他搖搖頭,然後沉默不語。

    後來的一日,他說:看一座城市的繁華,得看那座城市中人心的燦爛程度。

    他說:人心燦爛,才是真正的繁華。

    我嘲笑他的狗屁理論,笑他的裝b情節。

    我說:我不懂那麼多高深道理,我只知道這個社會沒錢就沒法生存。

    我那個時候迫切的想要離開,我要到大城市,賺很多的錢,然後治好他的耳朵,我不想看他整天搗鼓著那個破舊的助聽器,然後吃力的回復我的話語。

    我說等春天到了我們就走,可是他到底還是不願離開,不願與我同行,所以他死了。

    他死了,便永生永世不會再離開。

    我知道他不願離開的原因,該是為了那個已經死去的女子。

    五年前的春天,他們剛好相戀滿三年,然後開始談婚論嫁,那個時候,他只有二十三歲,除了一張大學文憑他什麼也沒有,所以他們的婚事遭到了女方家長的極力反對。

    力爭不過,就想著私奔,他們約好在一個沒有風的夜晚乘船逃跑,計劃本是完美的,可到最後還是出了漏洞,女方的父母得到消息後帶著許多人追到了渡頭,女子是怎樣失足落水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他因為反抗,被人一棍子打的從此失了聰。

    而他們計劃中的那個漏洞,是我。

    我找了個價格還算適中的小單間住了下來,屋子雖然小,可卻也足夠容納我以及我那少得可憐的行李,如今我已是一個人,並不需要太大的地方。

    我將檀木盒子放在衣櫥的最底層,然後用一塊白布蓋在上面,再在上面放上衣物,暫時我不會再去打開它。

    很多事情,一旦發生便無法挽回。

    就好像當年為了阻止他丟下我,而間接的毀了他,才導致了今日的結局。

    有時候我會自責,自責自己當年的過於衝動,可是即使我再自責都好,我也清楚的知道,如果時光能夠倒轉,能讓我再選擇一次,我還是不會放他離開,我會不顧一切的將他留下來,就算代價有可能是他的性命,或是我的性命。

    我的人心是不夠燦爛的,所以我並不能夠帶給這座城市一絲的繁華,就像他說的,我不管到哪裡,都只能帶去黑暗,這句話,是在他得知當年是我告密時說的,他說:許侵慌,你知不知道,你害死了她!

    那是他第二次喊我全名,第一次,是在我拿著某高校的錄取通知書到他面前的時候,他那個時候高興極了,他說:許侵慌,你真是我的驕傲!

    許侵慌,你害死了她!

    而這前後,不過是三天的時間。

    害死一個人的罪孽實在太深重了,他把她的死怪罪於我,說明他是恨我的,所以他不願隨我離開的還有一個原因,便是他恨我。

    我是許侵慌,他是許南木,我是他十一歲那年在深山裡撿回來的孤孩。

    他曾說:侵慌,我們只有彼此。

    十八歲,花一樣的年紀,而我本該坐在大學的課堂上享受著教育的光輝。

    許南木,你是我這一生的劫難,失了你,我終於也不得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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