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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4章 :俗人俗物 文 / 江湖老叟

    宋澤元看著幽靈,心想,做一個幽靈,看似住在富麗堂皇的地方,被數不盡的財富包圍著,受著殭屍的簇擁,儘是過著暗無天日的生活,這個代價有點大,想到剛才自己欺騙了他,不覺心裡對他有了愧疚,低聲說道:「你有名字嗎?希望,我們能以名字相稱。」

    幽靈愣了一下,苦苦一笑,心裡知道宋澤元是想拉近兩個人鬼之間的距離,如果不是人鬼殊途,交宋澤元這樣一個朋友,也算是一個安慰,拉著宋澤元的手說道:「兄弟,你記住了,我叫費蒙,字逸軒,是清朝嘉慶二十一年年間生人,至今已有二百餘歲,叫你一聲老弟,不為過吧?」

    宋澤元不由得苦笑,心想,自己不知道算不算已經有八百餘歲了,說道:「真的沒想到,你竟然有那麼大的歲數,看來,我真的是孤陋寡聞了。」

    臥室裡有一張大大的檀香木大床之外,只有一張同樣材質的桌子,橫在門口,介於床和門之間。

    幽靈,不,費蒙拍了拍他的肩膀說道:「山中無甲子,洞中遺歲月,歲數的大小不是啥大事情,你看,這就是我的百寶箱,裡面有我收集來的各種各樣的寶物,當時是見獵心喜,四處搜刮,玲琅滿目、美不勝收,現在,倒成了累贅,再漂亮再珍貴的珠寶,都是供平時賞玩的彩色石頭罷了。」

    宋澤元小心翼翼地接過費蒙從桌子上拿過來的跟二十五寸的電視機一樣大的花梨木箱子,登時覺得手臂一沉,幾乎要壓斷了手臂,心想,費蒙收集到的寶物肯定不少,其中一定有一些難得的珍寶。

    宋澤元重新把箱子放在桌子上,慢慢打開,裡面登時躍出耀眼的光芒,紅的、綠的、青的、藍的、黃的、等等各種各色的光彩,這就是所謂的珠光寶氣,不過,光芒盛了一些,氣勢強大了些,這寶物的確讓人心動。

    宋澤元按捺住心裡的激動,一件一件地把拳頭大的夜明珠拿出來,把一塊綠如翠羽碧如春水的玉璧拿了出來,大大的玉如意拿了出來,兒臂大小的田黃石拿了出來,箱子裡面竟然是黃金打造的內壁,難怪這麼沉,不由得心裡苦笑一聲,說是百寶箱,其實,只有十幾件寶物,儘管無一不是驚世駭俗的寶貝,數量上卻跟想像中不同,夠不上一百件寶貝。

    最底層有一本薄薄的小書,書面上寫著精緻的四個篆字《仙問秘錄》,宋澤元咦地一聲,拿起這本小書,說道:「我就要這本書了,那些世俗之物,要來也只是博取世人的驚歎和艷慕,並不能改變什麼。」他本來想試一試費蒙的反應,想不到他這麼緊張這本書,他越是緊張,宋澤元就越是覺得這東西好。

    費蒙的臉色有點難看,對於他們這些鬼怪來說,寶物的確不是追求的目標,那些金錢之類的東西,是旁門左道的邪惡之物,只有讓自己活得更長久,擁有更強大的法力,才是正途。

    宋澤元拿起的這本小書,就是費蒙這些年收集的法術集成,裡面有很多心得體會,可以說,是他畢生心血的凝聚。

    宋澤元看了看他的臉色,轉念一想,以進為退地說道:「恕小弟魯莽,君子不奪人所愛,想必這是兄長喜愛之物,倒是我惹得兄長不高興了。」

    他張口閉口必說到兄長,就是想激起費蒙的親情,嘴裡說的魯莽、奪人所愛,卻把手裡的小書攥得緊緊的,再也不想撒手。

    費蒙心頭一振,慷慨地說道:「瞧你說得,我沒那麼不堪,主要是,這東西不適合於人間出現,恐怕,你拿去了也是無用,不如那些寶物更實惠一些,起碼,能讓你輕輕鬆鬆過上人上人的生活,既然兄弟你喜歡,拿去便是了,裡面都是我歷年經驗累積所得,並非什麼奇珍寶典。」

    宋澤元笑了笑,很輕鬆地說道:「既然如此,我借閱一下,自當及時歸還,不能讓兄長過分掛牽。」

    費蒙這才完全放心,只要宋澤元肯於歸還,借閱一下又有何妨?他一介凡人,好奇心忒重了些,真當是有了此書在手,就能修煉成仙?豈不是把修仙之路看得太輕鬆了,要知道,任何一個修仙之人在這條路上都會付出極大的代價,其中的煎熬、苦痛、離捨、輾轉非常人可以明瞭。

    費蒙隨手拿起那個翡翠玉石塞進宋澤元的懷裡,說道:「這東西我這裡有的是,你拿去吧,哪怕去討好你的女人都行。」

    宋澤元推辭不過,只得接受下來,捧在手裡,紅著臉說道:「兄長,你對我真是太好了,只怕我無以為報。」順手把那本小書放進懷裡。

    宋澤元順口說道:「不知道為什麼,殭屍會找上我,難道,是奉了兄長之命?」

    費蒙笑道:「你在少室山中竄來竄去的,我以為你要對我不利,這才出手詳詢。」

    宋澤元心說,我才不信呢,你問詢一次,差點要了我的命,而且,那些殭屍出手,沒有輕重,就是殺了人,也是白白殺死的,若不是我降服了殭屍,你才不會對我這麼好,而且,我找到你的府上,就是為了興師問罪的,你倒是迴避的痛快,救下米芸,恐怕也不單單是為了救人吧?你這種無情無義的人,豈能像山下的和尚那樣,有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的想法?

    剛才從殭屍的口中得知,費蒙是為了找魅屍的晦氣,現在他自己又說派殭屍滿山尋找詳詢,可見,他一定有什麼東西瞞著自己,宋澤元暗暗猜測,費蒙今天對他真的很好,跟昨天晚上的生死搏鬥判若兩人,是什麼讓他變化這麼大?宋澤元怎麼想也想不明白。

    費蒙看了看宋澤元,說道:「既然,我已經把降服魅屍的辦法說給你聽了,收拾魅屍的事情,是不是就不需要我來操心了?」

    宋澤元慷慨激昂地說道:「是小弟的仇家,不敢勞兄長牽掛。」

    費蒙想了一下說道:「那麼,我就不送你了,我手邊的四個殭屍,你任意挑選兩個,留在身邊以為臂助。」

    宋澤元皺了皺眉頭,這是什麼意思?是派了兩個無間道在身邊嗎?諒自己做事,盡可以瞞著兩個殭屍,大不了,讓魯嬋牽制他們,活人咱都不怕,怕區區兩個殭屍不成?對費蒙說道:「小弟正好缺乏得力的人手,謝謝兄長的眷顧。」

    費蒙笑道:「你別忙,聽我說,最近有些傳說,說的是,有人用藥物讓活人變成殭屍,雖然暫時沒有查出來是誰,不過,看你如此熟悉殭屍,可能與你有一些關係,你別說話,先聽我說完,我的四個殭屍手下,當年都是經歷過浴血奮戰留存下來的,稱得上百戰衝鋒陷陣,身手高強,殺人果斷,但是,他們是從死人變化來的,跟藥物變異活人不一樣,那些藥物能把活人變成殭屍,簡直就是胡鬧,違背了人體構造的原理,就是暫時成功了,也不可能久長,如果,你見到有人使用藥物殘害活人,告訴我一聲,讓我來對付他,你必然不是那人的對手,記住了。」

    宋澤元內心有些慚愧,雖然他沒參與過用藥物把活人變異,可是,他的身邊就有一個活人殭屍,可憐啊,費蒙還在這裡說什麼要阻止這樣的行為。宋澤元對於楚延雄的行為是對是錯還沒有結論,相信費蒙的話有些片面之詞,起碼,魯嬋就是自願變成殭屍的,她當時的情況,的確只有這個辦法才是最佳報仇捷徑。只是現在,她已經覺得後悔了,難道,把活人變成殭屍,真的是一個錯誤?

    大腦接受的信息太多,一時來不及細想,宋澤元點頭說道:「如此,小弟謹遵吩咐,不敢稍忘,一定多方打探,早日完成兄長交給的任務。」

    費蒙欣慰地笑了笑,說道:「敬候佳音,就此別過。」

    帶著兩個殭屍很不方便,魯嬋是個美女,人見人愛的大美女,帶在身邊風光無限,帶著兩個一蹦一蹦的殭屍,宋澤元感到自己也快要變成殭屍了,對其中一個看上去比自己略長兩三歲的殭屍說道:「你們也有名字的吧?」

    那個殭屍說道:「有啊,就是,很久沒有說名字了。」

    「那麼,費蒙怎麼稱呼你們?」

    「費蒙,是誰啊?」

    「就是,你們的主人啊。」

    「哦,他叫我們一號、二號、三號、四號,年歲大的鬍子長的是一號,我是四號,他是二號。」

    宋澤元說道:「他還是真有才,竟然能想到這麼簡單的辦法,可是,他也太懶惰了一些,你能不能想起自己以前的名字?你們是從什麼地方來的?真的是死人變異成殭屍的嗎?」

    「嗯,還能想得起來,我叫黑島,二號叫木加賓,一號叫朗克勤,三號叫江左。我以前是甸國遠征軍的士兵,隸屬於66軍201師18團一營一連的戰士,他們都是一個集團軍的戰友,生前所在的部隊番號不一樣,不過,都是那次遠征軍遺留下來的,1942年5月15日,我們開始了大撤退,我們都死於那個時候,後來,主人救了我們,帶著我們來到北方,在這裡住到現在。」叫黑島的青年說道。

    宋澤元奇道:「你們,竟然真的是士兵?已經死去多年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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