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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28章 戰後重建的洛陽和唐... 文 / 觀書鈐香

    前面我們說到張全義和李罕之在河東大軍的幫助下佔據了洛陽和河陽,而張全義被封為河南尹到洛陽走馬上任。張全義這個人雖然歷史評價不高,但是他還是幹過幾件好事的,這其中就包括他在洛陽組織戰後重建和經濟恢復工作。

    張全義剛剛到洛陽的時候,當時洛陽的情況根本讓人不忍直視。先是秦宗權到這裡禍害了一番,隨後孫儒又到這裡燒殺搶掠一番,然後回到了蔡州。

    所以現在的東都洛陽已經成了一片廢墟,剩下的只有殘垣斷壁和纍纍白骨散亂的在路邊,不知道的還以為這是亂葬崗。

    原本繁華的東都洛陽城,此時剩下的人口不足百戶,在城裡轉一圈,可能一個人都碰不到,四野田地荒蕪,一切都需要張全義重頭開始。

    張全義看了一下東都洛陽的府庫,但是裡面連一個老鼠都沒有,更不用說什麼物資了。最後好不容易找來了紙墨筆硯,然後他在跟著他而來的百十個下屬裡面挑選了十八個有能力的人。這十八個人拿著剛剛寫好的榜文,還發了一面旗子,當時還給了個官職叫「屯將」,顧名思義就是屯田的小將。就讓他們到洛陽周邊十八個縣張榜收容流民進行屯田。

    當時人口是寶貴的資源,所以張全義還出台了一些措施盡量保存和節約勞動力,比如減輕刑罰,那時候犯了法但是不太嚴重的都是抽上幾鞭子,或者屁股上敲上幾棍,只有殺了人才需要償命。

    而且還有一項福利,就是種地不用交稅,雖然只是暫時的,但是對於那些無家可歸的流民非常具有吸引力。所以當時他的這些政策一出來,大批的流民蜂擁而來。

    流民來了,人口問題解決了,但是接下來一系列問題又出現了,這些流民怎麼管理,經濟恢復之後,如何保證不被再次破壞,畢竟洛陽地處中原,歷來兵家必爭。

    所以接下來張全義挑選了一些年輕人,一邊種地一邊練兵,一方面抵抗強盜和叛軍,另一方面則是作為張全義的預備軍事力量。張全義的勢力開始逐漸壯大。

    張全義雖然治所在洛陽,但是下面的這些州縣他都曾經視察過,他視察不聽官員的報告,不看粉飾過的報表,更不搞什麼座談會或者什麼官民交流會之類的,甚至他出來視察不通知地方官。他最喜歡看的是地裡長勢喜人鬱鬱蔥蔥的莊稼和村落裡種的整整齊齊的桑榆樹。

    如果在路上看到長勢喜人的田地裡,有人在地裡幹活,一定要下車去問問情況,很多時候這些農民根本不知道正在和他說話的就是河南尹。

    曾經又一次,張全義在路邊見到一家養蠶養得好,而且糧食也豐收了,心裡一高興就直接走了進去。到了院子裡,先是盯著人家胖乎乎的蠶,放在手上把玩愛不釋手,而後又盯著剛剛豐收的莊稼,臉上露出一絲欣慰的笑容。這讓那戶百姓感到十分奇怪,不知道這人是怎麼了。

    但是張全義根本不在意,把這一家人叫到跟前,先是問了他們的情況,隨後重重賞賜了這一家。

    後來整個洛陽的人都知道張全義這個人的性格,他不愛聲樂鼓舞、不愛美人美食。偏偏鍾愛長勢喜人的莊稼。所以當時在張全義手下,「想要陞官發財,就要好好種地。想要美妾嬌妻,需要好好種地。想要揚名立萬,還是好好種地。」

    在張全義這樣大力度的促進下,洛陽的的農業恢復和戰後重建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數年時間甚至居民富庶程度還超過了之前。這樣的情況,在當時到處都是流民吃不飽穿不暖,甚至不知道能不能見到明天的太陽的唐末,已經算的上是夢想中的樂園了。

    張全義執政一方造福一地,無論他這個人此前和此後做了什麼,但是我覺得在評價這個人的時候,能進行全面的分析,而他在洛陽組織農業恢復發展的功績,應該被更多的人瞭解。

    說了張全義在洛陽的事跡,下面我們簡單介紹一些唐朝的農業發展情況。

    在隋朝的當時全國有將近九百萬戶,但是等到唐朝建立,還剩下二百多萬戶。當時為了恢復和促進農業的發展,朝廷實施了均田制。

    均田制的主要內容就是按照人口,把天下的土地分給百姓,讓百姓進行耕種,然後上交一部分收成。在這裡土地的所有權是屬於國家的,一般的成年男子能夠分到一百畝田地,其中八十畝屬於國家,稱為分田,剩下的二十畝則是個人的永業田,個人死了之後可以繼承和轉賣,但是分田只能經營但是不具有所有權,戶主死亡則收歸國家,重新劃分。

    均田制下正常的成人能夠分到一百畝田地,商人減半,道士和僧侶能夠分到三十畝,尼姑等可以分到二十畝。

    這裡我們要瞭解,為什麼給和尚道士還有尼姑也要分土地。唐朝的時候,佛教的地位開始逐漸提高,這一點大家看《西遊記》裡面所描寫的就可以看出出來。唐朝的時候僧人的地位開始上升,可是僧人是不從事生產的,而為了讓僧人和寺廟擁有自己的產業,所以朝廷決定分給他們土地。

    這些是普通人的分田。在社會的上層,比如貴族,從親王、公、侯、伯、子一直到男。分封一百頃到五頃不等的土地。朝廷命官一品到九品,可以分到六十頃到五頃不等的土地。而一些勳爵之類的也能分到土地。

    在唐朝的土地政策中,還有一點就是給官府也分土地,比如一個縣令,他一方面由朝廷發的俸祿,另一方面還有一份」職分田「,這個職分田不是分給各人的,而是分給這個官職的,只要是在這個官位上,那麼就能享受到職分田,而職分田的所得是不需要上繳賦稅的,全部屬於官員。

    在職分田之外,還有一個公廓田,這一種田地,屬於一個機構,比如官府有一塊公廓田,那麼公廓田的收入也不需要上繳賦稅,所得全部作為職能部門的活動經費。

    但是均田制在後期,因為朝廷允許土地買賣,甚至一些分田,也允許轉讓,這樣一來,國家的田地漸漸流失到了大地主和大貴族的手中,但是這些地主和貴族是不需要交稅的,所以朝廷掌握的土地越來越少,而朝廷得到的賦稅也越來越少,均田制實施的前提就是國家掌握大量的土地,等到國家的土地不足時,均田制也到了崩潰的時候。

    在這裡我們還需要瞭解一下,這一時期內庶族地主開始開始興起,租佃契約關係開始發展,這裡所謂的租佃契約關係就是後來我們廣為熟知的地主和佃戶模式。

    因為土地的轉讓比較自由,這樣一來就產生了許多沒有土地的百姓,可是另一方面土地又大量的集中在地主和貴族手中。貴族和地主要經營土地需要勞動力,而這些失去土地的百姓就成了現成的勞動力。

    這些沒有土地的百姓和那些有土地的地主和貴族之間就形成了一種僱傭關係,後來發展成為租佃契約關係。地主提供土地,佃戶租種地主的土地,將每年收成以一個固定的比例交給地主,而這個比例比正常的稅收要高,而按照唐朝的規定,稅收的徵納不是按照財產(主要指土地)而是按人頭,所以就算是那些沒地的人,還是需要交納賦稅。

    租庸調製。成年男子每年要上交一定的糧食,這叫做租。顧名思義就是租種了國家的土地,自然要交稅。

    每個人還需要交納一定數量的織物,例如錦、布、麻等。這叫做調。

    此外每個成年勞力還需要每年免費服役二十天,這叫做役。在唐朝役是可以免除的,但是需要用一定的財物進行抵銷,這就叫做庸。

    所以這一系列的政策被稱為租庸調製。上面我們說均田制以國家掌握大量土地為前提條件,但是租庸調製則是以均田制為基礎的。

    兩稅法。兩稅法是和租庸調製性質一致的賦稅制度。

    在實施兩稅法之前,大唐使用的就是租庸調製,但是租庸調製的基礎就是均田制,可是在安史之亂之後,大量的農戶逃亡,土地兼併達到了一個高峰,均田制頻臨崩潰。更關鍵的一點就是,租庸調製被破壞後,藩鎮長官就成了真正的土皇帝,掌握了轄區內的稅權,和中央爭利,並且威脅中央。為了加強中央的稅權,再加上政府的確是財政困難,所以後來朝廷提出了兩稅法。

    兩稅法的主要內容就是將原本的租庸調變成了戶稅和田稅,取消一切雜稅。每年分兩次夏季和秋季交納賦稅。這樣實現了徵稅以人為本到以資為本。一定時期和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普通老百姓的負擔。

    對於兩稅法的評價絕大部分都是正面的,一方面截斷了地方藩鎮割據的物質基礎,鞏固了唐朝的統治秩序。另一方面減輕了農民的負擔、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了農業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

    下面我們再說一下唐朝農業科技的發展,這裡主要介紹兩個東西,一個是筒車,一個是曲轅犁。

    先說筒車,主要構造就是一個大轉輪在上面固定好圓筒,這個大轉輪的下面小半部分在水中,水筒口對著水流方向,這樣一來就能利用水力,推動大轉輪,然後將水送到高處。雖然後來又有一些改進,但是主要的工作原理還是差不多的。筒車的出現使得灌溉更加方便,效率更高。應對乾旱的能力提高,促進了農業的發展和繁榮。

    曲轅犁。這個最先是在南方出現的,因為原本的直轅犁,不是非常適合水田耕種,耗費人力畜力,而且不放便掉頭,工作效率低。出現曲轅犁之後,更省力輕便,而且方便掉頭,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促進了農業的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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