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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宋溪篇 61.生活中的意外 文 / 玉面小七郎

    「需要幫忙嗎?」陌生男人禮貌的問。

    「你趕緊去處理一下,我們先走了。」還是許琛懂女人的心理,這樣狼狽的時刻,都恨不得找個地洞鑽,還幫個屁的忙。

    「好好,有空再聯絡。」我胡亂應了一句。

    「笑笑,我真是被你打敗了。」我抱著她進了廁所,放下她後從牛仔褲裡掏出了手機給我媽打了個電話讓她把行李箱拎過來。

    「媽媽,對不起!」小丫頭知道闖禍了,抬頭可憐巴巴的看著我。

    「算了,這次原諒你。」我彎腰摸了摸她的頭,還好是夏天,不然這泡尿下來得洗多少衣服啊。

    這趟旅行後,我的日子回歸到波瀾不驚的狀態。不過我已經把我的網店給關了,宋溪一直動員我找份工作,說能拓寬交際面。

    我沒想拓寬交際,就是實在煩了那些成天把自己當上帝的顧客,買套一百多塊的衣服,幾個線頭就給我差評。吵架吵到我內分泌失調,我覺得這店再開下去,我得短命。

    我媽和宋溪站同一個立場,藉著這個機會,我讓上帝們從我的旺旺上消失了。我決定我以後只當上帝。

    網店關了後,我逍遙了幾天,然後有一天突然意識這樣混吃等死下去不是個辦法。女兒越來越大,我成天像個二混子一樣影響不好,要是她也像我一樣長大了天天混吃等死,我媽有金山也要被我們母女吃崩掉。

    意識這個可怕的後果後,我就去找了宋溪。我找她沒別的事情,我好些年沒工作過了,對於製作一份簡歷這樣簡單的事情都已經完全生疏了。

    「你是29歲吧?」宋溪抬頭看我。

    「對,對呀。」我29歲這事她不是一直知道嗎?幹嘛還要鄭重提醒我。

    「你想找一份輕鬆點的工作,辦公室文秘之類的,混個日子就好了,對吧?」宋溪又問我。

    「對,對呀。」我這把年紀了,也不適合在職場扛槍舞刀了,體力不支啊。

    「很抱歉,女人,那樣的工作,人家老闆都要招年輕漂亮的小姑娘,最好是18到23歲。你年齡太大了,要正視現實,換個工種吧。」宋溪托腮看我。

    我呆呆的看著她,原來29歲已經這樣天理難容了,我在家呆了這些年,已經呆得完全和社會脫軌了。完全沒意識我真的老了,小姑娘們像雨後的春筍,一茬接一茬。看來,現在的我老得只能勉強醃一醃,賣一賣筍乾了。

    「不然,你還是去你家建行材給你爸打打下手好了?」宋溪好心的問我。

    「我媽也這麼說,但我對怎麼做生意一點興趣也沒有,就想找份簡單點的工作,不要費腦子最好。」我皺眉,「我是不是太矯情了?要不是我爸媽有點家底,就我這樣的,離婚了,還帶個孩子,得天天以淚洗面吧?」

    「那是,不過誰讓你會投胎呢,這個是羨慕不來的。對了對了,我記起來,上次華琳說她一個朋友在溫泉酒店旁新開了咖啡館,缺個店長呢,要不推薦你去?」宋溪興奮起來。

    「那趕緊給她打電話啊。」我摸手機,找到了華琳的電話。

    華琳接了電話,對我要去上班這件事起碼核實了五遍。一直到宋溪接電話,才確實我不是尋她開心。然後她說打電話去問問再答覆我。

    電話回得很快,華琳說:「店長招到了,只缺個店員,我給你推掉了。」

    「為什麼要推,我去我去。」我現在覺得有份工作就可以了,像我這樣的大齡離婚女人,還是不要太挑的好。

    「大小姐,你好歹念了個本科,當個店員,你不屈才啊。那個不需要任何技能,高中畢業都能做。」華琳覺得我太不可思議了。

    「像我這樣有潛力的人,肯定會從店員提升到店長的。還有一個,你不覺得這樣我們見面會更方便嗎?」我打著如意小算盤。

    「行吧,我剛好有空,待會我帶你去一趟。」華琳掛了電話。

    「你呀,不虧是富人家出來的女兒,連工資都沒問就決定去上班。」宋溪搖頭。

    「2000塊總有吧,再說了,你們不是都希望我尋找第二春嗎?咖啡館人來人往,機會多啊。」我其實想得很簡單,得先有一份工作,先接觸社會,再從長計議。

    我開始在咖啡館上班了,試用期工資1800元。

    這是我結婚再經歷離婚,再一次進入了工作的狀態。

    我媽對我去咖啡館上班一事表示很難接受,她覺得我呆在家裡就很好。不過我覺得比較難受的是,每天早上逼著自己從那張舒服得令我想死在上面的床上爬起來。因為上班的地方遠,我每天八點就得起床收拾自己,然後再開上40多分鐘的車才能到。

    車只開了一個星期左右,很快,我就感受到了來自同事異樣的眼光。在她們看來,我根本不像一個來上班的人,而像一個來那裡炫耀並譏諷底層勞動人民的大小姐。

    我打電話和宋溪訴苦,她笑笑說,不然,你就辭職吧。

    我不想我的第一份工作就這樣夭折了。想了一個晚上,第二天七點起了床並改搭了公交車去上班,然後告訴她們,那車是我一個姑姑的,她去了外地借我開幾天而已。

    同事的關係是緩和了,可憐了我每天還要搭公交車回家。披星戴月回到家的時候,吃點剩飯,陪笑笑看一會動畫片,就得趕緊去睡,不然第二天爬不起來。

    我咬著牙,扳著手指數日子,終於到了我上班第十七天。那天早上,我不知道哪根筋錯了,居然穿了兩隻顏色不一樣的涼鞋下了樓,等我換好鞋子奔到公交站台時,公交車剛好厥著屁股冒著煙遠去了。

    我懊惱得恨不得賞自己一巴掌,靠在站台我忍不住拿頭輕輕的撞了幾下柱子。

    「你,沒事吧?」一個陌生的來自男人的聲音。

    我猛的抬頭,眼前的男人穿著件白色的t恤,深色的牛仔褲,看起來像二十多歲,也像三十多歲,很有可能實際年齡是四十多歲。這年頭,像林志穎,鍾漢良那樣會保養的男人實在太多了。

    陌生男人略帶關切的看著我,我張望了一下,站台上總共只有四個人,這人會不會神經有問題?我趕緊不著痕跡的轉到了柱子的另一邊。

    在我看來在公交站台隨便和女人搭話的男人,只有兩種人,一種是專門找一夜情的花蝴蝶。另一種就是先姦後殺的嫌疑犯。像那種公交站台發生艷遇並產生一段奇緣的事,都是言情小說和電視劇拿來哄騙人的。

    我一個離婚且29歲高齡的女人,早就過了做夢和不切實際的年齡。

    「你是許琛的朋友吧,我們上次在機場見過。」站了十三分鐘後,那個男人又一次走到了我旁邊,並且和我攀起了交情。

    我聽到許琛的名字後,轉頭看了看他,上次?在機場?對了,那回我在機場廁所要跌倒,有個人扶了我一把,然後笑笑尿了我一身。當時我實在覺得太丟人,壓根就沒看到那個扶我的人長什麼樣。

    「哦!」我沒什麼表情的點了點頭,表示我知道了,但我沒打算和他攀交情。

    他笑了笑,這回他識趣了,沒再說話。

    等了二十分鐘公交車總算來了,我連再見都沒跟他說,就趕緊衝上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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