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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神歲妖祖 第227章 :鬍子(三) 文 / 木門毛竹

    一個月前,鬍子老家的宅基地被一個人稱東哥的流氓富豪強行收購了。()·首·發

    鬍子的老家在東津,東津鎮西與襄陽主城區隔江而望,北臨魚梁洲旅遊開發區,與襄州區政府所在地一橋相連,南依鹿門寺國家森林公園,漢江、唐白河、滾河、淳河交匯於此。這個地方是一塊風水寶地,現今已經規劃成了東津新城。

    鬍子的老家有三間平房,門前還有個魚塘,按當時的地皮價,也就值個20萬。錢多錢少只不過是個數字,關鍵那塊地是鬍子家世代生存的地方,沒個200萬鬍子他爹是不可能鬆口的,萬一丟了祖業,去了城裡,沒個一技之長,豈不是要坐吃山空?

    一個不擇手段要買,一個不願意賣,談判當然談不攏,談到最後,就成了強買強賣。

    鬍子他爹半夜被人拖出子,強行按完手印後,房子隨後被推平!

    這事鬍子他爹一直瞞著鬍子,直到鬍子打電話回家找不到人。鬍子得知之後,當即請了探親假,連夜趕回東津。

    兩天後的晚上,鬍子得到情報,懷揣一把菜刀,單槍匹馬闖進了正在k歌的東哥的大包間!

    東哥在道上可是混了十年,帶著七八個小弟不說,關鍵還隨身帶著槍支。()當時包間裡還有十個小*姐,鬍子也沒有具體目標,混亂之中,沒敢下狠手,結果稀里糊塗就著了對方的道。

    東哥早些年是個狠角色,富了之後,與時俱進,不再一味耍命,只為求財,棒子加胡蘿蔔是慣用手法,東哥一看鬍子的架勢,就知道來者不善,多多少少應該有點背景,於是,一番恐嚇之後,丟下兩萬塊給鬍子當醫藥費,鬍子瞧也沒瞧,頭破血流地走了。

    對付東哥這種人,報警沒人管,蠻幹更不行,唯一的辦法就是以暴制暴,從根本上威懾住對方。

    鬍子回到了部隊,他需要援軍。

    鬍子是特殊技術兵種,他在各種國內外賽事上獲獎無數,只是沒有背景,也沒有錢打通關係,熬了七八年,才混到了一個上尉軍銜,算是正常陞遷,實際官職是特種兵狙擊連的副連長。副連長說大不大,說小不小,手下咋說也管著百十號人。

    鬍子跟連長和指導員借兵,連長同意,指導員不同意,磨到最後,鬍子要到了一個排,前提是不能帶武器,不能亮身份。

    一個排三十個人,都是特種兵,對付烏合之眾的地皮流氓,足夠了!

    對方私藏有槍支,為了安全,鬍子也搞到了把破爛的仿製槍。玩慣了特製的狙擊槍,再玩打鋼珠的仿製槍,鬍子覺得自己的身份都掉成渣了。沒辦法,槍只是嚇唬人用的,一旦開戰,不能死人,也不能打殘,最理想的狀態就是打得對方滿地找牙。

    東哥在東津鎮有個養殖場,那是幌子,實際是個地下賭場,也是東哥的大本營,鬍子決定直搗黃龍。

    兩輛中巴車,迷彩服,雙截棍,外加兩桿仿製槍,就這麼簡單。

    對方的場子裡,除了賭客,就是打手和幫閒工人,有五六十個,場子裡藏著大量的關公刀、開山斧。

    一對二!

    混戰沒多久,對方的核心打手就全部躺在了地上,東哥也被揪了出來。

    那龜孫子跪著喊饒命的同時,偷偷報了警。

    大批武警趕到,荷槍實彈,整整百人,事態惡化。

    武警收場後,就是背後勢力的較量。

    東哥背景強大,不光有個當公安局長的姐夫,還有一個親戚在部隊裡當陸軍師政委。

    所以說,鬍子攤上這事,只能是自認倒霉!

    好在涉及到軍隊,不能公開處理,最後,鬍子一人扛下了所有的責任,提前退役。

    提前退役也是有條件的,鬍子不能再糾纏東哥,否則的話,新賬舊賬一起算!如果再出事,沒了部隊這塊靠板,鬍子等於是自尋死路!

    事情本來到這裡就結束了,可鬍子怎麼可能嚥得下這口氣?!

    祖上的宅子丟了不說,自己的大好前程也一塊兒葬送了,鬍子越想越氣,這種窩囊事當然也不會跟王仔說。

    明的不行,就來暗的!

    狙擊是鬍子的強項,他說第二,沒人敢稱第一!

    鬍子決定為自己當一次殺手!

    就算以身試法,也要為民除害!

    鬍子不光是使槍高手,也是造槍高手,沒有槍就自己造,沒有材料就在網上買。

    槍和子彈造好之後,鬍子就一個人背著槍去山中試性能,也就是那個時候,鬍子碰到了大黑痣!

    大黑痣當時正拖著一個大麻袋,滿頭大汗,麻袋裡一個勁往外滲著青水。

    鬍子當時就覺得奇怪,深山老林,一個道士家,難道是嘴饞了,來山裡偷獵的?再看那道士的面相,一個大肚子,腦袋像個勺,特別是臉上的一顆大黑痣,看上去就讓人討厭。鬍子不露聲色,一邊跟大黑痣套近乎,一邊假意上前幫忙。趁著大黑痣不注意,鬍子用匕首偷偷將麻袋劃了個洞……

    一隻有著長長指甲的坑髒的手掉了出來!

    死人的手!

    鬍子一驚,心想遇到謀財害命的惡道士了,他連忙一腳將大黑痣踹在地上,然後快速從背上取下長長的包裹,那裡面裹著他自製的狙擊槍。

    面對鬍子黑洞洞的槍口,大黑痣跪在地上喊饒命,並稱麻袋裡裝的不是正常的死人,而是殭屍!

    殭屍不能見光,見光就會甦醒。

    起初鬍子還不信,直到麻袋被從內部撕開,殭屍跳出來咬人!

    清朝服飾的殭屍,有獠牙,掛著念珠,頂戴花翎,這些都不是重點……重點是那殭屍身手了得,生前估計是個武功高手。

    鬍子沒見過這類東西,自然不知道殭屍的弱點,慌亂之下,開了兩槍在殭屍的胸膛上,結果可想而知。

    不過,鬍子跑得快,打不贏跑得贏。

    大黑痣就沒法了。

    眼看殭屍將大黑痣撲倒,鬍子聽到大黑痣的叫喊,已經跑出百十米外的他及時給了殭屍腦門一槍,這才救下了大黑痣。

    鬍子問起事情的經過,沒想到,大黑痣向他透露了一個驚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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