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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卷 兄弟君臣第四十三節 朐縣(三) 文 / 奧丁般虛偽

    熱天道,大響午,沒個要事,人都不願出門的,敞胸露腹在陰涼處困個午覺,樹上的蟬猴倒越熱越有精神,扯著嗓子正唱得嘹亮,人跡寥寥的黃土路遠端,卻揚起陣陣灰煙,馬蹄踢踏人語嘈鬧,看情景是有「大部隊」過往哩!

    「噢——二爺!歇歇唄,咱沒什麼,您可別中了暑氣。」

    「呸,大清晨沒這般熱的,陽頭一出來,天老爺把風都收了。」

    說話的是個二十歲出頭的小青年,臉上看起來才剛褪掉了少年的稚氣,唇上開始蓄起淡淡的鬍鬚,露出幾分男子漢的沉穩,馬俊人神氣,攜弓帶箭,再加上馬背上掛著幾隻穿了繩的兔子,似乎是哪家的公子哥才遊獵歸來。

    實在燥得慌,他脫了汗淋淋的上衣,抹著臉上胸口的汗,全是水,握把汗珠子朝土裡一甩,能砸出聲響呢。

    「早些趕回家,灌碗冰鎮的烏梅湯才安逸。」年輕人吐著熱氣咕嘟,突然瞟到了遠處曠野上的一個影子,忙勒著馬,凝神望了望,大喊道,「居然有鹿!拿弓來!」

    那卻是只頸脖長著白毛的麝,也就是獐子,不知是不是熱昏了頭,從附近山上跑了下去,正在野地埋頭舔著石縫中的嫩苔蘚,聽見動靜,奔了幾步,見人離著尚遠,捨不得嘴下的吃食,邊嚼邊張望著,眸兒潤潤的甚為可愛。

    十數個扈從紛紛隨著停下馬,有機靈的趕緊解下紅漆拽弓。雙手奉上,他接過來,瞇眼估算著距離。二百步,有七成把握能射中,剛欲展臂拉弦,想到了什麼,便笑道,「瞧著挺好玩,不如活捉了回去,給妹子養著耍兒,免得老來纏著我。抱怨說不帶她出門逮兔子,個姑娘家,也不怕被曬丑了。」

    說這話時,他流露出既寵溺又嫌妹妹太纏磨人地神情,

    「大老爺發過話。說小姐得開始養溫婉性子,不准隨意遞玩物到內院去……」有老成的家將勸阻。

    年輕人卻不悅,「妹子還小,正是天真燦爛的時候,學成了大哥那呆板脾氣,多沒勁。」說完,一馬當先提了專逮活物地勾套桿。衝了出去。

    獐子是笨畜生,直到離著一百步時才醒過神來,拿出看家本領,撩開四條長腿蹦著跑,一跳便是丈把遠,不停轉換著方向,馬雖快,卻不及它靈巧敏捷,距離越來越遠。

    「分隊。包夾,耗乾它力氣。」年輕人飛快地下著命令,都是隨他經常打獵的老家兵,懂得技巧,立刻分成數隊,喲喝著準備繞到前面。把獐子朝回趕。

    一大群人攆著只麝鹿。追了刻把鐘,瞅著速度慢了下來。紛紛拿了勾套,因為要生擒,怕扯折了脖子,揚著桿子一時不好下手,只能等著它力竭。

    正猶豫間,前頭有片樹林,獐子如見了救星般,來了勁頭,「別讓它進去,一晃就沒蹤影了。」年輕人急道,追了半天,末了卻空手而歸,簡直太失顏面了,也不再管死活,深吸了口氣,拉滿弓,一箭射了過去,馬背上顛簸,他射技也只算一般,差了準頭,離著老遠,飛入了樹影重重的林子。

    不過弦響如金鐵聲,獐子倒嚇了大跳,洩了氣,香汗淋漓——好吧,咱們都知道,這動物產麝香的——歪歪地癱倒於離林子幾步之遙的地上。

    「成了!」

    「何方賊人!」

    林裡林外幾乎異口同聲地喊道,話音落,便瞧見一穿著葛衣的小伙子一手持槍,另只手握著那壞事的羽箭,走了出來,神情警惕。

    家將們顧不上去活逮獵物,馭馬將二爺圍在正中。

    「這位兄台,沒料到林中有人,差點誤傷您家。」看情景就知道是乍回事,不過這二爺瞧著挺富貴,一堆人鞍前馬後的伺候,卻不蠻橫霸道,忙拱手抱歉,又對手下說,「拿些財貨過去,權當壓驚。」

    再仔細瞧瞧,見來人面色如玉,俊朗非凡,心中暗讚,「荒山禿嶺的地界,也有這般人物?為何在東海國從未瞧見過?」相貌好就是佔優勢,憑誰初次見面,立即印象分直飆。

    對方看了眼癱在不遠處地獐子,也明白沒歹意的,搖頭道,「不用,下遭留點神,如是普通百姓在林中砍柴,倒吃了無妄之災。」

    說話間,笨獐子稍養了些力氣,趁人不注意就朝林子裡鑽,那人單手提槍,喝道,「起!」,如閃電般刺出,卻不傷性命,輕巧巧地在畜生腹下一抬,藉著槍桿的彈性,將它拋起,正落到馬蹄前,摔得個頭昏眼花,啞啞哀嘶。

    二爺識貨,獐子雖比鹿嬌小,也有半人高,四五十斤重,普通漢子抬是抬得動,可如這般控制著力度,輕描淡寫地隨手甩出十來米遠,還不遠不近地剛剛送到面前,臂力之雄,巧勁之妙,收發自如,可不是唬人的莊稼把式,十足的真功夫。

    再見他衣飾樸素,不像個有身份地人,當下起了結交的心思,揚鞭迎了上去,還沒說些招攬的話,林中又轉出兩個人來。

    「出啥事了?劫道的馬賊?」崔啟年不知有意無意,人躲在李臣身後,嚷嚷道,說完卻小聲問,「喂,趙將軍能一個干十來個不?不成的話,讓他擋著,咱倆快溜。」

    「有騎駿馬、穿華服的土匪麼?連手指上扣弦弓的扳指,都是美玉雕琢地。」李臣比賴漢有眼力,又鄙視,「不厚道,就算真是馬賊,也不能捨了兄弟自個當逃兵。」

    「崔大人,只是誤會。」趙雲聽見了啟年的問話,回答道,簡潔明瞭地將發生的事說了遍。

    「大人?這位兄台是你的私將?」那個有錢的二爺連連擺頭,瞅著崔啟年一臉猥瑣,賊頭鼠腦,標準的暴發戶,頓時眼神裡一股子悲歎明珠蒙塵的意味,「如此英雄人物,誰家都得拿上賓之禮相候,怎地在你手下只是個區區家兵?」

    他說道,「我拿五百金與你相換,可好?」隨即又朝著趙雲躬身,「卻不是拿錢來衡量人,只是見兄台屈居於土財主麾下?覺得可惜,如有難事,儘管直言,我全包了。」

    一副根本瞧不起崔啟年的模樣。

    張嘴就五百金,換成五銖差不多是六十萬錢,這語氣、這做派,更透著股非常熟悉親切的味道,李臣窺窺這年輕公子哥地模樣,眉宇間也帶著某個丫頭的影子,探試地問道,「不知閣下與東海糜竺如何相稱?我乃青州平原郡李臣,特來拜會。」

    「青州平原,李臣?奇了,有點印象,」二爺嘀咕,拍掌道,「啊,莫不是我妹子嘴裡的那個狐兒臉?」

    本來熱情洋溢的臉,轉眼垮了下來,沒好氣地掃視著眾人,吩咐手下,「倒霉,出門遇晦氣,吶,快點回去稟報兄長,說姓李的……呃,李功曹來了,早些準備,不管好賴,我糜氏不能失了待客的禮數。」

    又隨隨便便地微微拱手,「我是糜家人,單名芳字,馬上不好見禮,別怪。」

    「原來是子方兄弟,在北海時,聽子仲兄提起過。」

    「別喊兄弟,咱倆沒那麼熟。」

    語音咬得極重,言下之意,便是對李臣說,「喂,你就是個尋常客人,不是親家,別想著喚我小舅哥。」

    李臣就奇怪了,「似乎閣下對我挺有成見,如果是那婚約之類地事,說句不孝順地話,卻是長輩胡鬧,我也知道輕重的。」

    「可不是長輩胡鬧麼!」糜芳一瞬間,糜芳彷彿找到了知音,拍腿道,「貞妹子才多大點,哪能自個做主挑人嫁地?爹就被這死丫頭灌了**湯,說啥咱家就這一個寶貝閨女,婚姻大事由她喜歡,只要不是歹人,瞅著清爽,便不干涉。」

    還是年輕了,不夠穩重,心情激盪下就失了分寸,話一出口,警覺說露了嘴,倒不能讓這李家人橫生出了歪念想,於是惡聲惡氣地說道,「醜話說前頭,大哥厚道人,不好講渾話,我這當老二的今兒扮回惡臉:你若是為公事來朐縣,咱掃榻歡迎,啥事都好商量;若是想娶小妹,現在就回轉,免得自己找氣受。「爹,我好可憐的,被大哥鎖院子裡,還有堆婆子圍著,整日教些這規矩啊那禮法呀,悶都悶死啦。」糜大小姐裝著可憐樣,邊替一位老者輕錘著膝蓋,邊委屈地撒著嬌。

    「這女孩兒的規矩,總得學的,為將來好……」糜爸說,見閨女苦著張臉,沒撤地歎氣,伸手揉揉她的頭,「爹爹待會找竺兒說道說道,至少休息幾天,再學學禮儀,唉,怎地生養出你這懶散的閨女。」

    「狐兒臉便說過,女孩太規規矩矩了顯得死板,沒了靈性。」糜貞一提起李臣,臉上就像放了光一般。

    「混話,祖宗禮法,哪能這麼輕佻的對待?」老人輕輕哼了聲,但看著女兒神采飛揚地表情,搖頭在心裡想,「那人卻是個溫性子,我老了,咱糜家不缺金銀不缺身份,竺兒又有家主的氣度,什麼都不操心,就是擔憂貞兒的終身大事,怕日後在婆家受了約束委屈,這種事,娘家人到時也不好多管……那叫李臣的後生,我得多瞧瞧多看看,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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