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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01掉了一隻鞋,該死! 文 / 菩提

    人的一生會遇到很多人,可是真正和你有緣分的,能夠陪著你走到最後的人卻寥寥無幾。而在這寥寥無幾中,能夠在你最困難的時候,對你不離不棄,捨身相救的人就更是少之又少。

    可我很幸運,阿哲就是一個和我有緣的人,而且是能夠一直陪著我走到最後的人。

    也是一個能夠在我最困難的時候,最無助的時候,對我不棄不離的人。

    阿哲是和我從小一起長大的玩伴,我和他同住在一條胡同裡面,他家在胡同的南邊,住的是別墅;

    我家在胡同的北邊,住的是經濟適用房。

    阿哲的爸爸是高幹,有司機,有保姆,阿哲的媽媽走路的時候,總是鼻子孔朝天,對我們這些住在經濟適用房裡面的普通人家的孩子看也不看一眼。

    可是阿哲是和我在一個班級上學的同學,就是這樣一點,我們是帶著一個同字的。

    從幼兒園大班開始,阿哲就和我分在一起。

    也可能是阿哲的媽媽走路的時候總是鼻子孔朝天,幼兒園裡面的小朋友都不喜歡她,因為不喜歡她,就連累了阿哲,而我,就是這個幼兒園的女魔頭,我是第一個和阿哲作對的人,並且把阿哲整治得服服帖帖,成了我的死跟班。

    不知道阿哲的媽媽是否知道當她鼻子孔朝天走路,對我們不屑一顧的時候,她的兒子阿哲,在對我俯首帖耳,惟命是從。

    阿哲長得秀秀氣氣,靜靜,雖說是個男孩子,可是很像女孩子的性格,做事很膽小,而我鄒靜,雖說是個女孩子,可是班裡的小朋友都怕我,更不要說我們住的那一條胡同裡面的無論是胡同前面還是後面,無論是住在別墅裡面的阿哲,還是住在經濟適用房裡面的和我相似的人,他們都怕我,當然我說的是同齡人。

    可是說來也奇怪,我對阿哲不是拳打腳踢,就是指手畫腳,吆三喝四,可是阿哲竟然一點不惱,反而成了我的鐵哥們,我走到哪裡,他就跟到哪裡。即便是我把他打得一邊哭,一邊擦鼻涕,可是還是跟在我的身後寸步不離。

    年幼時,我對阿哲說的最多的話是:「假女子,你幹嘛總是跟在我屁股後面當跟屁蟲,羞羞羞!」

    可是阿哲像沒有聽見似的,從衣兜裡面掏出一塊巧克力,對我說:「給你,可甜呢,明天我還給你拿!」

    少年時,阿哲還依舊跟在我的身後,無論我怎麼挖苦他,損他,他都不惱。我對阿哲說的最多的是:「阿哲,你個雌雄一體的變異品,不要老纏著我行不行?」

    可是阿哲笑了笑,很溫和地對我說:「靜,我給你背書包吧!」

    在我和別人打架的時候,我對衝過來幫我的阿哲說:「你還是不是男人,給我把他撂倒嘍!」

    阿哲聽了我的話,頓時像一頭炸了毛的獅子般像我的對手撲了過去……

    阿哲是同我一起長大的青梅竹馬,只要我闖了禍,總是要他來替我擺平!

    他從來不問事情的起因是什麼,是我的錯還是別人的錯只要是我的事,他都不管不顧,像一個守護著公主的侍衛般忠誠的為我處理所有後患……

    隨著年齡的一天天長大,阿哲雖然還是像以前那樣和我寸步不離,可是明顯有i自己的主張,有的時候甚至想造反,想提我當老大。

    哼!做夢!我永遠是他的統治者!

    都說男人和女人沒有真正的友誼,我就不信,我和我的男閨蜜阿哲就能證明給你們看!

    阿哲是我的男閨蜜,我和他從小一起長大,屬於那種純純的鐵哥們,就是無話不談的那種。

    我的心事對他毫不隱瞞,他的心思我也能一猜一個准。

    他的一個動作,一個眼神,我就能明白他在想什麼;我的一句話:「我餓了!」,他也能知道我又饞了,想吃肯德基。

    每當這個時候,他就會用嘴撇撇我,用手敲敲我的腦袋:「一會我順路當稍給你買來,少吃點,別撐死了,別忘了,下周還我一頓麥當勞!外加一瓶可樂!」

    你瞧!他就是這樣小心眼!唯恐自己吃虧!

    不過話又說回來,每次都是我賺他的便宜,至於下次還他的麥當勞和可樂,指不定是什麼猴年馬月的事情呢!我早就忘光了,即使是他突然提起,我也會裝聾賣傻地說:「什麼時候的事?我怎麼不記得了?有話不早說,我剛從肯德基出來,下周再說吧!」

    不過他也不惱,總是揪揪我的頭髮:「耍賴!」

    可是不知從什麼時候起,竟然有八婆八卦說我和他是戀人,怎麼可能啊?簡直是胡唚!

    看看他的相貌就知道了,就他那樣,英俊和他不沾邊,瀟灑和他無緣,高大和他的身高是反義詞,整體來說就是稀里糊塗,馬馬虎虎能看出性別來就不錯了,這樣的一個男即使他抓著我的手,我也不會對他放電。

    說起我心中的偶像一直在變,我第一個喜歡的男人是白眉大俠。

    當時聽的是評書,用收音機,我僅僅知道白眉大俠是白色的眉毛,武功很高,有這樣一個男人陪在身邊,什麼妖魔鬼怪,地痞流氓,豺狼虎豹,我都不用擔心,他背上我一飛,第一腳踩樹上,第二腳就雲裡霧裡了,多安全!

    後來看電視,我的偶像變成了小李飛刀!

    那武功比白眉大俠更上一籌。專門用飛刀扎壞人的哽嗓咽喉,從不失手,一招斃命。

    關鍵是人長得太帥了,我每次看到小李飛刀一出場,就努力睜大我的一雙無法睜大的小眼睛盯著他看,心想我要嫁就嫁這樣的男人!太爽了,太酷了,太帥了,太有男人味了!

    oh!mygod!

    因此,當看到相貌平平的阿哲,我這麼高的眼界,怎麼能夠喜歡上他呢?

    笑話!

    說起我的相貌其實也沒有什麼特點,掉到人群裡面幾乎看不見,小眼睛,小鼻子,矮矮的鼻樑,更氣人的我的眉毛,淡淡的,少得很可憐的幾根毛,似乎像大火燒過的圓明園,殘缺不全。

    不過還好,形容我的五官有一樣是褒義詞,就是形容女人的小嘴。這個詞我能用。小鼻子,小眼睛聽起來都是貶義詞,但是一聽到小嘴,似乎有了一點自信。

    我長著一個頗覺自豪的小嘴,而且抿嘴一笑,還有兩個小小的淺淺的酒窩,

    因為除了這個,我實在找不到自豪的地方。

    我的酒窩用我的話來形容是可愛;可是到了阿哲的嘴裡一說就變味了:「別人的酒窩長在臉上,多好看,你的長在嘴角,饞人的表現!嘴小,吃東西卻狼吞虎嚥的,慢點不行嗎,忙死啊,也沒人和你搶!」

    他就是這樣打擊我,氣死我了!

    阿哲總是說我缺少女人味,像個女漢子,我很不高興我,我一定要培養自己的女人味,不為別的,就為了氣氣他。

    到了戀愛的季節,我為了增加自己的女人味,養了飄逸的長頭髮,又買來幾件自認為是時尚漂亮的新衣服,換掉了腳上的旅遊鞋,穿上高跟鞋,可是因為不習慣,走路不太穩,一晃一晃的,總是要崴腳的樣子。

    我捯飭完,把阿哲叫過來,讓他評價我的審美。

    阿哲很快過來了!

    他看到了我,先是打量一下我的頭髮和臉,似乎掠過一絲驚喜,不過這個傢伙很吝嗇,還沒等我的虛榮心漲上來,那種表情瞬間一閃而過,接下來就把注意力都集中在我的鞋上。

    他的表情似乎是有些擔心,又似乎是強忍著笑,看到我穿高跟鞋不適應在硬撐的樣子,不屑一顧地揶揄道:「穿不了就不要強穿,死要面子活受罪幹嘛,又沒有人看你!女人嘛,就是要有點女人味,穿什麼衣服無所謂,關鍵是人。看你像個孫二娘,又潑辣又虎,有人要你才怪,哪個男人要是娶了你,就倒了八輩子血霉,他這一輩子可就苦了,不要費心思了,就等著當大齡剩女吧!」

    「該死,你就是欠扁!」我聽了他的話,氣得發瘋,我追上去想打他一拳,可是腳下的鞋子很不爭氣地不聽我使喚,竟然掉了一隻!

    我的狼狽樣可把阿哲樂壞了,幸災樂禍地笑得眼淚都出來了,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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