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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序言(三) 文 / 卡爾·馬克思

    對於這段話,馬克思在上述《批判》手稿第253頁中作了如下評註:「可見,亞·斯密把剩餘價值,即剩餘勞動——已經完成並物化在商品中的勞動超過有酬勞動即超過以工資形式取得自己等價物的勞動的餘額——理解為一般範疇,而本來意義上的利潤和地租只是這一般範疇的分枝。」

    其次,斯密在第一篇第八章中說:

    「一旦土地成為私有財產,對工人在這塊土地上所能生產和收集的幾乎一切產品,土地所有者都要求得到一份。他的地租是對耕種土地的勞動所生產的產品的第一個扣除。但是,種地人在收穫以前很少有維持自己生活的資金。他的生活費通常是從他的僱主即租地農場主的資本中預付的。如果租地農場主不能從工人勞動的產品中得到一份,或者說,如果他的資本不能得到補償並帶來利潤,他就沒有興趣僱人了。這種利潤是對耕種土地的勞動所生產的產品的第二個扣除。幾乎所有其他勞動的產品都要作這樣的扣除,來支付利潤。在所有產業部門,大多數工人都需要僱主預付給他們原料以及工資和生活費,直到勞動完成的時候為止。這個僱主從他們勞動的產品中得到一份,或者說,從他們的勞動加到加工原料上的價值中得到一份,這一份也14就是僱主的利潤。」

    對於這段話,馬克思的評注是(手稿第256頁):「總之,亞·斯密在這裡直截了當地把地租和資本的利潤稱為純粹是工人產品中的扣除部分,或者說,是與工人加到原料上的勞動量相等的產品價值中的扣除部分。但是,正如亞·斯密自己在前面證明過的,這個扣除部分只能由工人加到原料上的、超過只支付他的工資或只提供他的工資等價物的勞動量的那部分勞動構成;因而這個扣除部分是由剩餘勞動,即工人勞動的無酬部分構成。」

    可見,亞·斯密已經知道「資本家的剩餘價值是從哪裡產生的」,以及土地所有者的剩餘價值是從哪裡產生的;馬克思在1861年已經坦率地承認了這一點,而洛貝爾圖斯和他的那伙在國家社會主義的溫暖的夏雨中象蘑菇一樣繁殖起來的崇拜者,看來已經把這一點忘得一乾二淨。

    馬克思接著說:「然而,斯密並沒有把剩餘價值本身作為一個專門範疇同它在利潤和地租中所具有的特殊形式區別開來。斯密尤其是李嘉圖在研究中的許多錯誤和缺點,都是由此而產生的。」——這個論點可以一字不差地用在洛貝爾圖斯身上。他的「租」只是地租十利潤之和;關於地租,他提出了一種完全錯誤的理論,關於利潤,他盲目地接受了他的前輩的說法。——而馬克思的剩餘價值,卻是生產資料所有者不付等價物就佔有的價值額的一般形式。這個價值額,按照馬克思首先發現的一些十分獨特的規律,分割為利潤和地租這樣一些特殊的轉化形式。這些規律將要在第三卷中加以闡述。在那裡將第一次說明,從理解一般剩餘價值到理解剩餘價值轉化為利潤和地租,從而理解剩餘價值在資本家階級內部進行分配的規律,需要經過多少中間環節。

    李嘉圖比亞·斯密已經前進了一大步。李嘉圖關於剩餘價值的見解是建立在一種新價值理論的基礎上的,這種理論在亞·斯密那裡雖然已見萌芽,但在應用時又幾乎總是被他忘記,這種價值理論成了以後一切經濟科學是「經濟科學」,不是「經濟學」。的出發點。李嘉圖從商品價值由實現在商品中的勞動量決定,引伸出由勞動加到原料中去的價值量在工人和資本家之間進行分配,也就是它分割為工資和利潤(這裡指剩餘價值)。他論證了:無論這兩部分的比例怎樣變動,商品的價值總是不變,這個規律,他認為只有個別例外。他甚至確立了關於工資和剩餘價值(在利潤形式上理解的剩餘價值)的相互關係的一些主要規律,儘管他的理解過於一般化(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第15章),他還指出,地租是在一定條件下產生的超過利潤的餘額。——在上述各點中,洛貝爾圖斯沒有任何一點超過李嘉圖。李嘉圖理論的內在矛盾,——這些矛盾使李嘉圖學派遭到破產,——要末洛貝爾圖斯毫無所知,要末只是導致他提出一些烏托邦的要求(《認識》第130頁),而不是尋求經濟學上的解決。

    然而李嘉圖關於價值和剩餘價值的學說,用不著等到洛貝爾圖斯的《認識》出現,才用於社會主義的目的。在《資本論》第一卷第609頁(第2版)上,從《國民困難的原因及其解決辦法。致約翰·羅素勳爵的一封信》(1821年倫敦版)這一著作中引用了「剩餘產品或資本的佔有者」這一說法。這一著作單憑「剩餘產品或資本」這個說法本應該引起人們的重視,正是馬克思使這本40頁的小冊子沒有被埋沒。在這一著作中說:

    「無論資本家得到的份額有多大「從資本家的立場出發」,他總是只能佔有工人的剩餘勞動,因為工人必須生活。」(第23頁)

    但是,工人怎樣生活,從而資本家佔有的剩餘勞動能有多大,16那是一個極其相對的量。

    「如果資本的價值不按照資本量增加的比例而減少,資本家就會超過工人生活所需要的最低限度從工人那裡搾取每一個勞動小時的產品……資本家最後可以對工人說:你不應當吃麵包,因為吃甜菜和馬鈴薯也可以過活;我們已經到了這個地步。」(第23、24頁)「如果工人能夠做到用馬鈴薯代替麵包生活,那就毫無疑問,從他的勞動中可以搾取更多的東西。這就是說,如果靠麵包生活,他要維持自己和他的家庭,他必須為自己保留星期一和星期二的勞動,如果靠馬鈴薯生活,他就只需要為自己保留星期一的一半。星期一的另一半和星期二的全部就可以游離出來,以使國家或資本家得利。」(第26頁)「誰都承認,支付給資本家的利息,無論是採取地租、貨幣利息的形式,還是採取企業利潤的形式,都是用別人的勞動來支付的。」(第23頁)

    可見,在這裡所說的完全是洛貝爾圖斯的「租」,只是用「利息」代替「租」罷了。

    馬克思對這段話作了如下的評注(《批判》手稿第852頁):「這本幾乎沒有人知道的小冊子,是在『不可思議的修鞋匠』麥克庫洛赫開始被人注意的時候出現的,它包含一個超過李嘉圖的本質上的進步。它直接把剩餘價值,或李嘉圖所說的『利潤』(常常也把它叫做剩餘產品),或這本小冊子作者所說的利息,看作surp1usˍlabour,剩餘勞動,即工人無償地從事的勞動,也就是工人除了補償他的勞動力價值的勞動量,即生產他的工資的等價物的勞動量以外而從事的勞動。把體現在剩餘產品中的剩餘價值歸結為剩餘勞動,同把價值歸結為勞動是一樣重要的。這一點其實亞·斯密已經說過,並且成為李嘉圖的闡述中的一個主要因素。但是,他們從來沒有以絕對的形式把它說出來並確定下來。」往下在手稿第859頁上還說:「可是,這位作者為既有的經濟範疇所束縛。就像李嘉圖由於把剩餘價值同利潤混淆起來而陷入令人不快的矛盾17一樣,他也由於把剩餘價值命名為資本利息而陷入同樣的矛盾。誠然,他在以下方面超過了李嘉圖:首先,他把一切剩餘價值都歸結為剩餘勞動,其次,他雖然把剩餘價值叫做資本利息,同時又強調指出,他把『資本利息』理解為剩餘勞動的一般形式,而與剩餘勞動的特殊形式,地租、貨幣利息和企業利潤相區別。但是,他還是把這些特殊形式之一的名稱『利息』,當作一般形式的名稱。這就足以使他重新陷入經濟學的費解的行話(手稿中用的是《slang》)中。」現代庸俗經濟學中的行話也未免多了點,但也不太費解,因為它們不外是對現實和數學術語的歪曲。

    最後這一段話,用在我們的洛貝爾圖斯身上是再恰當不過了。他也為既有的經濟範疇所束縛。他也用剩餘價值轉化成的一個派生形式——租——來稱呼剩餘價值,並使這一名稱成為一種極不確定的東西。這兩個錯誤的結果是:他再度陷入經濟學的費解的行話中,他比李嘉圖前進了一步,但是他沒有批判地把這種進步繼續下去,反而使他的未完成的理論,在孵化出殼以前,就成為一種烏托邦的基礎,可是,就烏托邦而論,他也像往常一樣,來得太遲了。上述小冊子於1821年問世,已經遠遠走在1842年洛貝爾圖斯的「租」的前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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