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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章 |工作日(三) 文 / 卡爾·馬克思

    1850年制定的現行(1867年)工廠法規定,一周平均每個工作日為10小時,即一周的前5天為12小時,從早晨6時至晚上6時,其中包括法定的半小時早飯時間和一小時午飯時間,做工時間淨剩101/2小時;星期六為8小時,從早晨6時至午後2時,其中有半小時早飯時間。每週淨剩60小時,前5天為101/2小時,星期六為71/2小時。為了監督法律的執行,設置了專門的工廠視察員,直屬內務部,他們的報告由議會每半年公佈一次。這些報告不斷地提供關於資本家對剩餘勞動貪慾的官方統計材料。我們也有勞動部門,但勞動法的執行情況如何,卻沒有定期公開的報告。難怪一些西方國家的人認為,中國只是口頭的社會主義國家,而他們才是真正的社會主義國家。

    讓我們聽一聽這些工廠視察員的報告吧。

    「狡猾的工廠主在早晨6點前1刻就開工,有時還要早些,有時稍晚些,晚上6點過1刻才收工,有時稍早些,有時還要晚些。他把名義上規定的半小時早飯時間前後各侵佔5分鐘,一小時午飯時間前後各侵佔10分鐘。星期六下午到2點過1刻才收工,有時稍早些,有時還要晚些。這樣他就賺到:268星期一至星期五:早6時前15分鐘、晚6時後15分鐘、早飯10分鐘、午飯20分鐘,即60分鐘/日,5日共計:300分鐘;星期六:早6時前15分鐘、早飯10分鐘、下午2時後15分鐘;1周共計:340分鐘。

    就是說,每週多出來5小時40分鐘,每年以50個勞動周計算(除掉2周作為節日或因故停工),共為27個工作日。」

    「如果每個工作日比標準時間延長5分鐘,一年就等於21/2個生產日。」「這裡撈一點時間,那裡撈一點時間,一天多出一小時,一年12個月就變成13個月了。」

    在危機時期,生產中斷,「開工不足」,每週只開工幾天。這當然不影響延長工作日的**。營業越不振,就越要從已有的營業中取得更大的利潤。於是,工人一方面要承受降低的工資,另一方面要付出更高的勞動強度。開工的時間越少,就越要使剩餘勞動時間延長。工廠視察員關於1857——1858年的危機時期報告說:

    「在生意這樣不景氣的時候還有過度勞動現象,人們也許會認為是矛盾的;可是生意不景氣卻刺激那些無所顧忌的人去犯法。他們這樣就保證自己能取得額外利潤……」萊昂納德·霍納說:「我的管區有122家工廠倒閉,143家停工,所有其餘的工廠也都開工不足,但是就在這個時期,超過法定時間的過度勞動仍然存在。」豪威耳先生說:「雖然大多數工廠由於營業不269振只開半工,但我和以前一樣仍舊接到同樣多的控告,說由於侵佔法定的吃飯時間和休息時間,工人每天被奪去半小時或3刻鐘。」

    在1861年至1865年的可怕的棉業危機時期,也發生了同樣的現象,不過規模比較小。

    「如果我們在吃飯時間或者在其他違法時間查到有的工人在做工,有人有時就出來辯解,說工人怎樣也不願意離開工廠,要他們停止工作(擦洗機器等等(,非得使用強制辦法不可,特別在星期六下午更是如此。其實,在機器停止轉動以後仍然有『人手』留在工廠裡,那只是因為在早晨6時至晚上6時的法定勞動時間內沒有撥出時間讓他們幹這類事情。」現在也有人對在私營企業打工的打工仔所承受的苦難作類似的辯解。(《工廠視察員報告。1860年10月31日》第23頁。根據工廠主在法庭上的供述,他們工廠的工人狂熱地反對工廠勞動的任何中斷,關於這一點,有下列奇聞為證。1836年6月初,杜斯伯裡(約克郡)的治安法官接到控告,說巴特裡附近有8個大工廠的廠主違反了工廠法。其中有幾位先生僱用12——15歲的兒童5人,迫使他們從星期五早晨6點一直勞動到星期六下午4點,除了吃飯和半夜一小時睡眠外,不讓有任何休息。這些孩子在那種叫做「再生毛料洞」的小屋裡一連勞動30小時,他們在那裡把破舊毛織物撕成碎片,洞裡瀰漫著灰塵和毛屑,連成年工人都要經常用手帕捂著嘴來保護自己的肺!這些被告先生雖然沒有發誓(他們這些戰慄教徒都是謹小慎微的信教者,是不發誓的),但是硬說他們懷有憐憫之心,本來允許這些可憐的孩子睡4個小時,但是這些固執的孩子偏偏不肯睡!這幾位戰慄教徒先生被判處罰金20鎊。德萊登對這些戰慄教徒頗有先見之明,他寫道:「狐狸裝出一副道貌岸然的面孔,它不敢發誓,一味妖言惑眾,它一雙賊眼四處探索,佯作仟悔者的神情,它想破戒,不先祈禱一番,不成!」)

    「看來,靠超過法定時間的過度勞動獲得額外利潤,對許多工廠主來說是一個難於抗拒的巨大誘惑。他們指望不被發覺,而且心中盤算,即使被發覺了,拿出一筆小小的罰款和訴訟費,也仍然有利可圖。」「如果額外時間是在一天之內零敲碎打地偷竊來的,那末,視察員要想找出違法的證據就很困難了。」

    資本「零敲碎打地偷竊」工人吃飯時間和休息時間的這種行為,又被工廠視察員叫做「偷占幾分鐘時間」,「奪走幾分鐘時間」,工人中間流行的術語,叫做「啃吃飯時間」。

    我們看到,在這種氣氛中,剩餘價值由剩餘勞動形成已經不是什麼秘密。眼見得無法遮羞,西方經濟學拋出所謂的「剩餘索取權」,為資本家獲得剩餘價值辯護,認為由於「承擔」了風險等原因,資本家應當享有剩餘價值,只不知他們如何將「啃吃飯時間」與「『承擔』風險」等聯繫起來。

    「有一位很可敬的工廠主對我說:如果你允許我每天只讓工人多干10分鐘的話,那你一年就把1000鎊放進了我的口袋。」「時間的原子就是利潤的要素。」

    在這一點上,最能說明問題的是,人們把那些全天勞動的工人叫做「全日工」,把13歲以下的只准勞動6小時的童工叫做「半日工」。在這裡,工人不過是人格化的勞動時間。一切個人之間的區別都化成「全日工」和「半日工」的區別了。

    3、在剝削上不受法律限制的英國工業部門

    以上我們考察了一些部門中竭力延長工作日的情況,考察了對剩餘勞動的狼一般的貪慾,在這些部門中,無限度的壓搾,正如一個英國資產階級經濟學家所說的,比西班牙人對美洲紅種人的暴虐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資本終於受到法律的約束。現在我們來看看另外一些生產部門,在那裡,直到今天,或者直到不久以前,還在毫無拘束地壓搾勞動力。

    「1860年1月14日,郡治安法官布羅頓先生在諾定昂市會議廳主持的一次集會上說,從事花邊生產的那部分城市居民過著極其貧窮痛苦的生活,其困苦程度是文明世界的其他地方所沒有見過的……9歲到10歲的孩子,在大清早2、3、4點鐘就從骯髒的床上被拉起來,為了勉強餬口,不得不一直幹到夜裡10、11、12點鐘。他們四肢瘦弱,身軀萎縮,神態呆癡,麻木得像石頭人一樣,使人看一眼都感到不寒而慄。馬勒特先生和別的工廠主起來抗議討論這類事情,是一點也不奇怪的……今天有人也要拒絕討論資本對勞動的剝削。這種制度,正像蒙塔古·瓦爾皮牧師所描寫的那樣,是無拘無束的奴隸制,是社會的、**的、道德的和智力的奴隸制……如果一個城市竟舉行公眾集會,請求把男子每天的勞動時間限制為18小時,那我們將作何感想呢!……我們抨擊弗吉尼亞和加羅林的種植園主。然而,他們買賣黑奴、鞭笞黑奴、販賣人肉的行為,比起為資本家的利益而製造面紗和硬領的過程中發生的那種慢性殺人的暴行,難道更可惡272嗎?」

    斯泰福郡的陶器業,在最近22年來,曾三度成為議會調查的對象。調查的結果,第一次見斯克裡文先生1841年向童工調查委員會提出的報告,第二次見奉樞密院醫官命令公佈的格林豪醫生1860年的報告(《公共衛生。第3號報告》第1部分第102——103頁),最後一次見朗格先生1863年的報告,載於1863年6月13日的《童工調查委員會。第1號報告》。在這裡,我只要從1860年和1863年的報告中摘錄一些受剝削的兒童本人的證詞就夠了。根據兒童的情況也就可以推知成年人的情況,特別是少女和婦女的情況。同這一工業部門比較起來,棉紡織業之類的部門還算是很愉快很衛生的職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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