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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12回 聖嬰大王十二 文 / 天下任縱橫1

    2:55:43。見嚇唬作用已經起到了,知縣和縣丞也知道了厲害,不敢對秦泰夫妻陽奉陰違了,也到時候說正經事情了。??小.新

    秦泰主動告訴知縣和縣丞,他是來幫助大家破獲孩子失蹤案的。6566464

    知縣和縣丞當然很高興了,甚至於想跪下來感謝秦泰夫妻。

    秦泰夫妻不但沒有藉機會對付他們,而且主動提出幫助他們,真的讓他們很感動。

    他們說了一大堆感恩戴德的話,甚至於說要給秦泰夫妻立長生牌位。

    秦泰不想繼續聽肉麻話,所以直接說出了自己的要求。

    第一,秦泰要絕對的查案權利,任何人不得干擾秦泰查辦案件。

    第二,這件案子不是小案子,涉及到順天府,甚至於北直隸,需要大興縣縣衙和其他衙門溝通。

    這需要知縣和縣丞全力協助,掃清一切不必要的麻煩。

    第三,秦泰夫妻畢竟不是外地人,對這裡不是很熟悉,又不是官府正式官員。

    所以需要知縣給秦泰夫妻一個身份,並且請當地的衙門的人全力配合。

    第四,由於失蹤的孩子數量很多,一個個走訪被害人家屬不但不方便,而且時間來不及。

    所以請大興縣的一些書辦分別帶著衙役下去,分頭搜集有利的線索,匯總道秦泰這裡來。

    第五,通知其他的衙門,也按照這個辦法搜集證據,特別是孩子丟失的過程一定要詳細。

    第六,這麼多地方一起失蹤這麼多的孩子,可見對方不但是一個團伙,而且分工明確。

    這麼多孩子需要吃飯睡覺,對方一定有一個基地,而且需要大量的食物。

    各地秘密調查可疑的外地人,還有大批糧食的購買。

    第七,孩子身體比較虛弱,容易生病。

    所以這麼多孩子在一起,一定會有孩子生病。

    要看病就需要找大夫,特別是看兒科的大夫。

    所以各地衙門派人暗中監視各地的醫館,特別是給孩子看病的兒科大夫。

    一旦有什麼線索,馬上匯報道秦泰這裡來,嚴禁任何人私下有所行動。

    知縣不但一一答應,而且和縣丞一起記錄下來,複述給秦泰聽。

    得到秦泰的確定之後,知縣和縣丞馬上分頭行動。

    縣丞在縣衙召集大家,分頭下去走訪受害人家屬,盡快搜集失蹤孩子的情況和詳細經過。

    捕頭帶人調查外來人口,秘密調查大批食物和日用品的進入,同時開始監視每一個出診的大夫,特別是婦科和兒科的大夫。

    在當時大夫開醫館很常見,但是一般的大夫只看外傷和風寒等小毛病,給婦科看病的大夫有時候也給孩子看病,所以也要監視看婦科病的大夫。

    聯繫外縣,給秦泰一個合理合法的身份辦案,這需要上級也就是順天府知府的同意。

    所以知縣要連夜趕去親自辦理,特別是秦泰說的幾項事情都很重要。

    不光大興縣要查,其他的地方也要這麼做。

    知縣沒有權力命令其他縣衙也這麼做,只好請知府出面下令,要求這些地方也這麼查。

    只有齊頭並進,才能盡快查到線索,找到孩子抓住兇手。

    不然時間一久不但更加不容易查,而且對方極有可能殺害或者轉移孩子。

    《大明律法》中規定,任何地方官員要珍愛子民,治下子民無辜被害必須抓獲元兇,安撫受害者。

    命案不破或者怠慢的話,官員輕者被申斥重者被降職。

    無辜子民命喪五人以下,地方官員本年度考核為差;命喪十人之下五人之上,該地方官員就地免職;無辜子民命喪十人之上,該地方官員免職入獄;情節嚴重者,該地方官員立即收監,等待秋決。

    所以大家都擔心發生命案,出了事情不是瞞著不報,就是草草了事。

    這件案子已經蓋不住了,所以大家只好盡力去破案,期望孩子不要大批死亡,不然的話他們有再多的腦袋也不夠朝廷砍。

    還好大興縣裡順天府不遠,再加上知縣想急著找人分擔後果,所以知縣馬上趕到了順天府。

    順天府知府其實也很頭疼,不但吃不下飯而且睡不著。

    他擔心的事情有三件,其實都是一個問題引起的。

    第一件事情就是到底有多少孩子真的失蹤了?下面的衙門靠不住,有時候會誇大也有時候會瞞報,他需要知道比較準確的數字。

    第二,這個秦泰真的這麼神嗎?他真的能夠破案嗎?要是破不了案子的話,這個黑鍋誰來背?第三,張居正的態度是什麼?是真心關心孩子們的安全?還是想利用這個理由針對他或者他的後台?要是為了孩子的話,孩子營救回來了就可以將功抵過了。

    要是不是為了孩子,有其他的想法的話,張居正依然可以利用這件事情對付自己,到時候自己怎麼辦才好?

    知縣幾乎是衝進知府的房間,在知府責怪的眼神下,一口氣把要說的話說了出來。

    等知縣說完之後,知縣是累倒在地,知府卻是聽得目瞪口呆。

    知府知道這個知縣不敢對自己說謊,更不敢拿這種事情嚇唬自己,但是他還是被知縣說的話嚇得差點大小便失禁。

    沒想到秦泰背後有這麼多的人,隆慶皇帝、李貴妃、高拱、張居正、孟沖、馮保、譚綸,這些人都是大家仰視的人,沒想到都和秦泰有關係。

    知府比知縣想得深,難道張居正等人早就盯上了順天府?可是知府的後台是禮部的一個侍郎,他不是孟沖的人嗎?難道這裡面有大文章?知府馬上清醒過來,不管怎麼樣,今時今地這種情況下,秦泰夫妻絕對不能得罪。

    秦泰反正是來幫自己破案的,凡是秦泰要什麼需要幹什麼,大家一定要全力支持。

    知府不管一邊知縣是不是已經恢復,馬上坐到自己的書桌前,寫下了一張又一張的命令。

    第一張命令是順天府下屬的四個縣立刻上報真實的孩子失蹤數字。

    第二張命令是順天府以及下屬的各縣衙權力尋找失蹤孩子。

    辦案過程中一切聽從總指揮秦泰的號令。

    第三張命令是任命秦泰為順天府特別師爺,全權處理孩子失蹤案。

    第四張命令是暗中調查治下大宗貨物進出,以及秘密監視大夫出診。

    第五張命令是將所有關於孩子失蹤案的資料全部送往大興縣,大興縣縣衙暫時作為孩子失蹤案的指揮中心,專門處理這類案子。

    第六張命令是給下面的幾個縣的知縣的,要他們全力配合秦泰,不得怠慢或者陽奉陰違。

    凡是秦泰要的人手還是財物,大家都要積極配合。

    事後一切開支和費用,將由順天府統一核銷。

    知縣拿到了知府的命令,總算鬆了一口氣。

    但是知縣來不及休息,就被知府趕出了順天府,要他連夜趕回大興縣縣衙。

    為了保護知縣的安全,為了盡快破案,更為了秦泰夫妻的安全,知府派順天府的捕快和一部分書吏和知縣一起回去,這些人直接聽從秦泰的安排。

    等大興縣知縣離開了,這個順天府知府才鬆了氣,幾乎是癱在了自己的座位上。

    他真的很辛苦,還好有一點急才,不然不能這麼快想到處理辦法。

    這個秦泰絕對不能得罪,但是也不能走得太近,所以知府把指揮部留在大興縣,而不是順天府。

    秦泰是張居正的好友,但是又和高拱、譚綸很親近。

    高拱和譚綸是張居正的政敵,應該不會這麼好相處。

    再加上馮保和孟沖都得這麼厲害,絕對不會同時幫一個人。

    所以秦泰不但是一個大麻煩,而且可能正在被多方拉攏之中。

    在秦泰沒有明確態度之前,秦泰其實本身很麻煩,知府絕對不會去招惹這個「馬蜂窩」。

    所以知府不但要配合秦泰破案,而且要和秦泰保持一定的距離,確保自己不會被秦泰影響到。

    再說了秦泰要當官,只需要張居正或者高拱一句話就可以了,隆慶皇帝等人一個招呼,什麼大官任由秦泰來當。

    秦泰不用再大興縣當一個小小代理書辦,所以知府覺得秦泰不適合當官,至少這個時候不適合當官。

    既然上面的人不用秦泰當官,他就不能輕易給與秦泰一定的官職。

    「師爺」是官員的私人助理,不但代表官員,而且不算是正式朝廷官員。

    知府給了秦泰一定的權限和身份,但是不是正式任命,所以既不得罪秦泰,也可以揣摩上面的人的意思。

    一旦上面的人覺得這個職位不合適,想升的話可以馬上升,想罷黜的話也可以馬上免去,可進可退相當自由。

    關於開支的問題更加好說了,先讓大興縣和其他衙門墊上。

    要是破案了,抓到了兇手,上級不追究了,順天府當然會全部核銷。

    要是案子破了,上面的人依然要追究的話,把這些爛賬丟給接任的人去管好了。

    要是案子破不了的話,這些賬目就要秦泰或者其他的官員承擔了,順天府不但不會核銷,而且要向他們要求索賠。

    到時候把一些的罪責推到秦泰或者大興縣知縣身上,就說他這個順天府知府是被秦泰和大興縣知縣聯手欺騙了,他才是這次事件的受害者。

    這樣他的罪名不但會輕不少,而且可以被留用下來。

    謎案追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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