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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筷子與勺子 文 / 漫空

    到圖書館還了書,又借了幾本。我轉到超市,現在的食物得一天一買,因為他越來越能吃,傷好像也越好越快,給他擦身時那兩道傷口已經開始長出粉色的嫩肉,以我目測,就以他那種恐怖的恢復速度,搞不好幾天後就全好了。這個世界的奇妙總是探索不完的,原來有些人受傷可以那麼快好啊。

    經過哈里斯的診所時我又習慣地進去坐坐,拿出剛買的茶葉泡茶。本來還以為找不到中國茶葉呢,第一次看到茶葉罐放在超市貨架上賣時很開心,雖然味道比不上上一輩子的龍井碧螺,也只有一種,但是用好的茶具認真烹製,又選對水後泡出來還是不錯的。

    哈里斯第一次喝就很喜歡這種味道。

    「米露啊,今天天氣不錯啊。看,我剛才看到白鴉鳥飛過艾斯米城市的天空,只有陽光燦爛這種鳥才會出來覓食的。」

    哈里斯說過白鴉鳥是一種擁有很美麗翅膀的鳥,我曾在圖書館借的是生物圖冊看過,長的好像前輩子的天鵝,身形比天鵝苗條健美些。這種鳥一飛就是在四五千米的高空,只有陽光的日子才會成群結隊出來,頗為壯觀。所以我一直懷疑哈里斯的話,畢竟人很難抬頭就看到白鴉鳥。

    「是啊,這種天氣籐玫瑰也會長的更好,六月開的時候我送你一籃做玫瑰糕。」捧著茶杯,澄淨的茶水映著美麗的天空,我們悠閒地坐在診所外的長凳上,同樣看著天空,聞著花香品茶。

    「你可得幫我做,我一把老骨頭連面都揉不勻,米露的玫瑰糕可是貝貝街最美味的東西,呵呵。」

    「你才五十七歲,至少可以再活四十三年,所以你正值壯年呢,可愛的哈里斯。」像哈里斯這麼健康的老頭,一定會長命百歲的,我從不懷疑這一點。

    哈里斯喝了一口茶,懶洋洋地說:「不管,我就是要你做的玫瑰糕。」

    真是的,老耍賴,明知道我最怕這類招數。

    「好啦,一把老骨頭的哈里斯,到時我就送你一籃子的玫瑰糕,還是你最愛的豆餡的。」

    「米露對我最好了,要是年輕個四十歲我一定要米露做我的老婆。」

    「喲,貝拉來了。」我微笑地轉頭說。

    「什麼?貝拉!」哈里斯慌張站起身,轉身就說:「貝拉,我沒有偷懶啊,真的沒有。」

    一陣風吹過,鮮花微舞,天空藍得半透明。

    哈里斯看著身後的空蕩蕩,又看向我一臉享受地品茶,惱羞成怒地說:「可惡的米露,你又整我。」

    貝拉是哈里斯的愛人,管哈里斯管得嚴,我一直用妻管嚴來笑他。

    我起身,將一邊的食物跟藥品提著,「要回去做晚飯了,替我向貝拉問好。」

    「米露,那小子好了就把他趕走,你一個小姑娘跟個血氣方剛的腹黑小子住一塊我會不安心的,誰知道他會做出什麼。」

    「哈里斯真會操心,不過是孩子罷了。」我呵呵地看著滿頭張牙舞爪的銀髮的哈里斯。

    「米露,別忘了你也是個孩子,你才是含苞最青澀的少女,最美好的年華。」

    「是啊,感謝神,賜予我最美好的年華。」

    哈里斯對於我的耍寶無語了。

    「好了,哈里斯,如果他真的對我做什麼我一定叫的,別忘了貝貝街可是沒有隔音牆,而且都是半開放的宅子,我一叫你們都聽得到。」

    「那你一定要叫啊,你鄰居梅雅功夫底子還是勉強可過關的,我就不操心了。」他又坐回凳子上喝未完的茶,一副懶散萬事足的摸樣。

    我走到下一家時回頭笑的燦爛,揮手大聲呼喊,「貝拉,我回去了。」

    哈里斯冷哼,「小丫頭片子,你騙不到我的。」

    「你說什麼?」

    身後一股寒氣,哈里斯僵硬回頭,看到自己的老婆拿著擀面杖正一臉怒氣看他。

    「啊,貝拉,我沒有偷懶,沒有。」

    「老娘一刻不看你就反了,給我回去看我收拾你。」

    「貝拉……啊,外面給我留點面子,別擰耳朵啊。」

    我腳步歡快,止不住的笑意終於笑得大聲,認識你們真是件幸運的事,我的家人與朋友們,你們也過得好,不用擔心我,我現在很幸福。

    走到家門口,我站了一分鐘,努力將愉悅的笑意壓下去。不斷告訴自己,「還在生氣,還在生氣。」

    等到臉部麻木,才推門進去。他已經習慣地窩在沙發裡,赤著腳半臥半賴著,舒服是舒服,卻沒一點坐像。

    他抓著一部世界現余語種的大塊頭正看著,見我回來看了我一眼,我視而不見地進了廚房,我生氣的方式就是冷戰,不跟你說話,讓你知道我很生氣。

    吃飯時我會看天氣是否晴朗,如果是個好天氣,我會將餐桌擺在一的露天的小陽台裡,貝貝街的所有房子都是半開放的,因為每棟房子都帶寬廣的前院,所以一總是在大大的落地玻璃窗及一個面向花園的小陽台中明亮清新。

    今天主食依舊是米飯,我會加很多材料去烹飪,誰叫米貴啊。這裡的人很少有人把米飯當主食,飲食習慣多以西式為主,這也導致面向小眾化的白米比上一輩子貴好幾倍。貴也得買,我受不了沒米的日子,每天一頓主食是米飯是必須的。

    將菜擺好,就有人聞香而來,他在食物方面永遠不用人催。

    他赤著腳,穿著八分褲,套著一件沒扣上的白襯衫。我在超市大降價時搶的,可是為什麼地攤貨那麼隨意披在他身上,高貴得我懷疑自己搶到的那件剛好是名牌。

    每人一碗米飯,他用勺子我用筷子,第一次見我用筷子時他明顯很有興趣,似乎一切未見過的他都很新奇,可僅僅三秒後因差點吃飯時把筷子也吞下去,他就沒興趣了,他死不承認是自己不會用地低聲辯解,「這種餐具的設計結構及其不合理,難道是上古原住民遺留下來的原始餐具?如此粗糙的不合理結構,無疑不符合用餐的方便性,減緩進食速度,效率與時間皆流失……」

    我當時咬一口飯咬得牙都快碎了,得,你以為我不知道你想說我是猴子所以用如此簡略的用餐工具,因為你不是猴子所以你不會用是理所當然的是不?你怎麼不乾脆用手抓啊,效率快又結構合理。

    還是小孩子,不懂我上一輩子一代泱泱大國千年文明歷史所積累下的底蘊,所以不怪他不怪他,他只是沒文化而已,所以真的不要撲過去掐死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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