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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你家人呢 文 / 漫空

    其實關於吃藥也是件驚悚事,他第一次能動時自己吃是一整瓶打算全吞下去,我撲上去差點被他一腳踹飛才阻止,「那是半個月的量,每次只能吃五顆。」

    「一次吃完不就好。」他的語氣理所當然到這個世界的烏鴉全是鳳凰你還覺得是對的。

    「是藥三分毒,全吞下去你是自殺。」我頭痛啊,誰給他灌輸這種吃得多久好得快的可怕觀念?這根本就是想折騰死人。

    「這種東西死不了人。」

    他說的跟真的一樣,我奪過藥瓶,「逞什麼強,不准吃就是不准。」

    什麼家庭教出來的常識白癡?然後我才突然想起我忘了聯繫他父母,哈里斯一直說我忘性大我是不大承認的,可當我專注一件事就會忘記周圍其他,才會讓人覺得我老年癡呆發作。

    我連忙問:「你家的電話號碼呢?」

    他看書,「沒有。」

    你家是低保戶?窮到靠政府補貼的那種。

    「你家地址呢?」

    他翻書,「不定。」

    難不成還是流浪漢,一家流浪?開著車當吉普賽環遊世界不成。

    「你家人呢?」

    他扔書,繼續下一本,「家人?什麼東西?」

    那不是東西,不是東西不是東西。

    「你父母呢?」我咬牙切齒。

    翻書中,乾脆地扔出兩個字,「沒有。」

    我又發呆,一分鐘後對開始拿另一本書的他說:「其實我也沒有,呃……不一定人人都有是不?」

    他抬頭看我,我看他,我們倆看了許久,久到我最後揉揉眼,「好,我承認你眼大,我瞪不過你。」

    那氣氛什麼安慰的話都掏不出來,我本還想觸到他傷心處他哭了怎麼辦。

    我偶爾會在飯後泡茶,他也有喝,喝完後說:「難喝。」

    我感受到陶制的綠竹杯都快被自己掐裂,不斷地告訴自己,還是個孩子,不懂內涵不怪他不怪他。然後想以後要天天泡,天天端給他喝,他好像有一道只要是吃的不論是什麼都會吞下去的咒令。

    好,我承認有時也會惡劣一下,但是為他好不是嗎?一個以後是優秀的社會精英的男士,怎麼可以不懂品茶呢。

    喝完茶客廳一人占一半,他佔著沙發看書,我坐在籐椅上補衣服,一件黑色的長風衣,他一開始穿的那件,我本想扔了,可是料摸起來是好料我就捨不得,錢能省就省,以便以後可以花到有用處。所以在用洗衣機洗不乾淨後又用手洗了三遍,晾乾後拿出來補。

    最長的一道口子是從胸領裂到底處,我只得耐心一針一針用黑線縫起來,密密麻麻的針腳讓我有時會想起上輩子,來到這個世界有三年了,就如神的恩賜那般富足的生活。我午夜夢迴時總會回到上輩子的家門外,看著家人及朋友在屋子裡吃飯聊天,溫馨的生活,他們都還是那般幽默安詳,有時還會夢到自己走到自己的墓前,看到一大把粉色的康乃馨,他們都記得我喜歡的花,幸好不是菊花,呵。

    說起針線,媽媽曾經給我納過千層底,那種純粹由手工及耐心做出來的布鞋只要不死命折騰十幾年都穿不壞,我一手針線全來自她。

    縫著縫著又想要不有空去扯些布回來自製布鞋,布鞋舒服,雖然運動鞋也不錯,跑起來快些自在些。

    縫累了捶捶肩膀,卻見坐在沙發的他拿著書看我。在燈光下,眸光裡的碎金又湧動流逝。

    我不解,「怎麼啦?」

    他微瞇了下眼,翻了一頁書像是在確定什麼後直接朝我走來。

    我順手又縫一針,他已經蹲下跟我平視。

    潔亮的燈光,淺藍的窗簾,原木的傢俱的清香,窗邊的紫月鈴構成了我熟悉的家。可當他看著我時我卻有一瞬的陌生,一種被強勢侵入的不悅。

    空氣中有一種成分變異,所以無足輕重的氣體濃膩起來,壓的頭髮都重了。

    真奇怪的氣氛,我不在意地想,手裡的針已經不用看,就輕輕不斷地繼續接下上一針的軌跡縫著下一針的道路。

    「我知道這樣很突然,但我無法壓抑來自心靈的渴求,就像沙漠的旅人渴望綠洲,就像遺跡獵人渴望十大墓地的珍寶,就像月亮渴望太陽的光,我的心告訴我,我渴望你。」

    他靠我近到超過任何親密的臨界點,就是我只要動一下我們倆就可以來個法式熱吻。聲音是種清冷的沙啞,像變聲期過不久的特殊融合,擁有蠱幻人心的誘惑。

    我輕聲輕得像是蝴蝶在花瓣上跳舞,怕自己一氣息亂了就會吻上眼前這張近得毛孔貼毛孔的臉,雖然他皮膚細幾乎看不見毛孔,但不可能沒有,「我知道,有沒有人說過,你的眼睛是屬於黑夜,注定了統治星河與天空,注定了由破毀得到新生,注定了貪婪的冰冷。我渴望你,就像綠洲等一千年後的旅人,渴望你,太陽寂寞注視沉默的月光,渴望,卡多拉遺跡的所有寶石砌成你前來的階梯。」

    他的眼眸變成一種墨藍,我的藍色投射上去的藍,我第一次在一個人眼裡那麼清晰地看見自己的眼睛,不像天空與大海,像落入深淵的藍色勿忘我,美得慘烈。

    他欲張口,我接下,「德爾克斯,哈達貝共和國的著名文學家,1798至1860年,著有十一部長篇,上百篇短篇小說及散文,是世界文壇的璀璨文星,最著名的作品,《黑夜中的國王與女王》,被翻譯成世界通用語等多國語言,以當時內戰為背景基礎,講述了超過三代的恩怨情仇,裡面最膾炙人口的一段就是二代的王者與敵方女王的戀愛。」

    他將書舉起,冰紫色的封面上有滕花枝蔓以通用語寫著《黑夜中的國王與女王》,剛才我們說的全是裡面國王與女王的台詞。

    我繼續摸著衣裂處縫下一針,他跟我對視良久才往後仰些,「我只是想告訴你,我都有看。」

    我差點將針插入指甲,囧了。這麼多天不聲不響卻突然跑來對我念情詩,說我只是讓你知道我不是亂翻書。

    孩子果然是孩子。

    我點頭,「很好,你背的一點不漏,繼續努力,你會進步的。」

    「砰」,他將書隨手扔書堆裡,走回去窩到沙發裡抓出今天我從圖書館借來的書,以秒翻頁,嘩啦啦響。

    他生氣了?雖然一樣面無表情,可就是清晰地感受到他的不高興。

    為什麼?我邊不解邊縫衣服。

    果然,年輕人的節奏還是不太能跟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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