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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章 魔劍的贈禮 文 / 旅行在二次元的眼鏡蛇

    被調戲的莫邪otz中,倒是羅倫斯這貨膽大包天……不不,與其說是膽大包天,還不如說是魯莽比較好。或許是不算被人小看,嘴裡一邊嘟囔著「區區狼腳算什麼!我還賣過叫做『龍腳『的商品呢」,一邊粗魯地把手伸向赫蘿的前腳。

    無論是前腳、還是爪子的觸感,都完全不像幻覺。動物爪子特有的不冷不熱溫度再加上碰到不該觸摸的東西的感覺,都讓羅倫斯毛骨悚然。

    羅倫斯嚥下口中的唾液,不自覺地輕聲說:「難道你真的是神?」

    「咱才不是神。汝看咱的腳這麼大,應該也明白.咱不過是體型比較大,嗯……加上比身邊同伴們還要聰明的狼罷了。咱是赫蘿,賢狼赫蘿。」

    女孩若無其事地自誇聰明,並且得意地看著羅倫斯。那模樣看起來就跟普通的調皮女孩沒兩樣。然而,女孩肩上的動物前腳所散發出來的氣息,實在教人無法相信她只是只普通的動物。女孩給人的感覺絕對不只是體型比較大而已。

    「吶,如何呢?」

    面對赫蘿再度詢問,羅倫斯仍然無法整理出思緒,只能曖昧地點點頭。

    莫邪斜個眼睛看著這一幕。說起來,他只是被赫蘿的叫聲吵醒,原本就沒有把鬼神的狂氣全部平復,現在莫邪不想找麻煩。尤其是紅世之王的能力無法輕易使用的時候。

    更何況,從老爹給的情報來看……人家小兩口的蜜月旅行自己去參合什麼勁兒啊……

    赫蘿會進入割下最後一束麥子的人的身體裡……

    正確來說,赫蘿是存在於麥子之中。少了麥子,赫蘿就活不了命。在這個收割的時期,赫蘿確實在最後收割的麥子裡,而且沒辦法從裡面逃脫。只要有人類看著,赫蘿就跑不了。不過,還是有例外。

    如果附近有比最後收割的熟麥還要大量的麥子,赫蘿就可以在麥子之間移動,而不用擔心被人類看到,村裡的人說太貪心收割的話,就會追不到豐收之神,而讓它逃跑了。

    於是,羅倫斯的貨台那裡放著麥柬,是深山裡的村民給羅倫斯的麥子。總之,就是這麼回事,要說羅倫斯是赫蘿的救命恩人,也算是。

    然後,因為村子的「背叛」。

    在那座村落待了好長一段歲月,大約有四百年。她後來雖不願意留在那裡,但為了守護村裡的麥田,她從不曾偷懶過。因為很久以前,她答應過村裡的一名年輕人,說要讓村裡的麥子豐收,所以她信守承諾。

    她是寄宿在麥子裡的狼。不僅是麥子,只要是從大地生長出來的植物,她可比誰都瞭解,所以她遵守了諾言,讓那座村落的麥田變得豐映肥沃。但是,有些時候卻得抑制麥子結果若過度消耗土地資源,就得付出代價。可是,村民們一看到麥子收成不好,就說她反覆無常。村民們這樣的態度在這幾年更是變本加厲,所以這幾年她一直想要離開那裡,她無法再忍受了。那時的承諾,她早已充分做到了。

    赫蘿認為村民已不再需要她。

    那座村落未來也還會持續豐收。只不過每隔幾年,就得遭遇一次嚴重的饑荒,所謂的土地過度利用呢。

    於是,賢狼的少女希望回到出生的故鄉——約伊茲森林。

    羅倫斯無法承受她那哀求的眼神,畢竟羅倫斯每天看的都是馬屁股,突然被赫蘿這樣的女孩用那樣的表情看他,教他如何承受的了。

    看著兩個閃瞎眼的在那邊狂放閃光彈,莫邪真忍不住想要冒著被馬踢的危險給他們找點麻煩看看……心虛的看了一眼羅倫斯用來拉車的馬。嘟囔了幾句有的沒得。

    「喂,那個商人」

    「叫我羅倫斯就好了」羅倫斯一時半會兒也無法確定赫蘿到底是不是所謂的『神』但那個不正常的腳也有些讓他吃不準。而且……羅倫斯心裡已經不止一次的對教會的神父們平時總是掛在嘴邊的萬能的神進行抗議了。今天這都什麼和什麼啊「魔……莫邪先生有什麼事情嗎?」

    「……哈,嘛,反正你們這裡的人類也把我當成魔劍那麼多年了,這個問題你隨意吧」莫邪攤手「關於你花了100銀幣買下我的事情,要不是我在睡覺,你以為我會躺在武器店麼……」

    「呃哈哈……」羅倫斯有點尷尬,不過作為一個商人,他是不會讓自己虧本的「但是,我付出了100崔尼銀幣的代價是事實。我想就算是惡魔,在契約的時候也會付出相應的條件吧」

    「我想你誤會了,惡魔不會遵守契約,遵守契約的是魔鬼……啊,算了,解釋起來太麻煩。當然我會補償你的損失。」

    啊啊,真是的,保佑商人什麼的,我記得千變修德南貌似有『交易』的概念啊。

    莫邪心裡各種碎碎念,畢竟他說自己能保佑羅倫斯路途平安,羅倫斯也未必會相信不是麼。(莫邪繼承莫名部分的概念和權能。「荒野」「遊蕩」「路標」之類的,保佑一個旅行者不遭受常識內的厄運很容易。)

    「吶,這樣吧」莫邪看到赫蘿鑽到貂皮當中,就順手把車架子上的白色風衣拿了回來,然後在裡面找了找,拿出一個小布袋和三枚印有騎士頭盔的銀幣「2選1,是收下這裝滿胡椒的布袋,還是這3個可以召喚魔劍的銀幣。」

    (胡椒等香料在古代西方價值和黃金差不多)

    羅倫斯接過布袋和銀幣,開始為難起來。

    布袋中的確是胡椒,雖然只是一小袋,按照他的眼光,差不多可以值670崔尼銀幣。怎麼看都是賺了。

    但是那三枚銀幣。做工很精良,銀幣上的騎士頭盔十分細緻和精美,就算說這其實是藝術品也有人信。而且……這個魔劍假如真的有傳說中那種戰鬥力的話。旅行商人也不是一方風順的,強盜、傭兵、狼群。不論什麼情況,都會讓他遭遇巨大的風險。

    「我選擇銀幣」

    斟酌了一下,羅倫斯認為,做工這麼精美的銀幣,就算是拿去賣給一些所謂追求「藝術」的貴族,也能獲得不菲的報酬。雖然這三個銀幣可能不值670崔尼銀幣,但至少怎麼算自己都不虧本。

    「那麼,我就告辭了」莫邪帶上旅行帽,將擋風鏡放下「祝兩位有個好夢」

    「誒?現在晚上了」羅倫斯的目光停留在那個前所未見的擋風鏡上,並且計算著那東西的商業價值。

    「那麼,有緣再會。」莫邪從風衣裡拿(!?)出一輛悍馬,在羅倫斯和赫蘿震驚的目光中拉開車門疾馳而去。

    ………………某蛇………………

    老朽果斷用游離政策了,留在這一對兒閃光彈旁邊實在是不好寫啊!

    嗯,下一章的內容應該就是去救赫蘿。

    記得赫蘿被救出來的時候,在地下水道裡是這樣說的

    「汝如果算個雄性的話,就應該磨牙勇赴戰場吧!竟然躲在那種黑洞裡,都因為汝,因為汝害咱蒙羞——」

    誒,看這個意思,萌狼是指望著羅倫斯跑到人家大本營來個無雙還是怎的……對商人未免太難了吧。

    所以老朽打算讓羅倫斯拿著魔劍去割草……說笑的。

    說起來,老朽總覺得《青眼》收藏數很久沒什麼變化很正常,畢竟同人區看的人一共就那麼些,喜歡這種風格的可能就是這些人吧。但是為什麼《宅遊記》都換著風格開了好幾個坑了,收藏還總是差那麼點一萬人。是不是老朽將這些坑全部拆開,每個坑都重新發成一本書,然後《宅遊記》直接掛個「完結」比較好。

    ···

    算了……你們就當老朽是看到書評冒泡結果都是「冒泡」的有點233吧。請不要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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