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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視海爭雄 第563章.要拍就拍「福爾摩斯」 文 / 鑌鐵

    第563章.要拍就拍「福爾摩斯」

    此刻,榮少亨則對著胖子那『淫』~蕩的模樣搖了搖頭,走出臥室,來到吧檯打開小吧檯的冰箱。他給自己倒了一杯帶冰塊的威士忌,然後打開通向陽台的門。喧鬧聲立刻湧進了房間。出租車的喇叭聲,送貨卡車的喇叭聲,垃圾車碾過路面時的吱吱嘎嘎聲,警車的警報器聲,還有人們的喊叫聲、口哨聲。整個城市都充滿著生機和噪音。榮少亨沒想到倫敦的夜晚也這麼的喧鬧多彩。

    榮少亨端著酒杯,朝陽台外面望去。現在已是午夜,但街道上還是車水馬龍。城市在他周圍聳立,像一片摩天大樓組成的叢林,汽車和黃色出租車則像密密麻麻的昆蟲,在叢林的地面爬行。俯瞰大地芸芸眾生,此時竟有一種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的豪情。但在這萬丈紅塵,真正能做到小天下的又有幾人?!

    「看什麼呢?是不是瞄中了哪個洋妞?」胖子也見樣學樣的端了一杯威士忌出來。

    「我哪有你那麼猥瑣,我在看風景!」

    「風景?那有什麼好看的!一樣的高樓,一樣的車水馬龍,一樣的月亮,一樣的威士忌!」胖子輕輕地呷了一口,「不過心情真的很好呵!一直以來都忙著拍戲,很少能出來活動一下,感覺自己又重生了一樣!」

    「是啊,有時候真覺得自己像是一台工作機器,如今能夠來到倫敦,也算是享受一下生活啦!」榮少亨伏在欄杆上輕笑道。

    「你還好意思說,怎麼說你之前也度了蜜月,還休息了一個月,我呢,卻在香港忙動忙西,像工作機器的是我才對!」

    「呵呵,你只要結婚我也批一個月的假期給你,你想去哪裡都可以!」

    「我才不傻呢!」胖子白了榮少亨一眼,「為了一個月的假期,葬送我美妙的單身生活,然後跳進那愛情的墳墓,做超級無敵活死人,美其名曰可以一起修煉《玉女心經》,實際上卻是在間接修煉《葵花寶典》!先是除了自己的老婆,不能動其他的女人,到了最後估計乏味的連自己當老婆都動不了!所以說,你看我像那樣傻的人嗎?」

    榮少亨挑挑眉毛,「你不願意結婚,可黎姿怎麼辦?」

    「她?」胖子聳聳肩,「說句實話,我覺得自己挺對不起她的,不是我不喜歡她,而是我這個人很花心,身邊少不了女人,我真怕有一天她不能忍受我這樣的毛病!」

    榮少亨本想勸胖子以後在這方面收斂一點,不要太濫情,可是想到自己還不如胖子,也就收聲了。過了一會兒問道:「對了,你說我們這一次來英國也不能空手而回,這邊有什麼好東西沒有?」

    「有啊,這邊的好東西可多啦,比如倫敦大教堂,莎士比亞劇院,還有大偵探福爾摩斯!」

    「福爾摩斯?!」

    「是啊,他就住在倫敦市貝克街221b!」胖子一本正經道。

    「得了吧,那是個虛構的人物!」榮少亨笑道。

    「呵呵,你這話可別對這些倫敦人說,當心他們往你臉上吐唾沫!」胖子提醒道,「因為在大多數的英國人心目中,福爾摩斯是真實存在的,他就是他們的英雄,倫敦的守護神!」

    的確如此,作為世界三大知名人物之一,福爾摩斯早已經與米老鼠和聖誕老人齊名。

    毋庸置疑,福爾摩斯已經成了名偵探的代名詞,而且在現實生活中,好多人更將福爾摩斯當成了聰明人的代名詞。於是現在坦白的說福爾摩斯已經成了一種符號,一種象徵智慧的符號。

    福爾摩斯的影響力到底有多大?這幾乎是一個不可能回答的問題,因為實在太驚人了,有多少人是從福爾摩斯開始喜歡偵探小說,有多少作家因為讀了福爾摩斯的作品而走上偵探小說的創作之路?這些都是無法統計也無法估量的。這不僅是因為柯南道爾這一系列作品成書得早,風行久遠;更重要的是,那麼多的大小案件,鮮少有不成功或太牽強的設計,反倒是有很多的創意成為後世模仿的對象。尤其是福爾摩斯與華生的搭檔組合,以及「神探」的典型等,都有極其深遠的影響。

    一套《福爾摩斯探案全集》更是被推理迷們稱為推理小說中的《聖經》,是每一個推理迷必備的案頭書籍。從《血字的研究》誕生到現在的一百多年間,福爾摩斯打遍天下無敵手,影響力早已越過推理一隅,成為人們心中神探的代名詞。因而《福爾摩斯探案全集》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書籍。

    福爾摩斯之所以出名,在此書問世100年後,英國皇室決定授予小說同名主人公大偵探福爾摩斯以爵士爵位。英皇授爵的條件是苛刻而嚴肅的,而次卻破天荒授給一個書上的虛構人物。可見,福爾摩斯早已經成了英國人生活中「真實存在」的人物。

    實際上,榮少亨是不怎麼喜歡看偵探小說的,他覺得看那種說太費勁,沒有快感,沒有看武俠小說來的爽快。沒辦法,他就是那種不上檔次的文學愛好者。不過對於福爾摩斯,榮少亨卻是異常的熟悉,在前世他看關於福爾摩斯探案的電視劇看得很是入迷,並且很喜歡這類的電影,尤其小羅伯特和裘德洛主演的那一部,他覺得很精彩,頗有幾分武俠劇的風範——沒辦法,他就好這一口。因此當胖子說起福爾摩斯,榮少亨就想到了這部電影,說道:「怪不得福爾摩斯題材的電影會這麼多,原來是英國人全民崇拜呀!」

    胖子哪裡知道榮少亨在想前世的電影,還以為他對這樣的題材感興趣,就急忙阻止道:「你可千萬別打這個題材的主意!」

    「為什麼?」榮少亨奇怪了,「雖然福爾摩斯屬於英國的,但也屬於世界的,為什麼我就不能打主意呢?」

    「原因很簡單,」胖子很篤定地說道,「這類的題材已經拍爛啦!我計算過,關於福爾摩斯的電影有五十六部,關於福爾摩斯的電視劇更是不計其數,不禁英國人拍,美國人拍,甚至連法國人,意大利人都有的拍!」

    榮少亨詫異了,沒想到胖子對福爾摩斯倒挺有研究的,只不過他漏了一點,這類題材中國人也有拍,前世一九九四年,拍攝的《福爾摩斯與中國女俠》。不過這部被中國大陸譽為經典的電影,能讓人看了少活五十年,其中主角俠女被剝去衣服,綁吊起來的一場非常大膽,有性隱喻。另外讓人瞠目結舌的是,我們親愛的大偵探福爾摩斯竟然在戲中學會了輕功,能夠飛來飛去,飛簷走壁,比楚留香還陸小鳳,比陸小鳳還張無忌,簡直牛叉極了!不過最牛叉的還是影片結尾處,福爾摩斯站在馬車車頂上,用小提琴拉了一曲舒緩的《梁山泊與祝英台》——直接就穿越了。榮少亨只能感歎:世界上怎麼會有如此想像力的人,如果不加禁止以後可能就會誕生《福爾摩斯與黃飛鴻》《福爾摩斯與十三姨》,《福爾摩斯與潘金蓮》……

    「你說的沒錯,這類題材拍的很濫,如果盲目去拍,只能拍死,或者說自尋死路!」榮少亨思尋了一下說道,「不過若是有新的創意融入裡面,再借助這個題材的知名度,就可以一舉成功!」

    「我同意你的說法,但是我覺得那這樣的題材去投資拍電影風險還是過大!」胖子堅持己見道。

    「不然!」榮少亨嘴角露出一絲邪魅,「如果我們開拍迷你劇呢?」

    「迷你劇?」胖子對這個新鮮詞感到很好奇。

    「是的,迷你劇,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電視電影。」榮少亨沒有太詳細的解釋,實際上在前世「迷你劇」就是介於電視劇與電影中的一種,簡單說可以理解為小投資製作的電影,大投資製作的電視劇。另外很多偶像劇也被稱為迷你劇,因為篇幅較短,往往十幾集就完了。

    「投資電視劇雖然減低了風險,但我們沒有這樣的資源啊,總不能把亞視搬過來吧?」胖子對與榮少亨的異想天開感到難以理解。

    「這點好解決——」榮少亨眼神中露出一絲狡黠。

    「你的意思是——」作為榮少亨的拍檔,胖子似乎想到了什麼。「借助英國這邊的電視台,借雞生蛋,大賺一筆?!」

    「呵呵,不愧是我的好拍檔!你所說的正是我所想的!」

    「天呀,如果能在倫敦的電視劇上撈一筆,那可不是小數目呵!」胖子算計著,「只不過,我們必須要有畢賺的把握,這就要求拍出來的電視劇一定要有吸引力!」

    「重點是劇本!」

    「不錯,是劇本!」胖子眼睛一亮,「自從在你身邊以後,我算是相信了一個真理——劇本劇本,一劇之本!一部戲的好壞,最關緊的不是演員明星,而是劇本的好壞,俗話說,沒有壞演員,只有爛劇本!」

    「呵呵,你總算上道了!」榮少亨露出一副很欣慰的模樣,這讓胖子很不爽地道:「你不要再賣關子了,快說,是不是有什麼新點子?」

    看著胖子迫不及待的神情,榮少亨不再隱瞞,說道:「剛才聽你談及福爾摩斯,我突然有一個想法,一個很大膽的想法——」

    「什麼想法?難道要把福爾摩斯變成女的,來一女版的福爾摩斯,或者福爾摩斯大戰開膛手傑克?!」

    「挑,你的想像力比我還豐富,你怎麼不搞一個福爾摩斯大戰變形金剛?」

    「我有想過呀,不過就怕福爾摩斯他媽不同意,說我虐待他兒子!」

    榮少亨不理會胖子的胡說八道,開始說起自己的想法:「我的想法很簡單,就是把福爾摩斯從那個陳舊的散發著濃霧的倫敦穿越過來,來到現在探案!」

    「你說什麼?」胖子張大了嘴巴,「又玩穿越,並且這一次穿越的是一個大偵探!」

    「是的,的確如此!」榮少亨信心十足的說道,「既然原著小說已經被拍爛了,那我們何不換一個角度去思索呢?把福爾摩斯化身成為現代人,讓他用現代的方式,再結合自己的天才推理邏輯來抓罪犯,這不是很有趣嗎?」

    實際上榮少亨之所以會忽然冒出這個念頭,完全是由於看了前世英國bbc電視台的那部迷你劇《神探夏洛克》。這部電視劇一共才四集,其收視率卻破了英國所有的記錄。拍攝這部戲的時候,原本是根據科幻雜誌上面一個題目「假如福爾摩斯在現代」而得來的靈感。但是由於福爾摩斯是英國的國寶級「人物」,又因為他的同類題材拍攝的太多,bbc一直不敢下狠手拍這部戲,只是約約模模試著拍了一集玩玩,看看效果如何。誰知道拍出來以後,製片人鎖在房間裡一看,立馬大叫「verygood!——再來兩集!」於是乎,這部戲就從原本的一集變成了三集。

    此劇播出以後,第一集就在英國創造了700萬的收視率。新劇編劇把小福,小華等眾一起「拖回」了新倫敦的街道,以貝克街為據點大顯神通,從而受到觀眾們的熱捧。

    當然並不是一玩「穿越」就能讓福爾摩斯這個題材大賣,「穿越」更不是靈丹妙藥。在這部戲走紅之前,關於福爾摩斯穿越的還有一部電影,叫《福爾摩斯歸來》,內容大概是寫:福爾摩斯將自己冰凍了起來,然後在現代一個年青人無意中將福爾摩斯解凍了。福爾摩斯醒了之後發現自己的推理在現代完全行不通,時間間隔太遙遠的原因。然後是一個慢慢學習慢慢糾正的過程。但是這部戲並沒有引起轟動,因為很多人看了這部戲的感受是,看到無所不能的福爾摩斯在現代出醜……有些心疼。

    至於這部迷你劇《神探夏洛克》的成功,榮少亨覺得可以歸納為五點。

    看點一:穿越:新時代的福爾摩斯為自己開了「推演學」博客,劇中粉絲、兇手、還有華生都在博客上跟他你來我往,華生的博客相對加長,還偶爾爆福爾摩斯八卦;福爾摩斯有筆記本電腦、最新款手機,能在警方的案件新聞發佈會上向媒體群發短信,也能利用搜索引擎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華生醫生更是與時俱進的從阿富汗戰場歸來,還順帶心理性殘疾。

    看點二:忠實原著:不少小說迷表示,迷你劇版的福爾摩斯比很多實體化版本更具備原著精神,不但體現了柯南道爾心目中黑暗、糜爛而光怪陸離的倫敦氣氛,更直觀的表現了華生在福爾摩斯推理過程中的意義——福爾摩斯是個思維過快自己都難以把握的人,他需要通過跟華生說話來整理自己的思路。

    迷你劇的三集案件更全都從原著裡挖掘故事,讓原著迷因似曾相似而心潮澎湃,在人物個性的把握上,也算是新一代福爾摩斯片中翹楚之作。

    看點三:意『淫』基礎:一位觀眾評價該劇,用了以下妙趣十足的句子:

    「現代背景為夏洛克和畢生的感情(以及破案)創造了無與倫比的條件。」

    繼續電影版夏洛克和華生說不清道不明的關係,迷你劇版更是借由一眾配角連同大反派莫利亞蒂之口,傳達和烘托了兩人的曖昧情愫,被影迷戲稱為「史上最腐的拍檔」。

    兩人個性上完美的互補、一見面就同居的詭異、含蓄的眉來眼去和奇趣對白構成了的意『淫』價值。所以有人說:「一邊推劇情,一邊推他們兩人的關係,此劇真是各種好看。」

    看點四:精益求精。該劇第二版「粉紅色的研究」其實是名副其實的第一版,bbc在拍完之後不甚滿意,決定修正,所以有了後面那集福爾摩斯在腦中啟用gps功能遠程定位嫌犯,自己小巷狂奔攔截大路上跑的出租車的驚艷情節。兩個版本的第一集更是讓人看到bbc對於迷你劇投入的無限誠意,在服裝、場景、配樂上的高質量配合,把探案類故事總被詬病的情結缺憾很好的掩蓋了起來。「生造一個完美的推理很難,也沒人指望任何劇做到,但誠意是好片的保障」,有人說道。

    看點五:「神經病」天才。該劇開頭福爾摩斯一出場就玩鞭屍,絕對秒殺很多觀眾。另外劇中的福爾摩斯擴大了他近乎病態的探案愛好,片子裡無數路人都稱他「有病」,是個極端高智商和不正常心理的集合體。主角徹頭徹尾的英式長相、神經質又尖酸刻薄的個人風格等,被影迷戲稱為如果「柯南道爾活到現在,那麼他心目中的福爾摩斯也一定是這樣。」

    正是由於以上原因這部迷你電視劇才會大紅大紫,bbc更將拍攝這部戲的續集。而榮少亨認為,憑借如今自身的能力,絕對能夠執導好這麼一部戲。

    此刻將自己的想法仔細地說給胖子王晶聽,胖子也是同道中人,最是善於胡編亂造,一聽果然經典,有搞頭,但是馬上他就提出了一個疑問:「好是好,誰來出演福爾摩斯呢?」

    這的確是個難題,讓中國人來演當然不行了,除非說福爾摩斯翹辮子以後靈魂穿越成了中國人,可是福爾摩斯的好拍檔華生怎麼辦?他也玩穿越?另外這樣改編英國人也不干呀,此劇一出必定死翹翹。可是選哪個演員來出演呢?需要有精明的頭腦,現代摩登感覺,還要有超凡脫俗的紳士風度……榮少亨摸著下巴,忽然眼睛一亮,他想到了一個人,絕對合適!他就是007詹姆士.邦德的扮演者皮爾斯.布魯斯南!

    演過超級特工007,不用說頭腦夠精明,不精明的話恐怕已經死一百次了;摩登感就更不必說了,每次駕駛著全世界最牛的跑車,還有最酷的作弊工具,身邊邦德女郎隨身相伴,他不摩登誰摩登?最後,超凡脫俗的紳士風度,相比喜歡皮爾斯.布魯斯南的人,沒有一個不被他英倫式的紳士風度所折服——雖然他本身是愛爾蘭人,就算不喜歡他的人,也不得不佩服的說一句,這人夠他娘紳士!

    如果榮少亨沒記錯的話,這個老皮如今還不太出名,為了討生活在英國的舞台上還有美國的屏幕上兩頭跑,尤其還接拍了美國的電視劇,其境況不紅也不落魄。

    好了就他了!榮少亨下定決心,然後對王晶說道:「我想要讓那個叫皮爾斯.布魯斯南的男演員來演這部戲的主人公福爾摩斯!」

    「皮爾斯.布魯斯南?」王晶皺了皺眉頭,開始在腦海裡搜索有關此人的一些信息。須臾,胖子忽然一拍額頭道:「他是不是出演過一部美國的偵探劇《斯蒂爾傳奇》?」

    榮少亨還真沒聽說過這部戲,胖子眼見竟然有榮少亨不知道的戲,就很是得意地揚揚眉毛,奸笑兩聲道:「現在我總相信你是人不是神了,這麼經典的一部電視劇你竟然沒看過?」

    榮少亨攤攤手:「的確沒看過,講的是什麼內容?」

    「內容很有意思,講的是……」胖子拿捏了一下,「不好意思,我的酒喝完了,嘴巴好干哦,如果有人肯幫我倒一杯酒的話,我會感激不盡,並且會滔滔不絕把自己知道的故事全說出來……」眼睛狡猾地瞅著榮少亨。

    榮少亨哪裡會不知道他的德行,好不容易逮住一個機會賣弄一下,胖子又豈會輕易放過耀武揚威的機會?

    「好吧,我親愛的王晶導演,我這就去給你斟酒……」

    「咦,看你的樣子好像很不樂意哦,不樂意就不要勉強了,我是不會強人所難的,更沒有資本主義官僚作風,地主階級不勞而獲的惡習!」

    「挑!」榮少亨打了一個個響指,「大傻,去幫我倒一杯酒來!」本來是想親自倒一杯給胖子的,被胖子這麼一說,榮少亨也就懶得動手了。

    很快大傻就把一杯酒端了過來,遞給胖子。

    胖子傻眼了,「你怎麼可以不勞而獲呢,不要壓迫無線階級勞動人民嘛!」

    大傻呵呵一笑:「幫亨哥倒酒是俺的榮幸。」

    胖子無語:「活該你受壓迫!」

    榮少亨:「好了,說正題!」

    胖子這才吧嗒吧嗒嘴,說道:「這部戲演的是男主角是個瀟灑,智慧而且浪漫的偵探。這位神秘的偵探總是和他的女助手在不經意的情況下偵破了一件又一件的案子。而事實上,偵探社的真正操盤手正是他的女助手。因為人們總是不不夠信任一個女偵探,因為,看起來實在太柔弱了。於是女助手就製造了一個老闆——也就是男主角。偵探社開始接受一個一個的案子,而隨著兩人聯手偵破案子的同時,感情的羈絆也漸漸加深……大致劇情就是這樣,那個皮爾斯.布魯斯南演的很不錯,把偵探的精明與睿智演的很到位!」

    實際上正因為老皮飾演了這部戲中的冒牌偵探,以迷人的眼神和出其不意的方式,吸引住了很多影迷的目光,劇集本身在美國也是大獲成功,因大受歡迎而連續播出了六年之久,重新喚起了美國觀眾對一度萎靡不振的偵探片的興趣,而從那時候起,人們就認定了讓老皮來演繹007的話,一定會很有看頭。

    「想不到皮爾斯還扮演過偵探,這樣就更加完美了,如果讓他實驗福爾摩斯,我想不僅會讓英國的觀眾們喜歡,美國觀眾們也一定會喜歡!」榮少亨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決定。

    「哎,你的決定雖然很好,但是我們所談的畢竟都還是空中樓閣——沒有劇本的話,一切都是空談!」胖子裝作很無奈地聳了聳他企鵝般的肩膀。

    榮少亨嘴角一翹,勾勒出一絲詭秘道:「麵包會有的,啤酒會有的,劇本也會有的!」

    「有麼,在哪裡?」胖子四下張望,馬上就又自衛般地保護住自己道:「你可別指望我哦,你讓我寫一些屎尿屁,甚至天長地久的愛情戲都可以,可是讓我做偵探戲,我的腦細胞可接受不了那樣縝密的工程!」實際上胖子也間接地說明了一點,寫偵探劇是需要很專業的人士才可以做的!比如說日本的偵探劇,美國的偵探劇都很出名,那是因為兩國的文化中都好這一口,日本有大偵探「明智小五郎」,「金田一」,名偵探「柯南」;美國的有大偵探「梅森」,「奎因」,神探「亨特」;相比之下中國又有幾個名偵探?似乎最出名的是兩位祖宗級的——唐朝的狄仁傑,宋朝的黑老包!當代呢?拿不出手呵!正因為如此,別看香港的偵探劇看起來挺牛叉,實際上很多都是抄襲人家老美的,《讀心神探》抄襲美國的《別對我撒謊》,《鑒證實錄》抄襲《csi》,真正原創的少之又少!

    胖子王晶有自知之名,電影劇本電視劇本可以瞎編亂造天馬行空,但是偵探劇不同於一般的娛樂劇,娛樂劇看了是讓人看熱鬧笑一笑,偵探劇卻是讓人動腦筋活躍思維的,因此整部戲必須要有縝密的邏輯充分的根據,要不然就是失敗之作。因此當榮少亨一提出這個驚世核俗天崩地裂的創意時,立馬就主動否決了自己,說自己不是寫偵探劇本的材料。

    榮少亨沒想到胖子會這麼快投降,笑道:「其實也不必你費腦筋去重新構思什麼案件的,只需要你熟讀福爾摩斯的探案故事,再將它們搬到現代來就行了!」

    「免了!你讓我熟讀《金瓶梅》《玉蒲團》我三天三夜不睡覺,最後還能給你拿出一份心得體會來;可是讓我熟讀偵探小說,我是有失眠的時候才幹!」

    眼看胖子這麼堅決,榮少亨只好攤攤,既然你不肯幹,只好我親自出馬了——已經好久沒寫劇本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感覺!」說這話的時候榮少亨心中難免有些忐忑,畢竟自己也從未接觸過這類題材,前世這樣的電視劇倒是看了許多,如今就算照抄那部《神探夏洛克》也要有些寫偵探故事的資質才可以。

    「如此甚好!你一出馬,絕對馬到功成!呵呵,你可是我的偶像哦,千萬不能退縮!你一定要迎難而上迎頭痛擊,機不可失失不再來,來者不懼懼者不來,一炮三響響徹天地!」

    「滾你的dan吧!我要閉關修煉了,沒事兒,別來煩我!」榮少亨笑罵著,朝自己的臥室走去。

    胖子知道他要去構思劇本了,就嚷嚷道:「你放心,閉關期間我會全權負責你的安全的,就算潘金蓮帶領西施,貂蟬,王昭君,楊貴妃四大美人過來,要強行逆推你,我也會義不容辭地將她們拒之門外!如果她們還不死心,我只好捨身取義犧牲小我顧全大局,義無反顧地代替你被她們輪,只希望以後你為我立一個貞節牌坊,上書:蓋世猛男,以一敵五;精盡人亡,浩氣長存!」

    「浩氣長存我不會寫,我只會橫批四個字——死不足惜!」

    「我挑,你真沒人性!」胖子鄙視了榮少亨一下,走進客廳,卻發現大傻在翻看自己喜歡的名車雜誌,兩個大陸過來的保鏢,「小妖」黨建軍正在把一支手槍拆了又裝,裝了又拆;「和尚」黨建國則盤腿打坐,也不知道是在運氣練功還是在練辟榖術……

    胖子無聊的緊,就一把扯過大傻手中的雜誌道:「你認識幾個字,還裝知識分子?!」

    大傻辯駁:「俺沒看文字,俺看的都是裡面的插圖!就跟你看《花花公子》只看裡面的裸體美女一樣!」

    「挑,我有那麼低級嗎?」

    大傻搖搖頭:「沒有!」

    胖子:「這才像話!」

    大傻:「亨哥說了,你那不是低級,是下賤!」

    胖子暈倒。

    「好了!都放心下你們手頭的工作!」胖子發威道,「我們既然來了英國就要好好地輕鬆一下,所以我建議來玩——斗地主!「

    「斗地主?」小妖和尚兩人互相看一眼,「那是什麼玩意?」

    「那不是玩意,那是一種玩紙牌的方法!」

    「我們不玩紙牌!」小妖和和尚對於這種資本主義的娛樂項目不感興趣。

    「你們應該玩的!」

    「為什麼?」

    「因為斗地主顧名思義,就是像你們大陸以前那樣打土豪分田地,屬於紅色遊戲,不是資本主義遊戲!凡是愛國者人人愛玩!」

    「真的?」

    「當然是真的啦!這不是一種單純的紙牌遊戲,而是一種高尚的純粹的具有國際主義精神的階級鬥爭!據傳在萬惡的舊社會,地主橫行鄉里,無惡不做,人們為了發洩對地主的痛恨,常常在一天的勞作之後,一家人關起門來『斗地主』!這樣高覺悟的遊戲,最適合你們兩位開玩啦!」胖子像一個專業的皮條客一樣,忽悠著兩個中南海牛人。

    「那麼這個具有國際主義精神的階級鬥爭遊戲是誰發明的?」小妖和和尚兩人被忽悠住了,忍不住問道。因為在他們的記憶力,只有扎金花,爭上游這些簡單的紙牌遊戲。

    「no!no!no!——別用那種崇拜的眼神看著我,這種遊戲不是我發明的,是榮先生發明的,我也是從他哪兒學來的!」

    「是的,是亨哥發明的,我可以作證!」大傻很老實地說道。

    小妖和和尚兩人心中不由微微一怔,在他們心目中榮少亨只不過是個香港的有錢人,會拍一些電影,做一些歌曲罷了,可是沒想到還會搞出這種紙牌遊戲。

    奇技『淫』巧!——兩人心中同時想道,畢竟榮少亨大資本家的形象已經在他們心中根深蒂固了。想要改變,很是困難。

    他們越是瞧不起榮少亨,就越對這個「斗地主」的遊戲好奇,忍不住道:「怎麼玩?」

    胖子解釋道:「很簡單,我們三個人或者四個人一起玩都可以,每局牌有一個玩家是『地主』,地主為一方,其餘幾家農民為另一方,雙方對戰,地主的目標是先出完手裡所有的牌,而農民的目標是在地主出完牌以前,先出完手裡所有的牌。先出完牌的人所代表的一方獲勝……」

    胖子耐心地講了出牌的方法,什麼是順子,什麼是炸彈,什麼是翻倍,然後又孜孜不倦地將自己所學的心得,比如說算牌,猜牌,堵牌,防牌等各方面指導兩個新手。在胖子看來,要玩就玩得正大光明堂堂正正,免得到時候贏了有人說自己「勝之不武」——當然,胖子猜想就算自己真的傾囊相授,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兩個大陸來的新手也未必能夠學會,自己何不做個順水人情呢?還能顯示出自己的君子坦蕩蕩胸襟。

    聽完胖子講述了規矩方法還有技巧以後,小妖和和尚就真的來了興趣,畢竟這裡還有比鬥智力,很有挑戰性。

    「可是我們賭什麼呢?」小妖與和尚提醒道,「我們可是沒有錢的!」

    胖子很『淫』~蕩地一笑道:「沒關係,胖爺我是金錢如糞土——我們賭脫衣服!」

    「什麼?!」大傻,小妖,和尚三人全都呆住了,「賭脫衣服?」

    「不錯!」胖子一本正經地說道,「在我看來賭博最高的境界就是讓人輸得連底褲都沒得穿!怎麼,你們不敢,還是沒種?」

    作為男人什麼都不怕,就怕別人說自己沒種,因此大傻三人一直說道:「誰怕誰,來就來!」

    於是四人就拉開桌子,擺好煙茶,拿出一副撲克牌,開始興致勃勃地玩「斗地主」。

    一開始胖子仗著自己的先天優勢——不要忘了,他可是香港拍攝賭片的好手,對於賭博很有一套,對於玩紙牌更是得心應手。因此一開始胖子就贏了又贏,害得大傻三人,接連脫掉了外衣,襯衣,鞋子,襪子……

    就在胖子沾沾自喜,認為今天可以脫光三頭小白豬的時候,牌桌上起了變化。

    一開始沒怎麼摸著規律的小妖和和尚兩人,開始像真的佃農斗地主一樣,翻身做了主人,連續三局下來,胖子幾乎都被炸彈給炸得七竅冒煙,他怎麼也想不明白,對方怎麼就突然變超人了?他哪裡知道,對於小妖來說,最擅長的就是玩槍械,任何槍械只要被他看一眼就能說出它的構造,它的特點,它的射程,簡直比說明說還要精確,從而也說明了一點,小妖有超強的記憶力!有了好的記憶力,在記牌猜牌方面就無往不利。

    對於和尚來說,他最擅長的就是少林功夫,少林功夫最基本的一點就是修身養性,不急不躁,在打牌的時候很多人因為輸了牌而變得心情煩躁,因此越打輸得越多,和尚就不同了,他平心靜氣,就好像在和敵人比試武功一樣,隨時在找胖子的「破綻」,終於,胖子脫得只剩下背心和褲頭了。

    「怎麼樣,晶哥,還玩不玩了?不如不玩了吧,男人就算沒種也是沒關係的。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大傻沒想到胖子會輸得這麼淒涼,好心勸他道。

    「誰說的?!我一定要血戰到底!絕不服輸,絕不!」胖子已經有些歇斯底里了。

    十分鐘後。

    胖子抖動著渾身白花花的肥肉,大義凜然認賭服輸地扯掉自己最後的遮羞布——底褲,然後用手捂著自己的羞人之處,說道:「ok,我是個輸得起的人,輸就是輸,贏就是贏,絕不賴皮!」

    大傻三人互看一眼,然後一豎大拇指:「好樣的,了不起!」

    胖子鼻子一翹,「那是當然啦,這裡除了你們幾個大男人外,沒有其他人,我怕個鳥啊!我全把這裡當澡堂子了,想翻跟頭就翻跟頭,想拿大頂就拿大頂,想玩劈腿就劈——」胖子的豬腿剛下劈下去,還沒來得及起身,就聽見一陣房門響動,幾個女服務員陸續推著餐車就進來了,然後就看見了胖子脫得光光的正在玩下劈,隱約還看到其胯下一個人很渺小的玩意……

    「啊——!」一陣尖叫,女服務員捂著臉作鳥獸散。

    胖子很無辜地說道:「搞錯了吧,該尖叫的認識我才對!——一大群女人進來也不打個招呼,還冒充送餐的,什麼混蛋的五星級服務,豈有此理!」

    正說著,只見榮少亨從自己的房間走出來,道:「我叫的宵夜送來沒有?」

    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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